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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大安区环境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区委办  阅读数:428   更新时间:2017年03月21日

    中共自贡市大安区委办公室

    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安区环境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大安区环境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自贡市大安区委办公室

                         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5日


     

    大安区环境污染防治三大战役

    实 施 方 案

     

    为切实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加快改善环境质量,实施环境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根据《自贡市环境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实施方案》(自委办发〔2017〕9号),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重大意义

    环境污染防治关系民生福祉,是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满足人民对良好生态环境新期待、加快推动转型发展的时代要求,是事关我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工作。我区历来高度重视环境污染防治,经过多年努力,全区水、大气污染得到有效治理,环境质量持续好转,但总体形势仍然十分严峻,环境污染风险加大、城区灰霾污染问题突出、水污染依然严重、土壤安全隐患日益显现、环境污染防治投入机制乏力、公众参与意识还不够强等问题仍然存在。全区上下必须认清环境污染形势,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保护生态不计其利、面向未来不计其功的责任担当,突出重点、重拳出击、铁腕治污、集中攻坚,坚决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为努力建设开明开放幸福美丽欣欣向荣新大安提供坚强有力的环境保障。

    二、奋斗目标

    精心组织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力争通过4年的努力,基本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全区环境质量明显提升。

    (一)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提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气大幅降低。到2020年,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较2015年下降20%以上,优良天数达标率达72.1%以上;到2030年,环境空气质量达标,优良天数达标率达85%以上。

    (二)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全面完成威远河、金鱼河等水体综合整治,消除盐都植物园黑臭水体。到2020年,力争双河口断面水质达标率较2015年提高30%以上,饮用水安全水平持续提升,城市饮用水源水质全面达标,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提高到60%。

    (三)土壤环境质量安全可控。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到2020年,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受污染耕地与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分别达94%、90%。

    三、重点任务

    (一)大气污染防治

    以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建立“协同治污、联合执法、应急联动、公众参与”的区域大气污染防控工作机制,多措并举,严防严管,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硬仗。

    1.实施工业污染治理。淘汰自贡绿源复混肥有限公司、自贡市大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自贡市今鑫化工有限公司等10蒸吨/时以下燃煤小锅炉,禁止在建成区新建20蒸吨/时以下燃煤锅炉。开展砖瓦行业企业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推进石化、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加强加油站、储油库及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加强包装印刷、木制家具制造、干洗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的监督管理。对2018年年底未完成治理任务或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实施停产整治。

    2.实施扬尘污染治理。全面推行绿色施工,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管控,落实施工现场围挡、工地物料堆放覆盖、施工现场路面硬化、驶出工地车辆冲洗、拆迁工地湿法作业、渣土运输车辆密闭6个“百分之百”。推进标准化工地创建活动,城区新开工项目标准化管理达标率达80%以上。强化道路扬尘与堆场扬尘污染防治,增加道路清扫洒水冲洗保洁和行道树、绿化带洒水冲洗除尘力度,加强城区绿化建设。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到2020年建成区主街大道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95%。

    3.实施结构调整减排行动。把结构调整作为污染减排的重要手段,大力推进环境友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大力实施“煤改气、煤改电”工程。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在城镇建成区范围内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

    4.实施管理减排行动。实行大气污染防治分区管控,划定大气污染防治红线、黄线管控区,将东环线、北环路以内的区域划为红线管控区,严禁新建大气污染项目并大幅削减现有污染物;将自贡北部工业园划为黄线管控区,严格控制新建高污染、高耗能项目并确保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预案和应急响应机制,分级管控重污染天气预警,建立完善污染源分级管控清单,做好限产停产计划,加强部门联动,强化重污染天气信息会商。实施露天禁烧常态化管控,落实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组四级禁烧责任;加大现场巡查频次,加大环保综合执法力度。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探索建立秸秆综合利用扶持、激励和运行机制,推进秸秆机械粉碎还田、快速腐熟还田,大力提高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燃料化利用水平,到2020年基本消除秸秆露天焚烧污染。禁止城区禁燃区燃放烟花爆竹,规范整治城区露天烧烤,严禁燃烧垃圾、落叶等。推进电动汽车充电桩、天然气加气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按期完成国家第五阶段标准车用汽油、柴油升级置换,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实施机动车动态限行管控,加强机动车排污监测监管,推广城市智能交通管理,实施公交优先战略,缓解交通拥堵,降低机动车污染。

    (二)水污染防治

        以威远河、金鱼河为治理重点,以控制和削减总磷、氨氮、高锰酸盐等污染物为主攻方向,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力争到2020年全面消除劣V类水质,尽快达到水环境功能区标准。

    1.实施水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行动。加强城区河段保洁,严格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完善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网配套,加强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达标排放。整治盐都植物园黑臭水体,实施雨污分流,提高污水收集率,到2020年消除城区建成区黑臭水体。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强化涉危涉化企业风险防控。

    2.实施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行动。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全面清理保护区内违法设施和排污口,强化有毒有害物质管控。以消灭劣Ⅴ类水源地为重点,全面整治乡镇不达标饮用水水源地。加强饮水安全状况信息公开。

    3.严格涉磷行业项目准入。新建、改建、扩建涉磷行业项目,执行总磷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

    4.实施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行动。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推广畜禽清洁养殖和畜禽粪污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技术,推行种养循环综合利用型生态治理模式,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标准化建设和改造,因地制宜建设畜禽粪污收集处理厂和沼气工程。加强湖库、河塘水产养殖监管,推广水产健康养殖模式。

    (三)土壤污染防治

    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建立健全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坚决遏制土壤污染恶化趋势。

    1.实施土壤环境监测预警建设行动。全面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摸清全区土壤污染区域、分布、类型和污染程度。2018年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掌握重点行业企业污染地块分布及环境风险情况。建立健全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充分发挥土壤环境数据在污染防治、城乡规划、土地利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

    2.实施耕地土壤污染分类管控行动。按照“优先保护、安全利用、严格管控”三个类别,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采取分类管控措施,保障耕地土壤环境安全。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严格控制新建化工、危险废物处置等重污染企业,加强现有企业工艺、技术提升改造,严控污染物排放,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大力实施土地整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等项目建设,到2020年完成土地整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市下目标任务。合理使用轻度、中度污染耕地,制定安全利用方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加强对重污染耕地用途管理,完成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划定,实施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制定退耕还林计划,严禁在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种植食用农产品,对威胁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安全的,要制定环境风险管控方案。

    3.实施建设用地污染风险防范行动。加强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把土壤环境质量作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编制依据之一,防范人居环境风险。自2017年起,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重污染企业用地,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评估,对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企业用地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开发利用负面清单,纳入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合理确定土地用途。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进入用地程序,对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地块,由区级相关部门组织划定管控区域,设立标识,发布公告。

    4.实施工矿企业污染综合整治行动。对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明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内容,落实防范措施。根据工矿企业分布及污染物排放情况,确定土壤环境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实行动态更新。加强对重点监控企业监测执法,严防生产经营、停产检修、拆除迁建污染土壤。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全面开展铬渣及脱硫、脱硝、除尘等固体废物整治,规范电子废物拆解及废轮胎、废塑料再生利用,强化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全过程监管。

    5.实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行动。制定全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明确重点任务、责任单位和实施进度,实施动态管理。重点治理和修复拟开发建设居住、商业、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项目污染地块,重点整治历史遗留尾矿库、重金属污染土地、危险固体废物堆场、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切断污染传播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生产率。

    四、强化保障

    (一)机制创新。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环境污染防治负总责,成立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责任,健全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机制,落实流域水污染防治河长制,建立实施土壤污染防治分区管控机制。区级相关部门承担行业主体责任,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宣传引领,推动全民参与,确保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工作有效推进。

    (二)资金投入。健全环境污染防治市场机制,鼓励各类投资主体进入环境污染防治市场,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第三方治理等多种模式参与污染防治,健全社会资本投入回报补贴机制与风险补偿机制。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建立环境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形成环境污染防治投资稳定投入机制。积极争取国家、省、市财政支持,统筹整合有关部门资金和项目,深化“以奖促防”“以奖促治”“以奖代补”等政策措施,推进重点区域(流域)、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项目治理。

    (三)科技支撑。加快建设创新载体,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在环境污染防治领域申报和创建企业研发机构、企业技术中心和实验基地。加强关键人才、领军人才引进和使用,建立适应环境污染治理需要的创新人才队伍。深化产学研合作,促进污染防治科级成果转化,加强防治技术集成及推广应用。科学制定环境污染防治规划和工程项目技术方案,加快制定城区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流域水污染防治一河一策方案、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修复规划。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标准规范,提高重点行业环境准入门槛。

    (四)考核奖惩。坚持“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完善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及区级有关部门的考核办法,把“三大战役”实施情况纳入考核指标体系。签订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完善激励考核办法,加强年度考核。严格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川委办〔2016〕19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自委办〔2016〕72号)要求,对工作推动不力、环境质量恶化、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实施预警、约谈,对出现问题的严肃追究责任。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责任离任审计,对在任职期间造成资源环境生态严重破坏负有责任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即使已调离岗位也要进行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