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区加快推进光伏发电扶贫试点步伐 。(1)确定范围。选择光照条件好、电网接入条件好、闲散荒地资源丰富,且村“两委”班子战斗力强的行政村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具备条件的贫困户的屋顶或庭院建设光伏扶贫电站。(2)申报规模。按照“产权集中、管理集中、运营集中”原则,各扶贫对象电站规模标准为3000瓦—5000瓦,可根据自身情况合理选择“全额上网”或“自发自用、余额上网”方式。(3)收益分配。积极探索“政府+农户”“政府+企业+农户”等模式出资建设,建立光伏发电扶贫项目管理和收益分配管理办法,将光伏发电收益按比例分配给纳入范围的建档立卡扶贫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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