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自贡市大安区委办公室
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大安区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识别
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大安区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识别办法》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自贡市大安区委办公室
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26日
大安区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识别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脱贫攻坚战略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3年全面完成、2年巩固提升”决战脱贫攻坚的新要求,确保我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基础信息准确完善。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目标
通过再次精准复核贫困户信息,深入分析致贫原因,逐村逐户逐人细化帮扶措施,集中力量予以扶持,切实做到“真扶贫、扶真贫、真脱贫”,如期实现4571户12982人贫困户脱贫、26个贫困村摘帽的脱贫攻坚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乡镇为主体,分级负责。以乡镇为主体,村组配合,组织乡镇全体机关干部、第一书记和村组干部入户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再次精准识别工作,按贫困户识别标准、程序进行精准识别,完善基础信息并按五个一批进行精准分类等工作。
(二)公开、公平、公正、公认。加大宣传力度,发动群众参与,通过村民自治,确保政策公开、规则公平、结果公正、群众公认。
(三)程序统一,精准识别。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认真开展精准识别,做到结果精准。摸清贫困户需求,细化到村到户到人帮扶方案,落实帮扶措施,实施精准扶持。
(四)进出有据,动态管理。将精准识别贫困户的信息全部录入全国扶贫子系统和省“六有”数据系统。完善贫困户动态调整机制,脱贫则出,返贫再进,实现有出有进,进出有据。及时更新信息系统数据,实行动态管理。
三、识别范围
本次贫困户精准识别的范围为“八比对、六清退”后,录入省“六有”系统中的贫困户4571户12982人。
四、精准识别标准、工作方法及对象认定方法
(一)精准识别标准。以2014年家庭年人均纯收入2800元或2015年家庭年人均纯收入2850元(2010年2300元不变价)的省农村扶贫标准为识别标准,采取“八看四查一研判”的方式,综合评定贫困户情况,重点核查贫困户人口信息、劳动力情况、产业发展意愿、健康状况(摸清患病病种、病情等)、在校生状况、务工状况、低保情况、脱贫时间、帮扶责任人等信息,充实完善贫困户信息台账,确保扶贫、民政、医保、社保等信息一致。
(二)精准识别工作方法。通过“八看四查一研判”的方式入户审查贫困户家庭情况。“八看四查一研判”具体内容为:
“八看”:
一看房——一是看有无房屋,看其在当地或外地有无实际拥有权属的住房;二是看房屋是否属于危房,看房屋是否地处地质灾害区域或洪涝灾害频发区域范围内。
二看粮——看粮仓中有无粮食,常年粮食能否自给或了解其一年四季中靠买粮食度日的情况。
三看床——看床上是否长期躺卧着病人、有无重特大病人或者智障病人、精神病人等,生活能否自理,医疗费用家庭支出等情况。
四看用——一是看家中家电使用情况,看家电中有无高档彩电、冰箱、空调、微波炉等(黑白电视、二手冰箱及二手空调除外);二是看车,看有无小汽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代步交通工具(残疾人专用代步交通工具除外),有无大、中型货运车辆;三是看家庭日用品,看家庭日常用品是否齐备、完好无损,炒菜铁锅是否有锈蚀斑迹以及床上用品优劣等情况。
五看承包地——看承包地里种植业发展情况,以及家庭养殖业发展情况等,以此估算其家庭种养殖业方面的年收入。
六看劳动力——看家庭成员中属于劳动力年龄段的,有无劳动能力,主要看有无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有无长期在外务工人员。
七看读书郎——看家庭成员中在适龄学生年龄段,有无因贫穷而辍学的学生;正常读书就学费用支出是否超出该家庭收入等情况。
八看精神面貌——看家庭主要成员精神状况,主要通过观察其行、说、穿着等行为表现,看其精神状态如何。
“四查”:
一查产权——在房屋产权登记机关核查该户农房建设申请、颁证以及有无买卖、转让、赠予等情况。
二查社保——查家庭成员中是否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及商业养老保险,目前是否领取社保费等情况。
三查存款——查家庭成员在金融机构存款额度,用存款总额除以家庭人口数,测算人均存款是否超过上年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省定农村扶贫标准等情况。
四查关系——查看其赡养或抚养以及法定监护关系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等情况。
“一研判”:就是通过以上“八看”“四查”,测算其家庭年纯收入总额,掌握其重大医疗支出、日常生活等以外的支出情况,测算其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并在综合研判的基础上,判定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是否低于省定农村贫困线,进而审定其是否应该纳入精准扶贫范围。
(三)精准扶贫对象认定方法
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家庭纯收入总额÷家庭常住人口数;
家庭纯收入总额=户年家庭总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收入、转移性收入、财产性收入)-生产经营费用总支出。
若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省定贫困线标准,则仍然保留建档立卡贫困户身份。
五、工作程序
通过村民自治、群众参与、民主评议、逐级审核和公示公告等方式,按照农户申请、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公示、村委会审查公示、公示反映复核、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公示、区人民政府审定公告的工作流程进行识别,涉及到的具体表册由区统一制作。严格执行识别程序,未完善识别程序的必须补充完善。
(一)农户申请。贫困户以户为单位,由户主本人向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分别提出申请,并如实反映家庭生产生活条件及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情况。
(二)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公示。村民小组组织村民代表召开民主评议会,评议贫困户是否符合精准识别条件,并将评议结果在村民小组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
(三)村委会审查公示。村委会干部与工作推进组、包村干部、第一书记等人员一起按前述“八看四查一研判”识别方法入户审查贫困户条件,复核贫困户情况,将审查结果在村、组进行公示,一要公示内容,二要公示举报监督受理方式,三要公示举报奖励,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
(四)公示反映复核。对公示反映情况,由乡镇纪委牵头、乡镇扶贫办会同驻村包组机关事业人员和村第一书记联合对被反映对象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复核,根据调查复核情况,依据相关政策规定,作出是否同意纳入精准扶贫范围的结论性意见。
(五)乡镇政府审核公示。各乡镇组织人员成立审核小组,分别对各村审查结果进行逐户分析、研究、审核。对村、组公示后群众提出异议,其条件确实符合精准识别要求,但由于邻里关系差而无法通过村民小组民主评议的,由乡镇审核小组牵头,组织包村干部、村组相关人员入户和党员、群众代表再审核。最后,将审核结果在其所在村、组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
(六)区人民政府审定公告。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的精准识别名单报区人民政府审定,区人民政府将审定结果在乡镇、村组进行公告。
六、建立有奖举报制度
为充分发挥广大群众在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识别工作中的监督作用,特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公示期间,一旦接到群众反映或举报,由乡镇牵头,迅速组织人员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进行调查核实;对反映或举报属实的,按程序由区扶贫和移民办及时兑现奖励(金额为500元/户),对同户举报内容奖励第一举报人。在乡镇、村组的公示内容中公布区监察局(0813-5522235)、区扶贫和移民办(0813-5529269)、乡镇纪委的举报电话(由各乡镇自行公布)。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识别工作的责任主体、工作主体和实施主体为各乡镇人民政府,实行各乡镇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各乡镇要加强工作力量,调整充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确定专人具体负责建档立卡信息系统相关工作。区级帮扶部门及结对帮扶干部要深入贫困村、贫困户,协助乡镇做好精准识别等工作。
(二)压实责任。各乡镇要与村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传导脱贫攻坚压力,做到精准识别“过程留痕、责任到人”。各乡镇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驻村干部、第一书记、帮扶责任人的作用,逐户逐人,全面查找精准识别工作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梳理问题清单,细化整改措施,落实具体责任,明确进度要求,8月15日前全面完成此项工作。
(三)强化宣传。各乡镇要通过横幅、公示栏、传单、LED显示屏等途径,将标准、方法、政策等内容广而告之,做到家喻户晓。各乡镇要加强业务培训,确保干部熟悉脱贫攻坚的各项要求。
(四)严格督查。各乡镇及时上报复核结果,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抽查20%以上数据,采取进村入户、查看基础资料等方式进行抽查,对数据不准确、问题解决不及时、敷衍了事、弄虚作假的严厉追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