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自贡市大安区委办公室
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实施《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工作规划与任务分工的
通 知
区级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自贡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自委发〔2014〕19号),进一步简政放权,消除影响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区委、区政府印发了《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大委发〔2015〕3号,以下简称《方案》)。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就实施《方案》的工作规划与任务分工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政府层级间的关系,大力简政放权,改善管理方式,坚持依法行政,完善制度机制,切实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水平。到2017年,在减少微观事务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优化政府组织结构、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为我区追赶跨越奋力崛起、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任务分工
(一)2015年任务分工
1.按照市的统一部署,深化扩权强镇试点工作。(区委编办会同区委组织部、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城乡建设局、区住房保障局、区卫生局、区人口计生局等有关部门负责,2015年10月底前提出实施意见)
2.严格执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四川省2015年本)》,缩小审批、核准、备案范围,下放核准权限,对企业投资核准目录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贯彻落实修订完善后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办法,优化核准程序,规范核准行为,真正落实企业和个人投资自主权。(区发改局、区经商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2015年10月底前完成)
3.健全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区财政局会同区发改局等有关部门负责,2015年11月底前完成)
4.改革工商登记制度。按市统一部署,进一步清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并将不再保留的前置审批项目予以取消或调整为后置审批项目,落实加强监督管理的措施。(区工商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2015年10月底前完成)
5.落实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听取意见、决策后评估制度,建立健全决策纠错机制。(区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负责,2015年10月底前提出落实方案并组织实施)
6.逐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探索一业多会,完善行业协会商会内部治理结构,强化行业自律。(区发改局、区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2015年11月底前研究提出逐步推开的意见)
7.取消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省市政府有明确规定外的一批达标、评比、评估和相关检查活动。(区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2015年10月底前提出意见)
8.加强对投资、生产经营活动中土地使用、能源消耗、污染排放、生产能力的统计分析和监督管理。(区发改局、区经商局、区环保局、区国土资源局分别负责,2015年11月底前提出意见)
9.加强对市场主体和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区工商局牵头,区经商局、区质监局、区食药监局等有关部门分别负责,2015年11月底前提出意见)
10.强化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推广政府购买服务,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提供的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群众健身、就业培训、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区发改局、区财政局会同区委编办、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卫生局、区人口计生局等有关部门负责,2015年11月底前提出意见)
11.加强社会治理能力建设,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区委政法委会同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卫生局、区人口计生局、区工商局等有关部门负责,2015年12月底前提出意见)
12.完善政务服务体系,继续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全面实行并联审批;对承接、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尽量简化程序,公开办理要求,明确办理时限,接受社会监督。(区政务服务中心会同有关部门负责,2015年10月底前提出意见)
13.按照市统一部署,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继续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建设,进一步清理行政职权目录,健全服务对象评价制度。(区法制办会同区委编办、区监察局、区政务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负责,2015年9月底前完成)
14.按照市统一部署,建立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制度。(区委编办、区法制办、区政务服务中心会同有关部门负责,2015年12月底前开展前期准备工作)
15.完善行政审批项目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对其合理性、必要性进行审查论证。(区政务服务中心会同区法制办、区委编办等有关部门负责,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16.研究提出《方案》涉及的有关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建议。(区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负责,2015年10月底前提出意见)
17.严格对承担行政职能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的过渡管理,撤并整合一批职责相近、设置重复分散、规模过小的事业单位。(区委编办会同有关部门负责,2015年12月底前提出意见)
18.将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纳入监察、审计工作范围。(区监察局、区审计局会同区委编办等有关部门负责,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19.按照市统一部署,研究取消和下放一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各类登记、年检、审核、备案等行政审批事项或管理措施;取消一批不符合法律法规、利用“红头文件”设立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减少一批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区委编办、区政务服务中心分别会同区法制办等有关部门负责,2015年10月底前完成)
20.基本完成清理不合法规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区财政局会同区发改局、区法制办等有关部门负责,2015年11月底前完成)
21.基本完成清理不合法不合理的服务性收费项目。(区发改局会同区法制办等有关部门负责,2015年11月底前完成)
22.严格控制人员编制总量,研究提出精简和收回编制、约束增编、激励控编的办法;基本形成机构编制、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间信息共享、有效对接、综合协调的运行机制。严格执行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和审批制度,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区委编办会同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人社局负责,2015年11月底前提出意见)
23.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重点培育、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社会组织,成立上述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区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2015年11月底前研究提出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的意见并组织实施)
24.建立健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依法依规征管,加强监督检查。(区财政局负责,2015年12月底完成)
25.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政策,建立健全覆盖全区国有企业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收益分享制度。(区财政局会同区发改局等有关部门负责,2015年11月底前完成)
26.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建立起维护市场统一开放、公平诚信、竞争有序的长效机制。(区经商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会同区发改局、区工商局等关部门负责,2015年10月底前提出意见并组织实施)
27.进一步理顺区政府部门间的职责关系,减少职责交叉和分散;完善区属事业单位布局结构,基本形成规模布局较合理,体系较健全,运行较顺畅的事业单位体系。(区委编办会同有关部门负责,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二)2016年任务分工
1.基本完成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出台实行“一业多会”的具体办法。(区发改局、区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2.按照市的统一部署,整合执法主体,探索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探索并规范乡镇行政执法权限。(区委编办会同区法制办负责)
3.基本完成《方案》所涉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工作。(区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同时推进2015年已启动但尚未完成的工作。
(三)2017年任务分工
1.理顺区、乡两级政府间收入分配关系,逐步推进建立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管理体制。(区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2.基本形成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区民政局、区发改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3.基本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区政府机构职能体系。(区委编办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方案》落实工作,深刻认识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各项改革要求,将落实《方案》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各部门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精心组织,统筹部署,周密安排,扎实推进,确保改革取得实质性成效。
(二)加强协作配合。各部门要迅速建立落实《方案》的工作机制,按照任务分工,制定实施方案,分解具体任务,倒排时间进度,明确责任人员,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按要求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涉及多个部门的,牵头部门要负总责,其他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支持,真正做到简政放权到位,职能转变到位,依法监管到位,切实提高政府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部门要根据职能转变的新要求,不断创新管理观念,改进工作方式,狠抓任务落实,并适时对完成职能转变任务的情况进行跟踪了解、督促检查、评估分析,提出合理的建议意见。区目督办要对各部门落实任务分工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改革事项逐一落实到位。
中共自贡市大安区委办公室
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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