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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安区公务员队伍建设现状与思考
    作者:漆红敏 贺勇  阅读数:371   更新时间:2017年07月17日

    基层公务员队伍既是党委政府联系群众的代言人,又是建设社会主义事业的实践者,尤其是在推动大安“两园两城一目的地”五大工程建设的历史重任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结合工作实际,通过调研剖析我区公务员队伍建设现状,以期对整个公务员队伍建设有所启发。

    一、基本现状

    目前,全区共有行政编制人员1099人,其中,公务员933人,参公人员166人(以下统称“公务员”) ,分别占人员总数的84.90%、15.10%。

    从性别结构看,男性620人,女性479人,分别占人员总数的56.42%、43.58%。其中:乡镇街道男性194人、女性134人,区级部门男性426人、女性345人。

    从职级结构看,县处级领导干部29人,科级领导干部326人,不再担任领导实职领导干部87人(其中,抽调到中心工作9人),一般公务员657人,分别占人员总数的2.64%、29.66%、7.92%、59.78%。

    从年龄结构看,35岁及以下448人、36岁至45岁198人、46岁及以上453人,分别占人员总数的40.76%、18.02%、41.22%。

    从学历层次看,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有54人、大学本科学历的675人、大学专科学历的340人、中专及以下学历的30人、分别占人员总数的4.91%、61.42%、30.94%、2.73%。

    从专业结构看,工学类(含城建国土、工程类等)135人,农业农村类72人,社会管理类240人,经济金融类259人,其他类393人。

    从人员分布看,区级机关行政编制人员771人(含检察院46人、法院63人、司法局29人),乡镇机关行政编制人员328人,分别占人员总数的70.15%、29.85%。

    二、存在问题及分析

    随着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我区公务员队伍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特别是近年来整体素质得到了不断提升,工资福利待遇也得到了进一步改善。但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和客观条件的制约,我区公务员队伍建设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

    (一)结构矛盾比较突出

    1.年龄结构比例失衡。我区现有公务员队伍中有大部分是上世纪90年代过渡而来,年龄总体偏大。以35岁以下、36岁至45岁、46岁以上为界来划分,占比大约为4:2:4,多数年轻公务员有干劲但缺乏工作经验、历练不够,年纪稍大的经验丰富、能力较强,但知识更新较慢、接受新鲜事物较难,中年干部介于年轻干部与年长干部之间,无论是知识素质还是经验能力,具有一定优势,但在全区公务员队伍中占比量很少。因此全区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出现了两头重、中间轻的现象,年龄结构失衡在一定时期内将会对培养、任用干部造成影响,且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工作衔接。

    2.性别结构问题凸显。在涉及城建、规划、国土、农业、维稳等相关岗位方面,男性占有一定的专业、体能优势,且对于多数机关部门而言,男性年轻干部通常是业务能手首选。目前,全区各单位男女比例整体差异不大,然而少数单位男女性别结构明显失衡:比如何市镇政府在编人员共25人,女性7人、男性18人;区司法局在编人员共28人,女性16人、男性12人;区人社系统在编人员共71人,女性45人、男性26人。近年来新招录公务员中,女性所占比例只增不减、逐年上升:2013年共招录89人,女性40人,占招录总数的44.94%;2014年共招录84人,女性52人,占招录总数的61.90%;2015年共招录39人,女性24人,占招录总数的61.54%;2016年共招录69人,女性45人,占招录总数的65.22%。新进入公务员男女性别结构失衡问题日益凸显,易导致部分重点岗位、重要职位青黄不接的现象。

    3.人员调配过于频繁。为了缓解各级机关部门的工作压力,充实部门的工作力量,各级部门甚至市级以上单位从基层借调年轻公务员的现象比较严重,造成了基层在岗公务员平均年龄逐年攀升,特别是乡镇街尤为明显。据统计,全区乡镇街道借调出人员86人,区级机关借调出人员85人,此外,部分具有专业技术或高学历的基层一线年轻公务员,要么是区级部门需要人才,要么是年轻公务员自身为了寻求更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前途,通过各种途径考调或辞职,致使年轻公务员流失严重。今年以来区内调动16人(其中,从乡镇街道调到区级机关8人),调往区外5人,调入区内1人。此外,各单位核定编制数有限,尽管每年根据缺编情况拟定了招考计划,时常因一些客观因素未能按计划招满,新进人员难以满足现实工作量需求。

    4.专业技术人才紧缺。我区大专及本科学历人员虽然比重较大,但大多数属于在职教育,各专业人数参差不齐,涉及财会统计、旅游管理、城市规划与设计、土木水利、园林绿化等项目工作迫切需要的专业人才紧缺。近年来,按照上级要求,面向社会公招公务员多数未限定专业,且对全日制学历未做硬性要求,尤其是乡镇公务员招录门槛较低,专业工作岗位的公务员难以补充。

    (二)工作机制不够健全

    1.交流机制有待完善。一是公务员交流机制不够完善。目前,我区尚无一套较为完备的公务员交流机制,公务员交流仍然以传统的领导签字调动为主,公务员的正常交流未形成制度化。有的单位先把人借调到自己单位工作,后再按正常程序办理调动的现象时有发生。二是公务员的交流制度难以兑现。有的基层公务员一旦进入单位某个具体岗位后,一干就是好几年,甚至好几十年,难以得到多岗锻炼交流的机会,致使他们终身束缚在一个岗位上,造成他们工作思维不开阔,往往凭经验办事,缺乏应有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三是公务员的交流目标难以实现。由于我区乡镇之间、城乡之间经济发展不平衡,环境条件差异比较明显,部分区级机关的公务员根本不愿到基层工作。出现了有些经济发展较好、环境条件较好的单位满员,而经济发展较差、环境条件不好的单位严重空岗的现象。

    2.培育机制不够完善。一是培训缺乏紧迫感和针对性,一般培训多,专业培训少,尤其是综合部门急需的专业知识培训难以开展。近年来,我区以提高公务员素质为核心开展了多项公共科目培训,但培训针对性不强,尚不能满足我区重大项目建设和中心工作所需复合型人才的培训需求。二是缺乏强制性和约束力,一些公务员从科员一直晋升到正科级,也没有参加一次系统的任职岗前培训。且部分岗位事多人少,人员派出后尤其是一些脱产学习容易影响工作,单位便以此为由不允许人员外出学习。三是公务员培训内容实用性不强,往往是重理论轻能力、重书本轻实践,缺乏应用性和灵活性,既难以提高受培训者的学习兴趣,更无益于通过培训提高基层公务员处理实务的能力。

    (三)考核体系有待改进

    1.评价体系不够健全。由于公务员涉及职能范围宽泛,全区难以统一量化考核标准,在考核公务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时,对个人工作业绩的评价没有与单位的业绩结合起来;对个人工作态度的评价没有与工作服务对象的评议结合起来,致使评价标准不明确,考核差距不明显,有的单位还出现优秀“轮流坐庄”,或者故意连续三年评优秀等次以获取“记三等功”荣誉,只要没有触犯法律法规,都被确认为“称职” 及其以上等次,从而形成“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大锅饭”现象。

    2.评优名额难以控制。根据年度考核相关规定,各单位公务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优秀”等次的人数原则上应控制在本单位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5%之内,少数单位一般公务员寥寥几人,难以达到评定优秀人员的最低值,也有个别单位不顾文件规定,在未达到规定比例时或超出了规定比例强行上报优秀人员名单,由此导致评优不够合理。

    3.考核流程不尽合理。在公务员年度考核中,重年终轻平时的现象十分突出,操作过程也很简化,在年终考核等次评定时,很多单位普遍采用干部民主测评打分的方式进行考核,无论是领导评分还是普通干部评分,个人主观因素影响很大,对那些人缘好、印象好的“好好先生”较为有利,而那些敢闯敢做、积极肯为的干部没有得到应有的肯定。

    三、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对策建议

    为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切实提高党委、政府的综合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更好发展,针对公务员队伍建设中现有问题,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合理有序调整人员结构

    1.强化对干部的教育培训。本着“缺什么、补什么”、“讲究实效”的原则,科学拟定培训规划,解决培训针对性不强的问题。尤其针对年轻干部,把培训教育与实践锻炼结合起来,通过上挂下派、对口学习、平级交流、一线锻炼等方式,加大复合型人才培训,特别是重大项目建设、征地拆迁等急需紧缺人才的培训,弥补专业知识的局限,逐渐减弱年轻干部经验不足、男女性别差异等矛盾。

    2.合理把控“进出口”。严格执行《国家公务员录用规定》,本着向空编较多单位、基层单位、重点岗位倾斜的原则,科学拟定招录计划,高要求规范“进口关”,着重补充财会统计、旅游管理、城市规划与设计、土木水利、园林绿化及农业等方面的专业人才,逐渐解决专业技术人才缺乏的矛盾。严格执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及配套法规和办法,充分运用公务员交流、回避、处分、退休、辞职、辞退等有关规定,灵活放开公务员“出口关”,以激活整个公务员队伍的活力。

    3.探索人才管理新机制。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可到高校引进急需紧缺的专业技术人才,突出引进顶尖人才,形成“金字塔”梯队,实行公务员管理模式,享受公务员待遇,探索公务员“聘任制”。同时,强化公务员人才队伍建设,采取“选、育、管、用”四项措施,逐步健全选拔任用、明确职责、强化管理、激励保障等机制,促进年轻干部健康成长。

    (二)规范交流激发队伍活力

    1.促进人员合理交流。坚持“定期交流、定期轮岗”制度,采用区级部门与区级部门、乡镇与乡镇、区级部门与乡镇之间横向或纵向交流途径,使我区的整个公务员队伍在一定范围内保持合理流动,让所有的公务员都能在多个岗位上接受锻炼和培养,让公务员在角色变换中不断进步,并对自身的前途充满希望。

    2.规范人员交流程序。严格执行《公务员法》有关配套法规的规定,杜绝交流的随意性。如“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的规定,对不符合该规定的新招录公务员应限制交流,确保我区整个公务员队伍的相对稳定,同时让他们安心在基层,得到应有的锻炼和培养。

    3.完善干部交流制度。进一步完善选调制度,合理划定空编岗位,规范组织筛选参选人员资格再进行笔试、面试、政审等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的促进干部的交流,确保其有序性和合理性。此外,进一步完善公务员挂职锻炼制度。有计划地选派干部到下级机关、上级机关、基层单位、企事业单位进行挂职锻炼,严格执行期限规定,不得变相将挂职锻炼人员强留不放,合理促进人才流动。

    (三)科学考核激发干事热情

    1.严格审核各单位考核办法,根据不同类别、不同层次公务员的特点,建立以工作业绩为核心的,各层次有所不同的考核指标体系和具体的考核量化标准,逐步实行分类量化考核,变“软指标”为“硬指标”,变“弹性目标”为“刚性目标”,实现考核标准的度量化。

    2.按照公务员考核相关规定要求,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实行多层面考核,使被考核人的下级、同级、上级以及服务对象都能以适当的形式参与考核,防止考核结果失真,力求客观公正。严格运用考核结果,将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加强公务员考核淘汰的力度,激发公务员队伍的活力。

     

    (漆红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局长,贺勇: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