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自贡市大安区委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
中心组学习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辖区各企事业单位:
为着力推进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建设,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的理论素养、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提升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的素质和能力,为全区“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经济强区”提供智力支撑、营造良好氛围。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5〕21号)和中共自贡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实施意见》(自委办〔2016〕3号)要求,经区委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区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以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为目标,着眼于全面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建设美丽精彩新大安为目标取向,牢牢把握“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经济强区”主题主线,深入实施“三大发展战略”,着力构建“六个发展新格局”,把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作为加强理论武装、推进思想建党的重要抓手,作为重大决策部署统一思想认识的重要平台,作为奠定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思想支撑的基础工程,不断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践行“五大发展新理念”的理论素养、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为建设全省丘陵地区综合经济实力强区奠定基础。
二、全面把握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
(一)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主线,推动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围绕治国理政提出了许多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最新成果,是指导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最鲜活的马克思主义。要认真学习讲话原文,重点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等原著,深入领会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提高战略思维、历史思维、辩证思维、创新思维、底线思维、法治思维能力,做到用讲话精神统一思想、指导实践、推进工作。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市区委部署,深刻理解中央和省市区委战略决策的时代背景、现实意义和重大举措,推动中央和省市区委政令畅通、决策落地,发挥中心组学习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推进工作的作用。
(二)以系统掌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提升“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经济强区”的本领和能力。深刻认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历史方位、原则方向和目标任务,深刻认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有机联系、互为贯通的顶层设计,共同统一于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梦想,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坚持把学习同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实践紧密结合,同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紧密结合,准确把握我区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面临的发展机遇和现实挑战,新常态下保持专注发展、转型发展定力的基本要求,全面深化改革要重视处理好的“三大关系”,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区的重点举措及从严治党“八个务必从严”的要求,把握当今世界的最新发展、最新变化和最新潮流,完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亟需的知识结构和专业储备。
(三)以组织开展“四项教育”和专题教育为抓手,加强全区各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领导干部,牢牢把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不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和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开展法纪教育,系统学习党章和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组织开展警示教育,经常性组织参观法纪教育基地、观看警示录警示片,深刻汲取典型腐败案件教训,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筑牢廉洁从政思想防线。组织开展先进典型教育,深入学习焦裕禄和兰辉、菊美多吉、毕世祥等同志的先进事迹,学习改革发展主战场和维护稳定第一线涌现出的身边先进典型,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保持政治定力。组织开展专题教育,重点抓好“三严三实”等专题的学习,对照“三严三实”要求,聚焦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推动形成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着力健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制度体系
(一)学习组织制度。区委中心组主要由区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区政协主席及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副职组成,也可根据学习需要适当吸收有关人员参加。学习秘书由区委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相关负责同志担任,主要职责是做好学习服务工作。乡镇街道党(工)委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中心组为全区二级中心组,其成员主要由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党委(党组)书记任中心组组长,全面负责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党委(党组)副书记任中心组副组长,主要职责是协助组长抓好中心组学习。人数较少的党组织可以结合实际情况,与其它单位党组组建联合中心组。各二级党委(党组)中心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及学习秘书名单分别报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备案。各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中心组名单按照组织隶属关系和相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备案。党委(党组)中心组成员发生变动的,应及时按规定上报备案。
(二)集体研讨制度。党委(党组)中心组每年要集中一定时间进行集体学习研讨,每季度不少于1次,全年不少于12天。要结合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本地、本部门(单位)实际,认真制定学习计划,精心设计学习主题,安排好重点发言,组织好专题辅导,开展好学习讨论,及时进行学习讲评。要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积极运用读书会、报告会、学习讲坛、网络交流等形式,充分调动党委(党组)中心组成员的学习积极性。
(三)个人自学制度。党委(党组)中心组要根据形势和任务需要,对领导干部个人自学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具体规定,积极推荐和购买有益书籍赠送成员阅读学习。党委(党组)中心组成员要正确处理工学矛盾,把个人自学作为学习的基础,制定切实可行的自学计划,认真学习指定书目,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学习体会,努力做勤于学习、善于学习的模范。
(四)专题调研制度。党委(党组)中心组要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实调查和研究问题,为提高学习质量、促进学习深入奠定坚实基础。调查研究要经常化、制度化,贯穿于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全过程。党委(党组)中心组成员每年到基层调研不少于60 天,至少撰写2篇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
(五)带头讲学制度。党委(党组)书记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讲学,主动深入分管领域、联系部门(单位)和党员、干部及群众作报告、上党课,讲清楚党的执政方略和重大举措,推动中央和省市区委各项决策部署深入人心,凝聚形成改革发展共识。党委(党组)中心组成员为分管或联系部门(单位)的干部群众作专题学习辅导或上党课,一年至少1次。
(六)年终述学制度。要把领导干部述学与述职、述廉结合起来,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成员在年终述职、述廉的同时,对一年来的学习情况、学习成果和用理论指导实践工作的情况进行总结汇报,并对学习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检查剖析。
(七)报告通报制度。党委(党组)中心组要建立月报告、季通报、年汇报制度。区委中心组应在每年第一季度将本年度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12月底前将本年度学习总结、自评情况和学习成果报送市委织织部、市委宣传部。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中心组报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各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中心组按照组织隶属关系和相关规定报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定期报送备案。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每季度要通过内部情况通报方式,及时向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通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情况和成果,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学习。
(八)督促检查制度。区委宣传部要会同区委组织部定期对各二级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随机旁听二级中心组学习,并将督促检查情况通报区委、区政府目督办。各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中心组的学习情况按照组织隶属关系和相关规定,由主管部门组织督促检查,并将督促检查情况通报同级党委。
(九)学习考核制度。把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情况纳入目标考核范围,作为考核“四好”领导班子的重要内容。重点考核党委(党组)中心组组长履行职责的情况,中心组成员坚持学习制度、完成学习任务的情况,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学习理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及运用理论指导实践、完善决策、推进工作的情况。探索完善干部年度理论测试的内容和形式,不断增进理论学习的实效。对各二级中心组学习的考核,由区委宣传部、区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实施,进一步推动学习考核制度化、规范化。区委组织部要把考核结果纳入领导干部综合评价体系和领导班子建设目标管理体系,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十)档案管理制度。党委(党组)中心组要按年度建立学习档案,学习档案包括:学习计划、学习材料、学习记录、学习成果、学习考勤、学习考核等。学习档案要规范、准确、完整,能够反映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概况,并作为考核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依据。
四、不断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方式方法
(一)坚持集体研讨与个人自学相结合。把集体研讨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形式,鼓励民主讨论、思想碰撞;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更好地把集体研讨与个人自学结合起来,努力在提高学习质量和效果上下功夫。要抓好集中学习前预学,每次集中学习前,由学习秘书负责提前把学习内容、学习专题、研讨重点告知各中心组成员和相关参会人员,使参会人员带着问题思考,围绕专题研讨。
(二)坚持自主学习与开门学习相结合。把开门学习作为提高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效果的重要途径,积极鼓励自主学习;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形式,邀请领导、专家作辅导报告,大胆探索开门学习的形式、举措和办法。开门学习就是要组织中心组成员带着问题、课题走出去,到先进地区学习考察,通过“体验式”学习开阔眼界,扩大视野,拓展思路,起到学先进、找差距、谋发展、添措施的作用。辅导报告原则上要少而精,可邀请对所学专题有研究的知名专家或专家型领导作辅导,也可邀请上级领导和其他地方领导以及相关专家作专题讲座或报告。
(三)坚持中心发言与互动性讨论分析相结合。根据确定的集中学习内容和专题,由负责相关重点工作的中心组成员进行中心发言或讲解,或确定相关部门、负责人作重点发言,汇报相关情况和相关信息,所有中心组成员共同讨论,发挥每个成员的智慧,进一步理清工作的重点和方向。通过学习研讨,形成共识、协同配合,推动决策和落实。
(四)坚持理论学习与调查研究相结合。把调查研究贯穿于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全过程,围绕事关发展大局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深入基层、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努力形成有思想、有见地、对实际工作和长远发展具有指导意义的调研成果,努力推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
(五)坚持传统学习与网络学习相结合。继续运用行之有效的传统学习方法,创新新媒体下学习方式,尤其是区委中心组要推动网络学习特别是四川省党委(党组)中心组网络学习平台成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交流的重要渠道,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知网学网用网能力。
五、切实加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组织领导
(一)抓好分类指导和督促落实。各级党委(党组)要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把加强和改进中心组学习作为重要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研究学习情况,提出改进措施,抓好督促落实。要进一步修订完善区委中心组学习制度(见附件),坚持和完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经常了解二级中心组的学习情况,针对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不同特点,认真做好分类指导。
(二)落实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党组)书记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组长,是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第一责任人,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抓好中心组学习。要主持研究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审定阶段性学习安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
(三)做好学习的统筹协调和服务工作。区委宣传部要牵头组织实施区委中心组学习,要强化学前服务,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和阶段性学习安排,坚持学前策划,明确学习内容、学习要求、学习资料和参考书目,做好拟邀专家的推荐选择和沟通衔接工作;要强化学中服务,根据每次学习的计划和内容,广泛搜集并组织编印好学习参考资料;要强化学后服务,做好中心组成员发言材料和学习成果的收集归档工作。区委办、区委组织部和区委党校要按照各自职能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学习服务和指导工作。
(四)强化学习保障工作。要切实保障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经费(包括租用会场、聘请讲师、经验交流、编辑购买材料、学习秘书培训等),将党委中心组学习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安排。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下级党委中心组学习秘书进行培训。
(五)总结推广经验成果。区委宣传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经验交流,每年召开1次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经验交流会,总结学习情况,表扬先进典型,推广成功经验。及时向各级新闻媒体推荐报道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新进展新经验,使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发挥更大的示范带动作用。
本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其它关于中心组学习的实施意见同时废止。
附件:中共自贡市大安区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中共自贡市大安区委办公室
2016年3月28日
附件
中共自贡市大安区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为着力推进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建设,不断提高区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理论素养、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提升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经济强区”的素质和能力,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5〕21号)和中共自贡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实施意见》(自委办〔2016〕3号)要求,现将区委中心组学习有关制度规定如下。
一、学习组织制度
(一)人员组成。区委中心组主要由区委常委、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区政协主席、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副职、区法院院长、区检察院检察长组成,根据学习需要可适当吸收有关人员参加。
(二)组长副组长职责。区委书记任中心组组长,全面负责区委中心组学习。主要职责是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区委副书记和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任中心组副组长,主要职责是协助组长抓好中心组学习。
(三)学习秘书职责。区委中心组学习秘书由区委办副主任、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各1人担任,主要职责是做好学习服务工作。区委办副主任负责区委书记文稿起草、学习用车及会务统筹等协调事项;区委宣传部副部长负责草拟学习计划和学习方案,编印学习资料和学习简报,负责定期、不定期向各二级中心组荐文荐书,负责专家学者的邀请和对接工作,做好学习记录、考勤记录和学习档案的建档工作,组织宣传报道等事项;区委组织部副部长负责配合区委宣传部,搞好学习考评考核等相关服务工作。
二、集体研讨制度
(一)时间要求。每年要集中一定时间进行集体学习研讨,每季度不少于1次,全年不少于12天。中心组成员全年参学率达到90% 上。
(二)研讨内容。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主线,以系统掌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的工作部署,结合区委工作中心和全区工作重点,每年年初由区委宣传部负责在区委中心组成员、各乡镇街道和区级各部门中广泛收集集中学习研讨的内容和专题,会商有关部门后提出区委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和集中学习研讨安排建议,经组长审定后提交区委常委会通过。
(三)研讨方式。根据确定的集中学习内容和专题,由负责该项工作的区委中心组成员作中心发言或邀请专家专题辅导,全体中心组成员共同讨论,也可根据情况分班子讨论,切实发挥每个中心组成员的智慧,进一步理清工作的重点和方向,推动各项决策落实。
三、个人自学制度
(一)制定自学计划。区委中心组成员要根据区委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并结合区委中心工作和分管工作,制定年度自学计划。区委中心组对领导干部个人自学要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具体规定,并积极推荐和购买有益书籍赠送成员阅读学习。
(二)认真开展自学。区委中心组成员要正确处理工学矛盾,把个人自学作为学习的基础,认真学习指定书目,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学习体会,努力做勤于学习、善于学习的模范。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方便快捷的优势,开展“在线学习”,积极登录“四川省党委(党组)中心组网络学习平台”学习。
(三)开展集中学习前预学。每次集中学习前,由学习秘书负责提前把学习内容、学习专题、研讨重点告知各中心组成员。中心组成员要认真开展预学,带着问题思考,精心准备发言提纲,提升学习研讨实效。
四、专题调研制度
(一)确定调研课题。区委中心组成员要紧扣全区当前的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围绕影响制约大安发展的突出问题,结合各自分工,精心选定调研课题。
(二)开展调查研究。区委中心组成员要把调查研究贯穿于学习全过程,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坚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坚持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带着问题下去、找到原因上来,带着课题下去、形成思路上来,努力形成有思想、有见地、对实际工作和长远发展具有指导意义的调研成果。
(三)时间及成果要求。区委中心组成员每年到基层调研不少于60天,撰写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不少于2篇,并积极向各级报刊投稿发表,重点投稿报刊为《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四川日报》、《四川党的建设》。区委中心组成员在报刊杂志发表的文章、被上级党委政府或有关部门采用的学习成果(以中央、省委领导批示件和有关部门文件为依据),年底交区委宣传部归档和上报。
五、带头讲学制度
区委中心组成员要主动深入分管领域、联系部门(单位) 和党员、干部及群众作报告、上党课,讲清楚党的执政方略和重大举措,推动中央和省、市、区委各项决策部署深入人心,凝聚形成改革发展共识。区委中心组成员为分管或联系部门(单位)的干部群众作专题学习辅导或上党课,一年不少于1次。
六、年终述学制度
认真落实省委、市委要求,把领导干部述学与述职、述廉结合起来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落实。区委中心组成员在年终述职、述廉的同时,对一年来的学习情况、学习成果和用理论指导实践工作的情况要一并总结汇报,对学习中存在的问题要进行认真检查剖析。
七、报告通报制度
(一)落实学习报告制度。区委中心组在每年第一季度要将本年度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12月底前要将本年度学习总结、自评情况和学习成果报送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
(二)建立内部通报制度。区委中心组每季度要通过内部情况通报方式,及时向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通报区委中心组学习情况和成果,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学习。
(三)搞好宣传报道。区委中心组每次集中学习,可通知媒体视情况作报道,新闻稿由组长审定或委托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副组长审定。通过对中心组学习的宣传报道,带动面上党员干部的学习。
八、学习考核制度
区委宣传部负责会同区委组织部做好区委中心组学习情况迎市检及接受年度考核等相关工作。要按照市委的要求,重点对组长履行职责的情况,中心组成员坚持学习制度、完成学习任务的情况,领导班子学习理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及运用理论指导实践、完善决策、推进工作的情况等总结到位。
九、学习请假制度
区委中心组集中学习日,除接到学习通知前已经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的外,区委中心组成员原则上不得请假。接到学习通知前未请假,但又确因重要工作不能参加的,应由本人向区委中心组组长请假并得到批准。因故请假耽误的学习,相关中心组成员应积极主动采取自学等方式补课。
十、档案管理制度
(一)建立学习档案。区委中心组要按年度建立学习档案,学习档案包括学习计划、学习材料、发言材料、学习记录、学习成果、学习考勤、学习考核等。
(二)规范学习记录。区委中心组使用专门记录本,对中心组学习会举办时间、地点、主持人、主讲人、参会人员、学习内容、发言摘要、考勤情况等作详细记录,做好会议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三)认真整理归档。学习档案要规范、准确、完整,按综合类、学习类、成果类和电子档案分门编类,能够反映区委中心组学习概况,并作为上级考核区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依据。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各二级中心组可参照建立健全学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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