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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减少征地拆迁中的信访问题初探
    作者:陈平 王文成  阅读数:521   更新时间:2015年11月04日
      随着我市东部新城的开工建设和我区东北部新城的加速发展、大安棚户区改造的快速推进,我区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工作涉及的面积越来越大,人口越来越多,由此引发的各类信访问题也随之增多,给我区的信访稳定工作带来了巨大压力。如何减少征地拆迁中的信访问题是摆在我们特别是涉及征地拆迁乡镇(街道)干部工作中的一道难题。

      一、我区2015年上半年来访的基本情况

      2015年上半年我区信访总量为534件次,其中来访455件次,占信访总量的85.21%,与去年同比增加249件,上升120.87%,其中:涉及征地拆迁的信访件就有85件,占来访总量的18.68%,且这些信访件多数集中在4、5、6月。反映的内容主要涉及:一是附着物、构筑物补偿价格偏低、补偿不合理;二是农转非人员安置不合理、购买保险不公平;三是房屋拆迁人员安置不合理、与其他区县不一致;四是集体经济组织分配不合理等。

      二、群众来访的原因分析

      目前,从信访反映的问题来看,除反映现行执行的拆迁补偿标准低、安置人员不合理等政策性原因外,还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一)群众认识不到位,理解有偏差

      有的群众对现行的征地拆迁政策没有很好的理解,有的是一知半解,有的是从一些不正确的渠道得来一些不正确的说法,有的道听途说,甚至有的还拿其他经济发达的广东、上海等省、市的政策来与我市的政策相比较,这样就造成了对我市现行的征地拆迁补偿政策的不了解、不理解。如有的群众反映有的地方征地拆迁是由用地单位给被征地农民直接商量如何赔偿,他们认为政府参与征地拆迁是多事、是为了在其中得好处。如果他们直接与用地单位谈,他们就可以与对方进行讨价还价,甚至漫天要价;还有的把解除公共租赁住房合同与城市房屋拆迁混为一谈,要求给与每户解除租赁住房户两万元的奖励等。

      (二)认为政策不合理,补偿标准低

      部分被征地群众认为现行的征地拆迁补偿政策即自贡市人民政府令第69号规定的补偿标准太低了,如亩产值太低,一亩才赔偿两万多元钱;装饰装修补偿也很低,如铝合金门窗、地砖等补偿标准太低,与相邻的城市房屋的装饰装修补偿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们认为城市房屋也好,农村产权房屋也罢,装饰装修材料、人工费不会因你的房屋产权性质不一样而发生变化,因此,农村房屋与城市房屋的装饰装修补偿标准应该一致。有的要求超政策安置和补偿,如某户只有几十平方米的产权房屋,按安置人口安置了100多平方米的房屋了,还要求再安置200多平方米房屋,甚至有个别户还要求按政策安置后还要补偿几十万元钱才签订协议,工作人员做政策解释宣传不听,要不就拒绝签订协议或上访。

      (三)工作人员业务不熟,方法简单、态度不好

      由于征地拆迁工作往往时间紧任务重,抽调的人员较多,而抽调的人员中大多数人对征地拆迁政策、程序等不熟,只是通过简单的方式进行培训后就上岗。因此,在工作中难免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如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解释引导不到位,对果树的定级、装饰装修材料的认定拿捏不准等。有时群众多提出一些疑问时,个别工作人员就容易出现态度不好,语言生硬,甚至对群众提出的一些不合理要求或问题就是一句话:“你不懂,跟你说不清楚,自己去看69号令”;还有的村组干部更是还有“老子天下第一”的思想,对群众提出的问题不理不睬,有的甚至还采用压制的方式来开展工作。

      (四)集体经济组织的分配问题也是造成信访的一大因素

      由于集体经济组织在征地中收入的分配涉及各家各户的切身利益,群众对生产组收入如何分配就成为该集体经济组织的一项十分关键的事项,个别生产组打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所谓少数服从多数的规定,断章取义,采用多数人举手表决明显剥夺少数人利益的分配方式,造成少数人利益受损引发上访。

      (五)家庭内部分配引发信访

      征地拆迁补偿费和安置房屋的分配问题也是一些家庭产生纠纷的一个重要因素,而基层组织又不愿意加以引导调解,致使矛盾不能及时化解,引发新的信访。

      三、减少群众信访的几点建议

      要减少征地拆迁中的信访,除了群众反映的安置人员的确定、装饰装修费补偿低等政策性不可突破的问题和政府在征地拆迁工作中要严格依法行政,做到程序合法、补偿合规、补偿到位外,还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政策宣传,增强征地拆迁工作的透明度

      在征地拆迁工作开展前,首先要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工作,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可通过召开户长会、群众大会、张贴宣传材料、发放宣传传单、电话、网络等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不能走马观花,走过场式的宣传,要使被征地群众知道为什么要征地、征地是依法合规的、怎样补偿、有问题该找哪个机构找哪个人,使群众理解支持我们的工作。其次是在征地拆迁工作中,要增强我们工作的透明度,真正做到一个政策执行到底,一把尺子量到底,一个标准补偿到底。能张榜的必须张榜,如补偿的价格、数量、标准等。三是公开方式要多样化,如采用会议、张贴公告等方式,使群众真正知道我们的工作是经得起检验的。

      (二)加强业务培训,增强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要开展好征地拆迁工作,尽量减少征地拆迁中的信访问题,培养一支不怕吃苦的工作队伍还不够,还要对这支队伍进行政策理论培训,使这支队伍中的每一个人都熟悉政策,精通业务,这是搞好征地拆迁工作的基础。其次是加强工作队伍的素质教育,特别是对村组干部的教育,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增强他们在群众中的威信,以保障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统一解释口径,特别是有的问题在现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更是要解释口径一致,不能政出多门,各说不一,更不能工作人员说了不算领导说了算。

      (三)加强工作指导,主动参与依法及时化解矛盾

      从目前群众来访中反映问题比较多的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问题,这个问题从表面上看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自己根据政策法律法规、经过讨论多数人同意的方案,也就是一家人兄弟姊妹如何分配的问题,其他组织无权干涉。但是,从事情的本质来看,这个问题即是生产组的问题,也是我们村民委员会的事情,更是我们基层政府应该解决好的问题。要避免像个别基层干部,在群众反映这类问题时就说:“这是你们内部的分配问题我们管不了”,可一旦事情闹大了,基层要想再去管就难了。因此,我们对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问题,首先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由他们自行讨论、决定分配方案;其次村民委员会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参与辖区内的集体经济组织的分配方案的确定,把好分配关;三是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指导,对不合法的分配方案要坚决反对,及时纠正,不能简单地认为,集体经济组织的分配不该管。真正事情闹大了最后的工作还是要落到基层政府的肩上,到那时处理起来就困难多了,还不如提前介入加强指导,变被动为主动。

      (四)加强责任落实,征地和信访工作要一抓到底

      在征地拆迁工作中,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采取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的方法层层落实责任。首先要把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与领导干部包片相结合,落实好牵头人责任人;其次是根据工作开展的情况,落实包户,特别是重点户头要有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一起做工作;三是不但要包征地拆迁工作,还要包信访问题的化解,要一包到底,避免工作不负责任,干一样算一样的做法产生。

    (陈平:区委群工局局长,王文成:区委群工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