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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快年出栏3500万羽肉鸡一体化项目建设推进产业精准扶贫的实施意见
    作者:区委办公室  阅读数:599   更新时间:2016年03月11日

    中共自贡市大安区

    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年出栏3500万羽肉鸡一体化项目

    建设推进产业精准扶贫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为加快推进年出栏3500万羽肉鸡一体化项目建设,打好产业扶贫攻坚战,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实施精准扶贫攻坚行动的意见》(大委发〔2015〕13号)、《大安区精准扶贫开发规划(2015-2020年)》(大委办〔2015〕35号)要求,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精准扶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产业扶贫是精准扶贫的治本之策。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关键是要把产业扶贫作为精准扶贫的核心,加大产业培育扶持力度,因地制宜发展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区域特色产业,通过发展生产实现稳定脱贫。近年来,区委区政府把产业扶贫作为实现贫困户脱贫致富的重要抓手,变“输血式”扶贫为“造血式”扶贫,促进了贫困户稳定增收。但是,我区农村贫困人口仍然较多,产业扶贫任务仍然较为艰巨,贫困户发展产业目标不准、项目难选、资金短缺、经营分散等难题仍有待解决。项目是产业发展的有效载体,发展好的产业扶贫项目,有利于帮助贫困户快速脱贫致富。年出栏3500万羽肉鸡一体化项目是由江苏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接二连三”项目。该项目通过采用“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等发展模式,实现一体化养鸡全产业链无害化、标准化生产,具有投资小、见效快、风险低、分散灵活、适宜我区等特点。加快年出栏3500万羽肉鸡一体化项目建设,是我区推进产业精准扶贫的具体行动,是增加农民收入、实现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重要举措,对我区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引,以增加农民收入、实现贫困群众脱贫致富为目标,以产业精准扶贫为手段,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农民自愿”的思路,依托龙头企业,采取“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模式,延伸农业产业链,强化企业与农户利益联结,提高贫困户参与度、受益度,变“输血式”扶贫为“造血式”扶贫,提高贫困群众自我脱贫致富能力,使项目成为“土地流转实践的典范、生产模式转变的典范和贫困群众增收方式创新的典范”。

    (二)主要目标

    2016—2017年,建成年产18万吨现代化饲料厂1座、存栏种鸡40万套的自动化种鸡场2座、年出雏量4000万羽现代化孵化中心1座、年交易商品成鸡3500万羽交易平台1座,组织发动肉鸡养殖农户400户以上,新建肉鸡圈舍100万平方米以上。到2018年,实现年出栏肉鸡3500万羽以上,带动2000户以上农户致富,实现200户以上贫困户脱贫致富(2016年实现90户以上贫困户脱贫致富)。

    (三)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农民自愿”。依托农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推动肉鸡养殖项目发展,延伸肉鸡产业链条,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通过政策引导、典型宣传,充分调动我区农民群众主动性、创造性,引导农民群众自愿参与肉鸡养殖项目。

    2.坚持“统筹兼顾、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相对集中、规模适度、管理规范、综合利用”的思路,充分考虑水源、交通、防疫、环境影响等因素,在三多寨镇、何市镇、新店镇、永嘉乡、牛佛镇、庙坝镇、回龙镇等7个中远郊乡镇适养区内合理布局养鸡圈舍。

    3.坚持“积极稳妥、依法合规、有序推进”。项目立项、用地审批、土地流转、规划报建、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事项,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审批许可。项目投产后须依法规范经营,严格遵守环保、食品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4.坚持“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规模适度”。项目以养殖户与龙头企业出资为主体,主要依靠养殖户家庭劳动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养殖户应根据劳动力状况和经营管理能力,适度发展肉鸡养殖。

    5.坚持“示范带动、先易后难、分类指导”。加大养鸡典型示范户扶持力度,开展示范创建,发挥典型带动作用,推进肉鸡养殖规范有序发展。结合养鸡户劳动力、经济条件等情况,选择适宜的规模和技术措施,分类指导、分类补助,先易后难、分批实施。

    三、主要任务

    (一)做好宣传发动。协助自贡市立华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华公司),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媒体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对年出栏3500万羽肉鸡一体化项目扶持政策进行宣传,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养殖的积极性。协助立华公司做好一般养殖户的发动组织工作,引导、发动精准扶贫贫困户为立华公司代养。

    (二)加快完成生产用房建设。指导帮助养殖户依法合规做好肉鸡圈舍的土地流转、规划选址和建设工作。指导立华公司按照《大安区加强和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暂行办法》(大委办发〔2013〕7号)等规定流转农村集体土地,依法合规办理项目生产用房等农业设施临时用地和临时建设相关审批手续。加快推进立华公司总部、饲料加工厂等项目宗地的征地拆迁和出让工作。督促立华公司及时完成立华公司总部、饲料加工厂、种鸡场、孵化场等项目建设。

    (三)完善配套设施。及时完成何市镇永丰村项目地块东侧道路建设,协助立华公司做好项目所需的水、电、气等基础设施建设。

    (四)确保安全环保。督促立华公司及时建设完成一体化养鸡全产业链无害化、标准化处理厂、屠宰加工场(厂),严格按照“三同时”要求进行建设和生产经营管理,确保达到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经营的要求。引导养殖户将肉鸡养殖与高效种植对接,防止农村面源污染。加强肉鸡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的检测和监测,确保肉鸡质量安全。

    (五)加强疫病防控。完善区、乡、村三级防控网络,加强疫情监测、信息收集、报告的预警反应。督促立华公司按代养合同化解肉鸡养殖户的疫情风险,切实履行肉鸡养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禽流感、新城疫强制免疫率达到100%,抗体合格率达90%以上,确保肉鸡养殖清洁无疫。

    (六)规范生产经营。依法依规督促立华公司严守项目产业定位、土地用途、建设进度、规划条件、投资规模、经营期限、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责任、经营市场风险和疾病防控责任等,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引导养殖户诚实守信经营,依法规范立华公司和养殖户的经营活动关系,督促立华公司和养殖户履行好代养合同,依法保障立华公司和养殖户的合法权益。

    四、政策支持

    (一)圈舍补助政策。1.建档立卡贫困户。对我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肉鸡项目且圈舍面积超过(含)840平方米的,补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万元/户。若圈舍面积小于840平方米,按实际建设面积折扣比例进行补助。2.养殖示范户。对我区2016年先行发展的建设圈舍面积840平方米以上的20户肉鸡养殖示范户,按20元/平方米的标准补助圈舍建设资金,由年出栏3500万羽肉鸡一体化项目推进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各有关乡镇按照验收认定实际面积进行补助。

    (二)金融政策。1.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肉鸡养殖项目的,享受以下政策:(1)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对符合条件有劳动能力、有贷款意愿、有良好信用、有就业创业潜质的我区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评级授信贷款额度为5万元以下、贷款期限在3年以内的贷款。根据“先交后贴、分年补贴、应贴尽贴”的原则,按实际贷款金额和年限,以不超过5%的年利率给予贷款贴息,具体流程按照《大安区扶贫小额信贷支持养鸡产业项目实施办法(试行)》(大扶贫移民〔2016〕3号)执行。(2)贫困村产业扶持周转金借款政策。对我区贫困村内发展肉鸡项目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可自愿申请贫困村产业扶持周转金借款,借款额度每户不超过1万元,借款期限不超过3年,具体流程按照《大安区贫困村贫困户产业扶持周转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大财发〔2016〕7号)执行。2.一般养殖户。对我区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的肉鸡养殖户,可按规定程序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每户不超过5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在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按先交后贴的原则由财政给予贴息。贷款期满可展期1年,展期不贴息。

    (三)配套政策。对符合项目要求的肉鸡养殖区域,优先安排基础设施、环保治理等项目。在就业创业培训中,要适量安排肉鸡养殖技术培训。该项目的建设和经营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相关优惠政策和中央、省、市的农业、工业发展相关扶持政策。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委书记、区政府区长任组长,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任副组长,区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各有关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推进工作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工办(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各项目所在乡镇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工作推进,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

    (二)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完善“政府引导、部门协同、企业主体、农民自愿、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各有关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及时解决建设和养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积极主动为养殖企业和养殖户服务,做好项目建设选址、用地、供电和贷款等保障工作,确保年出栏3500万羽肉鸡一体化项目顺利推进。

    (三)加强监督问责。区委区政府将年出栏3500万羽肉鸡一体化项目推进工作纳入对各有关乡镇和区级有关部门的党政综合目标考核和扶贫开发工作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区目督办,通过建立“周简报、月通报、年终考核”机制,切实加强对各有关单位推进项目情况的督查力度。对在2016年5月1日前未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养殖示范户发展肉鸡养殖目标任务的乡镇,启动领导干部责任追究程序,主要领导就地免职、分管领导先免职后查处,驻村帮扶乡镇领导和工作人员一律从严从重从快追究责任,并与个人年度考核和年终绩效考核挂钩。

     

    附件:大安区年出栏3500万羽肉鸡一体化项目任务分解表

             

                          中共自贡市大安区委

                              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政府

                                                                                                                                                                                        2016年3月11日


     

    附件

     

    大安区年出栏3500万羽肉鸡一体化项目任务分解表

     

    序号

    建设

    地点

    养殖户

    圈舍面积

    责任单位

    备注

    2016年

    2017年

    2016年

    2017年

    总任务

    其中:

    示范户

    贫困户

    一般户

    1

    庙坝镇

    21

    2

    11

    8

    25

    5.25

    6.25

    庙坝镇

    ①840平方米为1栋(70米长,12米宽);

    ②大户每1栋可折算为1户。

    2

    回龙镇

    24

    3

    16

    5

    40

    6

    10

    回龙镇

    3

    牛佛镇

    36

    5

    23

    8

    50

    9

    12.5

    牛佛镇

    4

    何市镇

    34

    4

    16

    14

    45

    8.5

    11.25

    何市镇

    5

    永嘉乡

    12

    2

    5

    5

    24

    2.75

    6

    永嘉乡

    6

    新店镇

    19

    2

    10

    7

    28

    5

    7

    新店镇

    7

    三多寨镇

    14

    2

    11

    1

    28

    3.5

    7

    三多寨镇

    合计

     

    160

    20

    92

    48

    240

    40

    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