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自贡市大安区委办公室
关于印发《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深入
开展“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促发展、
惠民生”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区属各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经区委领导同意,现将《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深入开展“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促发展、惠民生”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自贡市大安区委办公室
2016年11月14日
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深入开展
“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促发展、惠民生”活动 方 案
根据省市委统一部署,为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继续坚持已经形成的“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促发展、惠民生”(以下简称“走基层”)常态化长效机制,区委决定,从今冬到明春在全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深入开展“走基层”活动,现就活动提出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深入开展“走基层”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基层,以“走”促“学”、以“走”促“做”,认真宣讲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扎实抓好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落实,切实帮助基层群众解决具体困难,在深入基层、服务群众中凝聚共识、凝结力量,为推动振兴发展、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开明开放幸福美丽欣欣向荣新大安增添动力。
二、主要阶段任务重点
(一)认真宣讲贯彻重大决策部署。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一线,深入联系点、贫困村、重大项目和企业等基层一线,采取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讲党课和召开党员大会、组织生活会、宣讲政策、开展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群众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一是深入宣讲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二是要深入宣讲伟大长征精神,弘扬坚定信念、大公无私、艰苦奋斗、联系群众的革命精神。三是大力开展“学报告、转作风、见行动”活动,宣讲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宣讲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解读好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11555”的战略部署,进一步转变作风,精简会议和文件,合理布局力量,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将工作重心放在抓落实上。四是深入宣讲党章党规党纪。重点宣讲《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召开后,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学习、深入基层一线宣讲。
(二)凝聚力量全力推动脱贫攻坚。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机关干部,在年底前集中时间到对口联系帮扶村、结对帮扶户普遍开展一次帮扶活动,推动脱贫攻坚按计划实施,确保完成今年脱贫攻坚任务。一是加强脱贫攻坚指导督促。继续开展“挂包帮”活动,要深入对口帮扶村,梳理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落实具体帮扶举措,督促落实区12个扶贫专项方案。对今年我区计划脱贫摘帽的16个村、0.5万贫困人口,要严格对照“两不愁、三保障”“三有”“四个好”标准,一户一户入户查看,有针对性地增添帮扶措施。二是推动扶贫政策到村入户。要发挥自身职能优势,带扶贫政策下乡入户,深入结对帮扶户家中,宣传和检查产业、教育、医疗、就业、住房、增收等方面扶贫政策的落实情况,督促落实到位。三是协调推进“四好村”创建。要指导帮助联系帮扶村按照“四好”创建标准和考评指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计划。要宣传“四好村”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动员农村广大党员干部带头争创,带动身边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要整合资源,帮助联系村解决好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村容村貌、文明风气等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积极开展创建活动。
(三)突出帮助群众解难题办实事。要进一步解决群众关切的民生问题,面对面了解社情民意,把“走基层”的过程转化为多为群众排忧解难的过程。一是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认真落实好区委、区政府确定的2016年九项民生工程、15件民生大事和6件民生实事,切实帮助群众解决看病、就业、安居、行路、用电等生产生活实际困难。要落实好困难救助救济政策,及时发放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和低保户、五保户、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元旦春节期间,要开展送文艺节目、科技知识、法律援助、医疗服务等下乡活动。二是广泛开展“走基层、送温暖”活动。重点走访慰问老干部、老党员、困难党员、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贫困户等特殊困难群体,了解他们的所需所盼,帮助解决具体困难。认真做好困难群众棉衣棉被需求量的摸底调查、采购和发放工作,切实做到底数清、对象明、帮扶准、效果好。三是切实抓好化解信访诉求和推进基层法治等工作。深入开展信访问题摸底排查,重点地区要认真排查越级上访、重复上访的突出问题,务必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基层。扎实抓好“法律七进”、网格化管理、基层法治示范创建等工作,确保基层和谐稳定。四是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扎实抓好三项整改“回头看”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查找问题的整改,认真解决基层党员干部队伍作风上存在的“微腐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区委区政府十二项规定等违规违纪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五是努力提升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群众参与度、关注度、满意度。围绕“一年有新变化、两年进入前百位、三年进入第一梯队”的工作目标,坚持以“察民情、顺民意、解民忧、化民怨、得民心”为工作主线,着力压紧压实责任,推动试点示范,立体联动宣传,聚焦问题解决,逗硬考核机制,提升工作实效。
(四)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各级领导干部要对照年初工作计划,带头沉到基层、深入一线,到园区、企业排忧解难,带头到机关、单位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和困难,指导和推动各单位各部门进一步紧起来、动起来、跑起来,紧紧扭住目标、找准差距,理清思路、增添举措,铆足干劲,快速有效推进各项工作。一是与促进经济增长相结合。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与基层一起研究产业培育、招商引资、企业技改、三次产业发展等情况,有针对性地查漏补缺、增添措施,扎实做好稳定经济增长、推进民生改善和扶贫攻坚等工作。二是与推动落实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相结合。要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围绕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重点地区和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查漏补缺、增添措施,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要抓住年前农闲、放假、外出务工人员集中返乡的有利时节,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户主会、返乡人员恳谈会、流动党员座谈会等,与群众面对面沟通交流,引导群众正确认识中央和省市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增进群众对党和政府工作的满意度和认可度。三是与谋划2017年工作相结合。要指导基层认真总结2016年工作,提前谋划2017年工作。四是与宣传先进典型相结合。要及时发现、总结和宣传在推进工作任务落实过程中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积极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走基层”活动中锤炼作风、提升能力、展示形象,做合格党员、当干事先锋。五是与村(社区)“两委”换届相结合。要加强统筹指导,搞好今冬明春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要通过换届,选好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特别是选配“政治素质好、服务能力强、带富能力强”的村(社区)党组织带头人,进一步完善以党组织为领导核心的基层依法治理体系,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组织领导,一把手要负总责、亲自抓,领导干部要带头示范,确保活动深入扎实开展,收到实效。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人员时间安排、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具体活动方式,做到可操作、能考核。每名干部要制定走访计划,建立帮扶台账,记好民情日记,记录情况定期汇总、定期检查。
(二)注重统筹协调。要把“走基层”活动与推进脱贫攻坚结合起来、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结合起来,把“走基层”活动作为推动党员干部“学”的重要方式、“做”的具体实践,在深入基层、服务群众中做合格党员、当干事先锋,使“走基层”的过程成为践行“两学一做”的过程。
(三)强化检查督促。区委组织部牵头,区纪委、区目督办配合,要采取随机抽查调研督查等形式,深入基层了解活动开展的真实情况,对态度消极作风不实的单位和个人,严格问责通报批评,确保活动不走样、不变形。开展“走基层”活动情况,要作为各级党组织书记落实党建责任和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导的重点内容,确保“走”出实效。
(四)严明作风纪律。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相关规定精神,不搞层层陪同、迎来送往,不给基层和群众增加负担。要带着感情和责任沉到基层,实实在在、深入细致,面对面、心贴心做工作,坚决反对搞形式、走过场、做表面文章。对违反工作纪律和不作为、乱作为,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快查快办、严肃处理,及时通报曝光典型问题。
(五)做好宣传引导。要坚持正面引导,创新宣传方式,多从群众的角度宣传“走基层”活动带来的新变化,增强宣传实效。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手机等媒体,大力宣传“走基层”活动的做法和成效,及时发掘和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人物、典型事迹和典型经验,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制定的具体活动方案,以及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和问题建议要及时报送(联系人:杨红霞,联系电话:(0813)5522121)。
附件:1.县级领导“走基层”活动联系安排表
2.区级部门“走基层”活动联系安排表
附件1
县级领导“走基层”活动联系安排表
序号
|
联系领导
|
联系乡镇街道
|
联系村
|
1
|
张昭国
|
大山铺镇
|
团结镇朝天村
|
2
|
邓国平
|
大安街
|
何市镇王家村
|
3
|
钟 淳
|
三多寨镇
|
何市镇黄桷村
|
4
|
杨 斌
|
凤凰乡
|
何市镇阮家村
|
5
|
宋尔端
|
永嘉乡
|
永嘉乡瓦高村
|
6
|
罗旭东
|
永嘉乡
|
永嘉乡瓦高村
|
7
|
向 军
|
何市镇
|
大山铺镇伍家村
|
8
|
赖建辉
|
三多寨镇
|
何市镇十字村
|
9
|
李 旭
|
回龙镇
|
回龙镇古井村
|
10
|
赖远驰
|
牛佛镇
|
牛佛镇高店村
|
11
|
余 泓
|
新民镇
|
新民镇柏树村
|
12
|
唐小华
|
龙井街
|
牛佛镇关刀村
|
13
|
周永丰
|
马冲口街
|
回龙镇双柏村
|
14
|
陈 科
|
团结镇
|
永嘉乡新房村
|
15
|
李孝诚
|
龙井街
|
新店镇何院村
|
16
|
陈明弟
|
新店镇
|
新店镇共和村
|
17
|
詹俊亮
|
新店镇
|
新店镇新建村
|
18
|
罗 林
|
团结镇
|
三多寨镇狮子村
|
19
|
陈位和
|
凉高山街
|
新店镇何院村
|
20
|
倪煜旻
|
和平乡
|
牛佛镇祝家村
|
21
|
吴 革
|
马冲口街
|
回龙镇关帝村
|
22
|
李 波
|
大安街
|
回龙镇优胜村
|
23
|
刘 勇
|
庙坝镇
|
三多寨镇联合村
|
24
|
吴建斌
|
牛佛镇
|
牛佛镇关家村
|
25
|
张 英
|
回龙镇
|
回龙镇古井村
|
26
|
陈胜明
|
凉高山街
|
何市镇黄桷村
|
27
|
冯华富
|
和平乡
|
牛佛镇关家村
|
28
|
郭洪英
|
凤凰乡
|
三多寨镇长河村
|
29
|
魏玉华
|
大山铺镇
|
团结镇朝天村
|
30
|
钟声荣
|
牛佛镇
|
牛佛镇双河村
|
31
|
齐 力
|
庙坝镇
|
庙坝镇九房村
|
32
|
黄远兴
|
新民镇
|
新民镇白果村
|
33
|
杜秀才
|
何市镇
|
何市镇王家村
|
附件2
区级部门“走基层”活动联系安排表
序号
|
单 位
|
联系村(社区)
|
行政村
|
社区
|
1
|
区委办
|
何市镇黄桷村
|
|
2
|
区人大办
|
何市镇王家村
|
|
3
|
区政府办
|
新民镇柏树村
|
|
4
|
区政协办
|
永嘉乡瓦高村
|
|
5
|
区纪委
|
何市镇十字村
|
|
6
|
区人武部
|
团结镇朝天村
|
|
7
|
区委组织部
|
牛佛镇高店村
|
|
8
|
区委宣传部
|
回龙镇双柏村
|
|
9
|
区委统战部
|
回龙镇古井村
|
|
10
|
区两新党工委
|
回龙镇红艳村
|
|
11
|
区委政法委
|
牛佛镇关刀村
|
|
12
|
区委党校
|
回龙镇庆华村、玛瑙村
|
回龙镇回龙场社区
|
13
|
区委编办
|
新店镇郭家村、盘石村
|
新店镇新店铺社区
|
14
|
区委农工委
|
大山铺镇伍家村
|
|
15
|
区委群工局
|
新民镇詹家村、焦家村
|
大安街仁和社区
|
16
|
区总工会
|
大山铺镇大山村、新燕村
|
大山铺镇松林社区
|
17
|
团区委
|
凤凰乡永胜村
|
凤凰乡盐都山水社区
|
18
|
区妇联
|
新民镇白杨村、天元村
|
新民镇天元井社区
|
19
|
区残联
|
何市镇青杠村
|
龙井街红苕地社区
|
20
|
区工商联
|
回龙镇火炬村、雄丰村
|
大安街马草山社区
|
21
|
自贡东北部新城管委会
|
新民镇白果村
|
|
22
|
区发改局
|
新店镇共和村
|
|
23
|
区投资促进局
|
永嘉乡新房村
|
和平乡金桂社区
|
24
|
区科技和经信局
|
永嘉乡新房村
|
和平乡金胜社区
|
25
|
区商务局
|
牛佛镇张寺村、鞍山村、水井村
|
和平乡茴新社区
|
26
|
区教育局
|
牛佛镇祝家村
|
|
27
|
区民政局
|
牛佛镇关家村
|
|
28
|
区司法局
|
牛佛镇青年村、权利村、罗井村、竹林村
|
大安街大街社区
|
29
|
区财政局
|
三多寨镇长河村
|
|
30
|
区人社局
|
何市镇阮家村
|
|
31
|
区就业局
|
牛佛镇会家村、陈家村
|
凤凰乡双河口社区
|
32
|
区社保局
|
牛佛镇东胜村、四盟村
|
凤凰乡济公社区
|
33
|
区医保局
|
回龙镇狮子村、群英村
|
大安街扇子坝社区
|
34
|
区政务服务中心
|
三多寨镇芦家村、石龙村
|
凉高山街上田坝社区
|
35
|
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何市镇永太村、彭家村
|
|
36
|
区土整中心
|
牛佛镇贯山村、农科村
|
|
37
|
区代建中心
|
团结镇福禄村、狮塘村
|
团结镇团标寺社区
|
38
|
区城乡建设局
|
何市镇和平村、新民村、高庙村、廖家村、永丰村、蔡家村
|
|
39
|
区乡镇建设管理所
|
何市镇百合村
|
马冲口街高硐社区
|
40
|
区市政设施管理所
|
何市镇胡家村
|
龙井街大楻桶社区
|
41
|
市燊海公园管理所
|
团结镇申家村、楼房村
|
|
42
|
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所
|
团结镇红星村、莲花村
|
|
43
|
区住房保障局
|
大山铺镇盐井村、江姐村
|
马冲口街沙鱼坝社区
|
44
|
区财政评审中心
|
大山铺镇世平村、光明村
|
大山铺镇大山铺社区
|
45
|
区交通运输局
|
回龙镇优胜村
|
|
46
|
区公路养护段
|
牛佛镇前锋村、烟墩村
|
|
47
|
区地方海事处
|
庙坝镇脚仙村、贾石村、青杠村
|
|
48
|
区路政大队
|
何市镇三和村
|
何市镇何家场社区
|
49
|
区水务局
|
新店镇何院村
|
|
50
|
区农牧林业局
|
三多寨镇联合村
|
|
51
|
区文体旅游和外事侨务局
|
三多寨镇龙斗村、轿子村、高家村、八甲村
|
凉高山街凉高山社区
|
52
|
区卫计局
|
三多寨镇狮子村
|
|
53
|
凤凰乡卫生院
|
凤凰乡济公村、凤凰村
|
|
54
|
和平乡卫生院
|
和平乡永田村、金胜村、茴新村
|
|
55
|
新民镇卫生院
|
新民镇文家村、富华村
|
|
56
|
团结镇卫生院
|
团结镇高坎村、土柱村
|
|
57
|
大山铺镇卫生院
|
大山铺镇青龙村、恐龙村
|
|
58
|
三多寨镇卫生院
|
三多寨镇红灯村、徐家村
|
|
59
|
何市镇卫生院
|
何市镇五四村、龙盘村
|
|
60
|
新店镇卫生院
|
新店镇余家村、新店村
|
|
61
|
永嘉乡卫生院
|
永嘉乡蔡家冲村、龚家渡村
|
|
62
|
牛佛镇中心卫生院
|
牛佛镇富隆村、红旗村、藕塘村、群光村、群星村
|
|
63
|
庙坝镇卫生院
|
庙坝镇柑子村、花椒村、红光村
|
|
64
|
回龙镇卫生院
|
回龙镇周祠村、大丰村
|
|
65
|
区审计局
|
庙坝镇杨柳村、庙坝村
|
庙坝镇庙坝社区
|
66
|
区环保局
|
新民镇燎原村、董家村
|
龙井街广华社区
|
67
|
区统计局
|
新店镇龙凼村、晏家村
|
龙井街华大社区
|
68
|
区安监局
|
三多寨镇公平村、三关村
|
三多寨镇三多寨社区
|
69
|
区食药监局
|
新店镇新建村
|
|
70
|
区档案局
|
庙坝镇黄荆村、梁冲村
|
和平乡永田社区
|
71
|
区供销社
|
永嘉乡林远巷村、何家冲村
|
牛佛镇张家坝社区
|
72
|
区城管执法分局
|
庙坝镇破桥村、灯杆村、坪上村
|
凤凰乡远大花园社区
|
73
|
区国税局
|
牛佛镇宁远村、老贯村、佛岩村、群力村
|
牛佛镇王爷庙社区
|
74
|
区地税局
|
三多寨镇同春村、元湾村、洞云村、杨柳村
|
马冲口街马冲口社区
|
75
|
区公安分局
|
回龙镇关帝村
|
|
76
|
区国土资源局
|
牛佛镇大桥村、星光村、金星村、大义村
|
|
77
|
区工商和质监局
|
回龙镇红珠村、大冲村、枇杷村、大同村
|
大安街洞口井社区
|
78
|
区法院
|
牛佛镇双河村
|
|
79
|
区检察院
|
庙坝镇九房村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