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领导讲话
    詹勇、钟淳同志在区纪委十届七次全委(扩大)会暨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会上的讲话
    作者:区委办  阅读数:1667   更新时间:2016年03月30日

    (2016年3月8日)

     

    詹勇同志的讲话

     

      今天,我们召开区纪委十届七次全会暨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会,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中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和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总结、部署我区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纪委六次全会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已经书面印发大家,希望大家务必认真学、反复学,切实做到入脑入心、自觉贯彻落实。刚才,张永红同志通报了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钟淳同志通报了市、区2015年的典型案例,总结了过去一年的纪检监察工作,安排部署了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乡镇、区级部门党组织、纪检组织的代表签订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责任书,部分乡镇和区级部门党政主负责人进行了述责述廉、区纪委委员进行了述职并接受了区纪委委员质询,希望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反思过去一年落实责任、开展工作情况,更要从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高度、从关心关爱和保护干部的角度,切实抓紧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钟淳同志代表区纪委所作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希望大家认真贯彻落实。借此机会,我代表区委,对广大纪检监察战线的同志们过去一年的辛苦付出,表示衷心的感谢!

      今年,既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也是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经济强区的起步之年,更是转方式调结构、破瓶颈补短板的攻坚之年。区十届五次党代会已对今年各项工作作出了部署,能不能把各项部署落实到位,真正实现良好开局,取决于有没有一支真抓实干、奋勇争先的队伍,取决于有没有一个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环境。为此,我们必须始终保持坚强政治定力,以抓好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的贯彻为着力点,持之以恒狠抓正风肃纪,标本兼治推进反腐倡廉,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为“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经济强区”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证。下面,我讲六点意见。

      一、准确把握形势,始终保持坚强政治定力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党的建设的重大任务,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和准确把握形势,始终保持坚强政治定力。

      第一,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中央“两个没有变、四个足够自信”的政治定力。习总书记强调,党中央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的决定没有变,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的目标没有变,广大党员干部对党中央在反腐败斗争上的决心要有足够自信,对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成绩要有足够自信,对反腐败斗争带来的正能量要有足够自信,对反腐败斗争的光明前景要有足够自信。这“两个没有变、四个足够自信”是对“过往”工作的肯定,3年来,党中央着力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充分发挥,不能腐、不想腐的效应初步显现,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另一方面,更是对“今后”的庄重承诺,是政治责任、政治担当的集中体现。我们必须清醒看到,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持续深入,党员干部中还不同程度存在“反腐败影响经济发展”“反腐败导致为官不为”,甚至认为惩贪治腐“高压期”过去了、松下来了等错误认识。“反腐没有铁帽子王、惩贪治腐没有休止符”!希望大家一定要保持足够的政治清醒和坚强的政治定力,切实增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第二,深刻领会、准确把握省委“三个不可低估”和市委“四个依然艰巨繁重”的形势判断。省委东明书记去年对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作出了“三个不可低估”的判断;在今年的省纪委全会上,东明书记从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从政环境和社情民意等方面分析了全省形势,并严肃指出省委“三个不可低估”的形势判断没有过时,“腐败案件仍多发频发,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依然严重”。市委洪金书记在市纪委全会上深刻指出,当前我市“形成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行动自觉的任务依然艰巨繁重、防止‘四风’反弹回潮的任务依然艰巨繁重、反腐败减存量遏增量的任务依然艰巨繁重、巩固良好政治生态的任务依然艰巨繁重”。

      从我区的现实情况来看,东明书记、洪金书记指出的问题和现象,在党员干部队伍中还不同程度的存在,有的甚至还比较突出。比如,有的纪律规矩意识淡薄,有规矩不执行、有制度不遵守,重大事项不请示、不汇报,或者对重大工作搞“点到为止”“文到即止”;有的制度执行和落实不到位,项目管理、招投标管理的系列制度规定没有执行到末端,特别是部分乡镇街道抓“1+1+5”制度的贯彻执行还存在很大差距;有的落实从严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担当不够,“一岗双责”存在“虚抓空转”现象,在人财物管理、监督执纪中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的深层次作风问题还没有根除,不作为、不担当、不落实,不严不实的问题比较突出;有的单位顶风违纪现象还时有发生,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仍然易发多发,吃拿卡要、优亲厚友、失职渎职、贪污侵占等问题依然存在,个别党员干部依然心存侥幸、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甚至严重违纪违法。这些问题不解决,势必将影响我们的事业发展,势必会损害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势必会失去群众的信赖与支持。对此,大家务必要清醒认识、准确把握省市委对形势的重大判断,并以此作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遵循和行动指南,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增强“四个意识”,始终做到守纪律讲规矩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党的纪律和规矩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根本保证。对于一个党员,纪律是高压线;对于一个政党,纪律是生命线。在所有纪律和规矩中,第一位的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各级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上、工作上、自律上切实做到守纪律讲规矩。

      第一,要在政治上始终对党忠诚。忠诚是共产党人政治品质的本质和核心。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最根本的体现,就是坚定政治方向,始终对党忠诚。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站稳政治立场、把准方向,坚定理想信念,增强“三个自信”,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持把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作为基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要自觉在政治定力、担当精神、敬业精神和清正廉洁上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看齐,时时牢记、事事躬行、处处做到;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增强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这个方面,中央强调要增强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希望大家一定要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

      第二,要在工作上坚持爱岗敬业。爱岗敬业、尽职尽责是一名党员干部最基础的份内之事,是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最直接的现实检验。但现实当中,我们却有一些“不干事”的“泥菩萨”干部,有的光说不练、假装“老练”,抢抓机遇要“看一看”,落实工作要“缓一缓”,改革创新要“稳一稳”,处理矛盾要“放一放”;有的做事找借口、怕担当,碰见问题绕道走、触到矛盾操躲闪、遇到责任松肩头;有的原则面前不坚守、问题面前很麻木,履职不力、不抓不管、玩花拳绣腿,该干的事不着急、不上心,凡事等靠要、推拖绕;有的干事不认真、不负责、不主动,关键工作无起色、重点工作无亮点、常规工作无特色,“尸位素餐”。对这种在其位不谋其政、任其职不负其责,为官不为、执行不力、不严不实的突出问题,纪委和组织部门要认真研究,有针对性的采取组织措施、提出纪律要求,及时查处反面典型。同时,要大力选树政治强品行好、有状态有思想、敢担当能干事的先进典型,切实调动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凝聚形成心无旁骛、干事创业的强大合力。

      第三,要在自律上注重崇德修身。习总书记指出,“德之于个人、之于社会,都具有基础性意义,做人做事第一位的是崇德修身”。对于领导干部来讲,这种德的分量应该重于普通党员和群众,理所当然要有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规范。领导干部唯有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其才方能用得其所。各级党组织要深入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大力培育崇廉尚洁的价值观念,让贪污腐败现象和“四风”问题成为“过街老鼠”。要大力加强纪律建设,通过健全完善制度、深入开展纪律教育、狠抓执纪监督,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格按照党章党纪党规的标准要求自己,知边界、明底线,把他律要求转换为内在追求,真正把党章党纪党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以身作则、当好表率,让守纪律讲规矩成为自觉、成为习惯。

      三、坚决挺纪在前,始终保持高压惩贪治腐

      从当前反腐形势看,虽然震慑效应已经显现,但贪腐问题依然存在。必须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一手抓惩治腐败、保持高压态势,一手抓严明纪律、用纪律和规矩约束和管住全体党员干部。

      第一,要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没有惩治就没有震慑。惩治这一手任何时候都不能软,必须继续保持惩贪治腐高压态势。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明确要求,要以最坚决的态度减少腐败存量、以最果断的措施遏制腐败增量,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腐败问题交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严肃查处腐败易发多发,容易产生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领域案件,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我们要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对“踩红线”、闯“雷区”、顶风违纪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切实形成“不敢腐”的有力震慑。同时,要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震慑、教育作用,深入剖析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市内和区内的典型案例,以案明纪、以案说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第二,要切实推动反腐败向基层延伸。基层党员干部与人民群众打交道最多,其行为直接关系到群众对党委政府的感情,也直接关系到党委政府的形象。现在一些基层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是群众深恶痛绝、反映最为强烈的问题。正如习总书记在中纪委全会上所指出的,相对于“远在天边”的“老虎”,群众对“近在眼前”嗡嗡乱飞的“蝇贪”感受更为真切。“微腐败”也是“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的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这一论述非常精辟、极其形象、极为深刻。为此,中央和省、市委明确提出要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向基层延伸,下大力气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今年,我们要重点向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四风”问题聚焦发力,严肃惩治“神经末梢”的贪腐问题,坚决查处在脱贫攻坚中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失职渎职等问题;坚决查处集体“三资”管理、拆迁补偿、土地征收和惠农等领域克扣群众、贪污挪用、优亲厚友等问题;坚决查处工程建设、集中采购招投标中违规违纪违法等问题;坚决查处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吃拿卡要、欺压群众等问题,坚决查处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等问题,要坚持“点名道姓”公开通报、公开曝光典型案件,让群众实实在在的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

      第三,要着力构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系统治理思维,既强调立案审查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极少数,又强调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及时教育、挽救游走在违纪边缘的少数,体现了我们党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体现了惩治与预防、治标与治本的有机联系。好干部是培养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各级党组织要秉承“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按照“四种形态”的要求,把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教育提醒做在平时,对违纪行为抓早抓小,让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让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成为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是极极少数,真正以严明的纪律管住全体党员。各级纪检组织要把“四种形态”作为深化“三转”的工作方向,准确把握处理“常态”“大多数”“少数”“极极少数”违纪违规问题的内在规律,把工作目标从“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把处理方式从“单一化”向“多样化”转变,把工作重点从“惩处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转变,把工作着力点放到协助党委抓纪律、管纪律上来,使管党治党真正严起来、紧起来、硬起来。

      四、在坚持中深化,始终抓牢抓实作风建设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经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洗礼,党员干部转作风改作风的自觉性不断增强,党风政风持续好转。但作风建设仍然任重道远,必须持续用力、久久为功。

      第一,要狠抓作风建设系列规定的贯彻执行。习总书记指出,铲除不良作风滋生蔓延的土壤,根本上要靠法规制度。不良作风积习很深,“四风”问题树倒根在,稍有松懈就有可能反弹回潮、卷土重来。从近年来我们查处的典型案件来看,有的领域、有的单位就出现了“四风”的“隐身变形”。为此,我们必须保持常抓的韧劲、长抓的耐心,紧紧扭住作风问题不放松,继续抓住重要时间节点,狠抓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委关于作风建设相关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抓好公务接待、公车管理使用、带薪年休假病假事假管理等方面制度、特别是村社区“1+1+5”系列制度的落实;继续开展专项治理,重点解决“吃空饷”、滥发奖金津补贴,以及执法监管、窗口行业、基层站所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作风问题;要强化明察暗访,通过“痕迹”倒查、发票倒查、账目倒查等方式深挖问题线索,严查违纪行为;要强化监督问责,对顶风违纪的更要严肃查处、公开曝光,严厉追究相关领导及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要狠抓干部作风和机关效能建设。作风建设针对的主要对象,就是机关和干部作风。要密切注意“四风”问题新动态新表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从严从重从快处理。要坚持问题导向,对普遍存在的现象、反复发生的问题,通过制度建设的废改立,堵塞漏洞、强化治本;对复杂问题、遗留问题,要坚持不懈、攻坚克难、善作善成。“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领导干部要把家风作为作风的“检验场”和“警戒哨”,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在管好自己的同时,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亲属,防止“后院起火”。要认真落实已出台的治理不担当问题等相关措施,切实加大对“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的整治力度,把失责必问作为常态,尤其对不抓不管、尸位素餐、碌碌无为等“为官不为”的典型,要坚决采取组织措施。要完善实绩考核和绩效考核管理,研究制定干部能上能下的具体实施操作办法,进一步鲜明“能者上、庸者让、劣者下”的用人导向。

      第三,要狠抓各项决策部署的有效落实。党员干部抓落实,表现的是工作作风,反映的是思想作风,说到底是一个党性问题。区党代会明确了建设美丽精彩新大安的目标取向,确立了“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经济强区”的主题主线,能不能始终围绕这个目标、能不能始终突出这个主题、能不能始终贯穿这条主线,决定了大安“十三五”甚至未来长远发展的兴衰成败。如何围绕中心、尽职履责,主动融入和服务全区工作大局,既是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必须认真思考的重大课题,更是对全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作风的一次大检验。要建立完善抓落实的制度机制,把抓落实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述职述责的重要内容,着力构建从严从实监督管理新常态。各级领导干部要结合自身实际,找准服务中心大局的主攻方向和工作着力点,主动想问题、办实事、破难题,从严从实抓班子、带队伍、抓落实,坚定不移、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确保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特别是区党代会确定的各项重点任务、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必须靠实责任、细化目标,逐项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定期开展督查督办。对于抓落实问题,各级领导干部都必须高度重视,不能简单的把开会当落实、把安排当落实、更不能把交办当落实,一定要主动抓督查、全程抓落实。这个方面区四大班子成员要身体力行、作好表率,各级一把手更要带头“下深水”。否则,光是“喊落实”,是永远喊不出来的!

      五、强化责任担当,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首次明确各级党组织在全面从严治党中负有主体责任,对主体责任不履行或履行不力作出了具体规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范围更宽、标准更高、责任更大、要求更严,必须把“全面”、“严”和“治”切实落实到党的建设的各领域和全过程。

      第一,在压实责任上下功夫。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对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来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既是政治方向、政治立场问题,也是政治态度、政治担当问题。各级党组织必须把主体责任扛稳抓牢,既要当好领导主体,更要当好落实主体、工作主体;党组织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位置极其关键、作用极为重要,必须做好指挥官、当好运动员、传好接力棒,切实把管党治党责任传导给每一名班子成员,把“一岗双责”压紧压实,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细落小落到实处。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把监督责任履行到位,真正按照习总书记提出的“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的要求,全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维护党章党纪党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纪检监察干部更要敢于瞪眼黑脸,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动真碰硬、忠诚捍卫党的纪律和规矩。

      第二,在长效机制上见实效。全面从严治党,必须立根固本,树立高尚精神追求,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如果理想信念动摇、思想道德滑坡,就会精神懈怠、意志消沉,进而淡化党的观念、漠视党的纪律,最终滑向违纪甚至违法的深渊。因此,要持续深入抓好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结合即将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思想理论教育、法纪教育、警示教育、先进典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拧紧“总开关”。要充分发挥理想信念和道德情操的引领作用,切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对照廉洁自律规范“四个坚持”“四个自觉”的要求,靠拢道德高线、展现先锋本色、发挥模范作用。要以“一案四查四建”为着力点,对严重违纪违法的典型案件开展立项治理,强化建章立制,发挥治本功能,立“明规矩”、破“潜规则”,及时消除制度执行的“弹性空间”和“死角地带”,加大对违反制度规定的审查力度,不断扎紧扎牢制度笼子。

      第三,在责任追究上动真格。问责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手段和重要抓手。没有问责就没有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问责事项进行了细化明确。监督执纪不能只当“伐木工”、拔“烂树”,还要善于当“啄木鸟”和“园丁”、“治病树、管好树”,保护好整个“森林”的生态。在具体实践中,要加强问责工作制度建设,健全“一案双查”工作规范、责任追究情况定期报告、典型问题公开通报等制度,使责任追究制度化。要重点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不力、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等方面的问责,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增强问责工作综合实效。

      第四,要敢于为担当者担当。营造“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敢于为担当者担当,这是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重要内容。市上在年前已出台了《关于鼓励创新优化干事创业环境的意见》,纪检、组织等部门要认真研究细化,善于学习借鉴各地先进经验,切实提出有操作性的办法、机制和程序,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干事创业的领导干部“开绿灯”、撑腰壮胆。尤其要把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谋取私利的违纪行为严格区分开来,把对担当者采取的“宽松、宽厚、宽容”的善意之举与对违法乱纪者实施的“护短、包庇、纵容”的恶劣行径严格区分开来,在干部因坚持原则、严守底线、干事创业受到非议排挤甚至诽谤、举报时,要及时核实和澄清,坚决给予保护和鼓励;同时更要严肃查处、坚决惩治造谣诽谤、恶意中伤甚至诬告陷害他人等行为,依纪依规严肃追究责任,旗帜鲜明地支持担当者、保护担当者,弘扬敢于担当的正能量。

      六、加强党内监督,推进权力依法规范运行

      缺乏监督的权力,必然滋生腐败。加强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应有之义。监督的形式多种多样,但根本上还是要立足于强化党内的自身监督。

      第一,严肃党内生活,用足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武器。民主集中制是坚持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是强化党内监督的核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难就难在为人情所困,为利益所扰,怕“穿小鞋”、怕丢选票、怕得罪人,说到底还是缺乏党性和担当。今年要以更大的力度开展积极健康的批评教育,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达到相互提醒、相互监督、相互帮助的目的;要注重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督促指导,不断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第二,牢牢抓住关键少数,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领导干部是关键的少数,一把手是少数的关键,岗位越重责任越大,越要加强监督。上级纪委要把下一级一把手纳入监督重点,纪委(纪检组)要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同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落实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等情况。要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对集体讨论事项,每个班子成员要亮明态度并记录在案;要建立领导干部插手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对违规过问、干预下级事项如实登记和问责。要认真学习借鉴同级监督试点经验,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同级监督的制度机制。

      第三,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充分发挥纪委作为党内专门监督机关的重要作用。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各级党组织要加强领导、负好主责,既要给纪检机关压担子、督促履职尽责,又要旗帜鲜明地支持其开展工作、关心爱护纪检干部,当好坚强后盾;要结合换届工作,把政治强、作风硬、德才兼备、敢于担当的干部选拔进各级纪委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聚焦主责主业,牢固树立“查办大案要案是成绩,抓早抓小抓预防更是成绩”的理念,着力构建“四种形态”,不断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打铁还需自身硬”。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严字当头,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能力素质;监督别人的人首先要监管好自己,执纪者要做遵纪守法的标杆,以更严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坚决调整不适合从事纪检工作的干部,严防“灯下黑”,切实维护队伍纯洁,真正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同志们,今年是换届之年。区县和乡镇街道、区级部门的领导班子都将陆续换届。我们要认真吸取南充拉票贿选案、衡阳破坏选举案的深刻教训,一开始就亮明底线、划出红线。要对换届中的违规违纪行为零容忍,严格落实“九个严禁、九个一律”的换届要求,决不允许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违规用人,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决不允许违背组织决定,切实以铁的纪律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切实以铁的纪律换出新风气、新活力、新形象。各级党组织必须把“干部专注工作、组织关心干部”的原则作为一种导向树立起来、作为一种风气弘扬起来,引导各级干部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心无旁骛履职尽责。各级领导干部要把换届作为对自身政治素养的检验、纪律观念的考验,自觉接受组织的挑选,坚决服从组织的安排,聚精会神、尽心尽力地做好本职工作。

      同志们,全面从严治党任重道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重大。我们要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始终保持坚强政治定力,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实现“十三五”发展良好开局、为“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经济强区”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钟淳同志的讲话

     

      2015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在市纪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健全的机制推动责任落实,以严明的纪律保障政令畅通,以坚决的态度严厉惩治腐败,以有效的措施强化源头治理,以创新的理念推动体制改革,以更高的要求深化自身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扎实推进,为推动大安追赶跨越奋力崛起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是完善制度机制,“两个责任”落地生根。巩固落实“两个责任”成果,印发《大安区分层分类全面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推进全区各级党组织、纪检组织的责任具体化,做到了全区 “每一个层级、每一个党组织”都有责任清单,通过“以清单引导任务、以手册记录过程、以台账查找差距”,确保了责任内容具体化、履责过程纪实化、工作管理台账化。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建立分层分类廉政谈话约谈制度,构建起由区委书记对在职县级领导干部及乡镇(街道)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谈话等13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谈话体系,开展廉政谈话3000余人次,约谈150余人次。完善述责述廉办法,采取点面结合的方式,拓宽了述责述廉的范围,77名科级领导干部向区纪委全会、300余名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向本单位纪检组织述责述廉。完善定期督查汇报制度,坚持区委班子成员带队检查考核责任制落实情况,区委常委会每月至少听取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在适用对象上,不仅将上至县级领导干部,下至乡镇(街道)、区级部门工作人员、村(社区)干部和各级纪检干部作为了追责对象,而且将区、乡、村三级组织和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纳入追责范围。全年约谈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不力的党政班子7个、干部17人;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3名领导干部按照“一案双查”实施了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

      二是强化正风肃纪,作风建设持续深入坚持不懈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相关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收受红包礼金、滥发奖金补贴等问题。积极推进正风肃纪工作常态化,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开展村(社区)干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回头看”、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医保基金专项检查、城乡低保专项整治、村(社区)管理“1+1+5”制度执行情况等专项整治行动。扎实开展党风政风行风测评、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村(社区)干部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将收集到的群众反馈问题交由县级领导牵头并限时办理。全年开展各级各类监督检查400余次,纠正各类问题165个,取消不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 2311户、3189人,整改了78个单位采用现金方式支付招待费的问题,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10 起。立案查处“四风”典型案件32件,其中查处低保领域中“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党员3人。根据正风肃纪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干部作风不实等问题,制定《治理领导干部不担当问题责任追究暂行办法》,通过对领导干部“不担当”行为施行分类认定和责任追究,在全区干部中牢固树立起权责一致、惩教结合、失责必究的思想意识和行为风气。

      三是坚持挺纪在前,惩贪治腐坚决有力。坚持把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摆在首位,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创新执纪审查方式,推行纪检监察案件“主办”制、“一线督办”制和信访初核“提办抽调”制、“申报领办”制等机制,切实做到了对发现的问题不核查不放过、对违纪人员处理不到位不放过、对典型问题不通报曝光不放过。认真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各基层纪检组织每月将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区纪委报告。改革和完善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了信访反映、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办案全过程协调配合等制度机制,进一步强化了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深化监审联动机制建设,通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专项检查、发放建议、移送线索等手段,强化了对权力运行的全程跟踪监控。全年区纪检监察机关受理检控类信访举报64件次。实践运用监督执纪 “四种形态”,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谈话函询15件次,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立案46件,给予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 37人,给予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4人,3名涉嫌犯罪的科级干部被移送司法机关。坚持开展执纪审查与监督问责、警示教育和完善制度同步,认真执行了重大案件案发地专题民主生活会、重大典型案件内部通报、系统性问题发放纪检监察建议书等制度,注重发挥了执纪审查治本功效。坚持惩处与保护相结合,为23名党员干部澄清了是非。

      四是注重源头治理,预防腐败更加有效。认真落实《大安区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方案》,深化惩防衔接、一体联动机制建设,扎实开展“一案四查四建”,在全市率先制定“一库四早四卡”的工作模板,并将“四卡”综合运用到作风监督、执纪审查、信访督办等纪检监察各项业务工作中。建立重大项目廉洁承诺责任制,由区纪委、区监察局、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等部门同7个重大项目推进组和“三中心”分别签订了廉洁承诺责任书,探索形成了具有大安特色的预防腐败工作模式。强化大安区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电子监察平台工作,督促指导37个行权单位确定风险点3318个,监察点3242个,及时督促处置报(预)警事项300余条。扎实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严格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和纪委书记讲廉政党课制度,全面推进会前学法学纪,常态化开展岗位警示教育、廉洁教育和节假日廉政提醒。开展“三书一学”警示教育活动,编印了《大安区廉政警示教育读本》《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教育读本》《以案说纪教育读本》,全面开展《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集中学习、专题辅导、知识竞赛等学习教育活动,全区1.6万余名党员参加了知识竞赛,我区代表队获市电视知识竞赛三等奖。深化廉政文化建设,打造廉政文化示范点22个,成功创建2个市级廉政文化示范点,创作各类廉政文化作品27件。以查办的典型案件为原型,创作拍摄的廉政微电影《凝固的欢笑》获得了全市廉政文化优秀作品奖并在全市展播。在自贡电台推出《大安风采》栏目,每周二傍晚由区级部门主要负责人作客直播间,展示工作成效,接听听众热线,回应群众关切,强化宣传引导。

      五是探索体制改革,自身建设不断加强。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工作,作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区,在“机构未调,职能先转”的前提下,率先在全市完成了内设机构的调整和试运行,修改完善了内设机构职能职责,并在全市率先成立了区纪委监察局电教与信息中心。扎实开展全区纪检监察系统“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创铸树”活动和“防‘四气’、扬新风”活动,进一步强化了思想作风、能力素质建设和纪律约束。着力强化全区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党章、法治、担当、创新、廉洁意识,开展“讲政治、守纪律、守规矩”“忠诚、干净、担当”等各类专题学习教育100余场次,开展纪检监察精神、全面落实监督责任等研讨活动60余场次,开展“青莲”论坛3期,形成调研成果32篇。加强工作交流,在《大安》杂志开辟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和纪检体制改革工作专栏各1个,刊载调研文章19篇。坚持通过业务培训、上挂下派、实战练兵等途径,全面提升干部工作能力,全年培训干部1200余人次,提拔交流干部8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基层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组长提名考察以区纪委会同区委组织部为主,建立纪检监察后备干部人才库和办案陪护人员库,充实9名优秀干部进入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加强内部监督,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制定风险点防范措施77条,建立“履职监督机制、查访回访机制”,拓宽“外部监督渠道”,开展廉政谈话,严防“灯下黑”。

      2015年,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是区委坚强领导、以上率下的结果,是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自觉行动、共同努力的成果,更是全区各位区纪委委员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履职、辛勤付出的结果。但是我们要看到,我区的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还处于全市末位,少数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上还存在“两责合一”和层层递减现象;有的单位制度执行和落实不到位;个别党员干部依然不收敛、不收手,甚至严重违纪违法,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依然存在;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在思想理念、能力素质、工作作风上与从严治党、切实履责、做好表率的要求还有差距。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6年全区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要按照上级纪委和区委的安排部署,突出纪律建设,强化刚性约束;突出改革创新,激发反腐活力;突出问题导向,深化作风建设;突出执纪必严,加大惩腐力度;突出抓早抓小,深化源头治理;突出担当有为,锻造过硬队伍,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经济强区提供坚强保障。我们在向区十届五次党代会的工作报告中对2016年的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部署,请大家会后认真学习,下面我从六个方面讲一下今年的重点工作:

      一是抓住一个关键,层层压实“两个责任”。进一步健全工作体系,完善廉情分析报告等配套制度措施;开展巡察监督,督促全区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运用好“一手册一清单一台账”,突出抓好对区委办、区政府办、区教育局、区农牧林业局等权利相对集中,腐败案件易发、高发的部门(单位)和学校、医疗卫生机构等二级事业单位履行主体责任的监督以及部门纪检组组长(纪委书记)履行监督责任的监督。严肃问责,坚持“一案双查”,健全责任追究情况定期报告、典型问题公开通报等配套制度,党组(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纪检组长(纪委书记)要聚精会神干纪检,经常与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书记交换意见、通报问题。对重大问题该发现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就是渎职,都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是把握一个根本,强化纪律刚性约束。严格对照“六大纪律”狠抓执纪监督,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明组织纪律,各级党员干部要正确对待自己的进退流转,我们将严格把好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回复关”,对区、乡镇、村(社区)三级换届纪律执行情况实行专项督查,严肃查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搞非组织活动、诬告陷害等行为。加强对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贯彻区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以“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经济强区”为主题主线,对脱贫攻坚、全面创新改革、“十三五”规划实施等,开展精准督查,确保政令畅通。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地为苦干实干、不谋私利,集干净与干事于一身、勤政与廉政为一体的干部撑腰鼓劲。加强纪律教育和执行,扎实开展学习贯彻《党章》《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活动,推动全区各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起党章意识和纪律规矩意识。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备案审查和廉洁性审查,切实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执纪监督,坚决维护好制度的严肃性。

      三是围绕一个核心,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坚持巩固深化,切实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等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从严从重查处“四风”问题,加大通报曝光力。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作为主要工作任务,重点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问题;严肃查处和纠正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务、拖欠群众钱款的突出问题,以及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和惠农等领域强占掠夺、贪污挪用等严重问题;严肃处理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吃拿卡要甚至欺压群众的违纪行为;重点开展中、远郊村级财务管理混乱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党风政风行风满意度测评和村(社区)干部群众满意度测评,力促问题整改,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开展“不作为、乱作为、不会为、不善为”专项整治,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四是坚持一个主题,坚决严厉惩治腐败。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不断加大执纪审查力度。转变执纪审查理念,实践好“四种形态”,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实现监督执纪问责的常态化。严格执行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加强对上报情况的综合分析和监督指导,加大管理和考核约束力度,督促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聚焦主责主业,强化责任担当,大胆开展监督,主动发现和严格处置问题线索,对瞒报、漏报和不按规定及时报告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强化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机制建设,改进和完善与执纪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细化线索和案件移送、办案力量调配等方面的具体措施。通过查处典型案例,规范发放纪检监察建议书,召开案发地案情专题分析通报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方式,督促有关单位建立完善制度、堵塞漏洞。积极为党员干部澄清是非,坚决打击诬告陷害行为。

      五是依托一个平台,深入推进源头治理。今年我们要建设纪检监察网站,打造宣传教育平台、工作展示平台、网络监督平台和纪检监察业务数据库,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舆论支持和宣传服务。同时依托这个平台,要建立党员干部勤政廉政数据库,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定期收集干部信访、党风政风监督、经济责任审计、执纪审查等方面信息,加强与其他执纪执法机关的协同配合,做到数据共享,为监督执纪问责提供科技支撑。深化惩防衔接、一体联动,全面实行“一案四查四建”和“一库四早四卡”,加大立项治理力度,有效推动执纪审查成果向预防成果转化利用。健全警示教育常态化机制,充分发挥法纪教育基地、警示教育片(读本)、旁听公开庭审、会前学纪等载体作用,丰富和创新反腐倡廉教育形式,筑牢廉洁从政理念。

      六是突出一个重点,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带头尊崇党章,坚决维护党章,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进一步推进纪检体制改革,统筹推进派驻机构建设,采取单独派驻和综合派驻两种方式,配齐配强派驻机构干部,并建立健全派驻机构工作规程等机制和制度,让派驻机构成为监督执纪问责的“一线力量”。加强纪委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纪检干部后备人才库,扩大干部交流,严把“入口关”,优化队伍结构。进一步明确纪委委员职责,搭建履职平台,充分发挥纪委委员作用。分层分类加强教育培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严格落实纪检监察系统“两个责任”,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作用。坚决防止和解决“灯下黑”,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对作风漂浮、不敢担当、执纪违纪、以案谋私等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行为,坚决严肃处理。

      同志们,今天既是一年一度的工作安排会,又是全区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会,下面我通报一批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市区典型违法违纪案例,希望全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能引以为诫、汲取教训,能倍加珍惜人民赋予的权力,倍加珍惜在各自岗位上干事创业的机会,倍加珍惜自己的前程和家庭幸福,真正从思想上筑牢党纪国法防线,自觉用党纪条规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

      一、2015年我区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情况

      2015年,我区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87件次,其中受理检控类信访举报64件次;处置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65件,立案46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6人,其中,5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因严重违纪受到严肃查处。同时,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为23名党员干部澄清了是非。

    在去年的集体廉政谈话会上,已对区社保局工作人员朱江贪污案等4起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在这里,再向大家通报几起近期我区查处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典型案件情况:

      (一)大安区回龙镇双柏村原主任陈天富、支部书记丁双全违纪案。2002年至2010年,回龙镇双柏村原主任陈天富伙同村支部书记丁双全、文书郭再文私自截留双柏村各项惠农补贴约7万余元,并将这笔钱挪用于充当村民上交公路集资款和双柏村其他日常开支。为逃避村财政的监督,三人商定,仅将收支的一小部分财务齐全的账目资料入村帐并交由回龙镇监管,绝大部分财务票据三人核对后交由丁双全统一私自随意存放。2008年,回龙镇双柏村经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收取村民每人400元的公路集资款。陈天富自收取公路集资款以来经手约14万余元,其中79123.40元陈天富至今没有交出,且无法提供相应票据说明去向;丁双全自收取公路集资款以来共计收到约20余万元,其中35747元被其私自挪用来做瓷砖生意。2013年初,陈天富收受红包礼金1000元;2014年下半年到2015年初,丁双全收受红包礼金1500元。2015年12月,大安区纪委决定,分别给予陈天富、丁双全留党察看一年和撤销党内职务的处分。

      (二)大安区档案局副局长张智违纪案。2011年10月至2014年8月,张智在票据管理使用过程中不严格执行财政收费票据使用规定,导致其经手的票据管理混乱,且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未履行签字报销相关手续,收支的单据也均未上缴至单位财务处,而是将所经手收取的本应上缴区财政的档案保管费等资金由其本人私自保管,其坐支票据金额为38万余元。2012年3月至2015年6月,张智以方便工作为由,公款私存,不及时将其经手的档案保管费等费用上缴财政专户,而是违规存放于自己办公室和私人名义开的银行卡上,共计100余万元。2014年5月至9月,张智先后三次挪用公款分别用于购买保险和股票,共计3万元。2016年1月,大安区纪委、区监察局决定给予张智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的处分。

      (三)大安区牛佛镇祝家村原支部书记周基能违纪案。2006年12月,祝家村4组村民曹世楷申请纳入五保待遇,2007年7月,经大安区民政局批准,将曹世楷纳入农村五保待遇。在曹世楷的五保待遇批下来以前,曹世楷就外出了,且到现在都没有音讯,其五保存折一直由祝家村支部书记周基能保管。从2011年2月至2015年1月,周基能分八次从曹世楷五保存折上共取出五保金13300元,其中,有300元为曹世楷维修房屋,有2000元分两次(2011年2月14日和2013年2月26日)支付祝家村委会借曹熙长1万元(1998年祝家村向曹熙长借款1万元用于上缴农税提留款,年利息1000元)的利息,有4000元于2012年1月21日支付原祝家村妇女主任张家容在2003年为祝家村委会在牛佛信用社贷款1.2万元用于上缴农税提留款的利息,另有7000元属周基能私人挪用。2015年12月,牛佛镇纪委决定给予周基能党内严重警告的处分。

      (四)大安区回龙镇群英村主任何世武违纪案2014年11月,大安区回龙镇群英村主任何世武在帮群英村3组村民陈于华的孙子缴纳二胎罚款后,本应退还陈于华3000元,但何世武将其中的1600元用于私人日常开支。此后,经人举报被告发后,何世武于2014年12月18日退还了克扣陈于华的1600元。2015年12月,回龙镇纪委决定给予何世武党内严重警告的处分。

      (五)大安区永嘉乡林远巷村原主任曾应凤、原支部书记邹清洪违纪案。在2011年上半年的一次林远巷村两委会议上,时任大安区永嘉乡林远巷村主任的曾应凤提议以盖章收费的方式来收取公路维护费,当时参会的时任大安区永嘉乡林元巷村支部书记的邹清洪明知这种做法不符合规定,但还是同意按照曾应凤的提议办理,并同意由曾应凤来具体经办。2011年4月至2013年10月,邹清洪伙同曾应凤向村民乱收费,共计收取盖章费用8700多元,并将这部分钱直接“坐收坐支”用于了村日常开支。2015年12月,永嘉乡纪委决定分别给予曾应凤、邹清洪党内警告的处分。

      二、党员干部典型案件分析

      我们分析这些案例,可以看出以下三个特点:一是顶风违纪现象突出。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党中央三令五申严肃法纪,但部分干部仍不收敛、不收手,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顶风违纪,毫无忌惮。如富顺县如中石镇原党委书记陈祥君在近两三年收受多个老板的钱财,仅单笔受贿金额就达20万元。二是基层干部违纪严重。基层干部直接与群众打交道,腐败行为直接侵害群众的切身利益,严重损害党和国家形象。如回龙镇群英村主任何世武截留村民的二胎罚款,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再如永嘉乡林远巷村主任曾应凤盖章收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造成群众极大不满。三是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仍然严峻。2015年,我区查办了32件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案件,占我区立案总数的69.57%,由此可见,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还须持续用力。

      这些典型案件的发生,主要是思想信念滑坡、侥幸心理作怪、监督制约失衡等原因造成的:

      一是思想信念滑坡,私欲膨胀终栽“大跟头”。少数领导干部把组织上对个人的各项要求和约束,尤其是对个人廉洁从政、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要求和约束不当回事,放松了对自己世界观的改造和自我欲望的节制,而被金钱和权欲迷住了双眼,不能严格约束自己,认为自己做得隐秘,伸手被捉的机会很小,从而胆子越来越大,导致他们从收受红包礼金、大吃大喝开始,逐步发展到贪污受贿,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如中石镇原党委书记陈祥君和原镇长谢明军自己没有加强党性锻炼和个人修养,思想意识上放松了警惕,清正廉洁的意识淡薄,没有过好“金钱观”、“人情关”,一开始别人送的钱物还是拒收的,时间一长,就没有管住自己,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被移送司法机关。

      二是侥幸心理作怪,利令智昏导致“滑铁卢”。 从查处的案件看,绝大多数违纪违法人员对党纪国法是知道的、清楚的,但是他们思想上存在侥幸心理,行为上自我约束能力不强,不惜铤而走险、以身试法。这也是当前我区“四风”案件频发、存在顶风违纪现象的重要原因之一。比如,有的干部认为社会风气如此,收点“小钱”也是随大流,不算腐败;有的领导认为单位惯例如此,上一届班子或者其他单位都是这样做的,自己不过是跟风而已;有的干部认为人情礼数如此,相互走动、公款吃请,没什么大不了;还有的人认为,送礼收礼这种事,只有“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只要送的人不说,其他人不可能知道。

      三是监督制约失衡,权力寻租自制“通行证”。违法乱纪活动都是围绕着一个“权”字进行的。而他们之所以能滥用权力,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是因为他们手中的权力失去了应有的监督、制约和控制。在这些人中,有的是采取欺上瞒下的手法,逃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有的是采取串谋私通,将本为相互制约的权力机制,变成了共谋私利的工具;有的则是利用自己的权势和干部群众的信任,将自己变成不受管束的“法外人”,自认为具有一手遮天的“通行证”,使得有关纪律和制度对他们形同虚设,最终导致了违法乱纪事情的发生。

      三、严于律己,时刻保持警钟长鸣

      全区各级广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汲取教训,严格按照中央提出的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对全区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一)加强自身学习,筑牢思想防线。新的《中共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共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已施行,大家务必要认真学习,逐条研究,要清楚哪些不能做,明白违反纪律后果,进而做到管住自己的心、管住自己的手、管住自己的嘴,确保不越道德红线、不碰纪律高压线、不突破法律底线,在党员干部中起好表率带头作用。

      (二)落实两个责任,筑牢责任防线。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坚定不移地做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强化抓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切实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组织推动、监督检查的作用,做到“四个亲自”。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聚焦主责主业,既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又注重抓早抓小,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同时加大“一案双查”力度,确保“两个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三)加大惩处力度,筑牢法纪防线。纪检监察组织将持续保持纪律审查高压态势,把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务、拖欠群众钱款,以及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和惠农等的问题作为工作重点,真正使违纪行为成为高风险、高成本的行为,震慑违纪分子的侥幸妄想。

      同志们,违纪案件教训深刻,发人深省。开展警示教育,就是要常敲警示钟、常打预防针。希望全区党员干部从反面教材中受到警醒,牢牢把握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