中共自贡市大安区委
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政府
印发《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15个二级指标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现将《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15个二级指标责任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自贡市大安区委
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政府
2015年4月24日
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15个二级指标责任分工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按照市党廉办相关要求,坚持以区委、区政府班子成员牵头抓落实,其他相关单位协作的原则推进此项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15个二级指标提出如下责任分工方案:
一、重视度
(一)党委政府落实主体责任重视反腐倡廉工作。党委(党组)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主抓直管。
责任领导: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牵头单位:区委办、区政府办
协办单位: 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单位)
(二)党委政府重视群众反腐倡廉方面的诉求。不断创新社会治理,畅通和拓宽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推动“大下访”“大接访”向纵深延伸,切实抓好初信初访工作,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责任领导: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牵头单位:区委办、区政府办
协办单位: 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单位)
(三)党委政府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干部
1.把思想政治建设作为首要任务,从严管理干部队伍,积极开展党规党纪教育,把理想信念教育、党性教育、道德教育等贯穿到党员干部教育培养、选拔任用、考核评价全过程。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责任领导:余 泓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协办单位:区纪委、区委宣传部、区委党校、区审计局
2.积极开展党员干部警示教育。深入落实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和约谈制度。加强党员干部法规制度执行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通报党规党纪执行情况和违规违纪行为查处情况。
责任领导:钟 淳
牵头单位:区纪委
二、遏制度
(一)预防腐败举措
1.强化权力监督,完善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监督体系,持续清理权力目录、优化行权流程、规范自由裁量权,建章立制防控风险。
责任领导:张永红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
协办单位:各区级行政职能部门
2.完善招投标、政府采购、专项资金使用、涉农资金管理等领域的制度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纳入法制化轨道。
责任领导:张永红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
协办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水务局、区农牧林业局、区财政评审中心、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二)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加大惩处力度,严肃查处工程建设招投标、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财政性资金使用、项目投资等领域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处教育、卫生、政法、交通、国土资源、农业等重点部门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涉及“四风”案件。从严查处妨碍、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改进案件查办工作综合考评机制。规范党内审查程序和审查行为,切实做到依规依纪审查。
责任领导:钟 淳
牵头单位:区纪委
协办单位:区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及区级各部门纪检组织
(三)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成效。强化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求党员干部依纪依规依法办事。加强对民生项目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党员干部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
责任领导:钟 淳
牵头单位:区纪委
(四)纠正领导干部特权行为的成效。针对有的领导干部搞“一言堂”、干预市场经济、公款吃喝、公权私用、公车私用等谋取私利的行为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查处力度。
责任领导:钟 淳
牵头单位:区纪委
协办单位: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
三、廉洁度
(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状况
1.认真履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开展监督检查,对苗头问题早发现、早提醒,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责任领导:钟 淳
牵头单位:区纪委
2.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格遵守各项规章纪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和个人事项报告制度。
责任领导:余 泓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协办单位: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二)党委政府工作公开透明程度
1.完善公开制度,切实推进党务公开,提高公开范围和质量。
责任领导:余 泓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协办单位: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2.完善公开制度,切实推进政务、村(居)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提高公开的范围和质量。
责任领导:张永红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区民政局、区政务服务中心
协办单位: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三)解决违规选用干部问题转变选任干部风气的情况。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不断健全选人用人机制,继续完善干部选拔方式,按照“五好”干部标准选拔任用干部。探索建立分类别差异化的干部考评机制。
责任领导:余 泓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四)深化正风肃纪、推进作风转变的成效
1.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十一项规定”和区委“十二项规定”等一系列规定,进一步完善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
责任领导:陈 尧、张永红
牵头单位:区委办、区政府办
2.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查处各类顶风违纪行为。
责任领导:钟 淳
牵头单位:区纪委
3.深入治理社会保障领域的突出问题。
责任领导:张永红
牵头单位:区人社局
4.深入治理教育医疗领域的突出问题。
责任领导:李 平、闫小枫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人口计生局
5.深入治理征地拆迁和安置领域的突出问题。
责任领导:李 旭、倪煜旻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区国土资源局
6.深入治理救灾救济救助和城乡低保领域的突出问题。
责任领导:向 军、胡 立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7.深入治理涉农领域的突出问题。
责任领导:陈 尧、王行富
牵头单位:区委农工委
(五)厉行勤俭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成效。严格遵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重要批示,认真执行大安区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规定的落实。
责任领导:陈 尧、张永红
牵头单位:区委办、区政府办
协办单位:区纪委、区审计局、区目督办
四、信心度
(一)减少和消除腐败的信心。加大反腐倡廉宣传力度。弘扬廉洁正能量,大力宣传勤廉双优先进典型,培养党员干部崇德向善、崇廉尚洁的主流价值理念。规范和运用互联网监督,提高对涉腐涉纪突发事件舆论引导能力。
责任领导:李 平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协办单位:区级各部门
(二)纪委落实监督责任的情况。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强自身建设,聚焦中心任务,深入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协助党委(党组)抓好组织协调,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
责任领导:钟 淳
牵头单位:区纪委
协办单位:各级纪检组织
(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着力稳增长促转型、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民生持续改善。
责任领导: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牵头单位:区委办、区政府办
协办单位: 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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