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自贡市大安区委办公室
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大安区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辖区各企事业单位:
《大安区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已经区委、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自贡市大安区委办公室
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4日
大安区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
实 施 意 见
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建设文化自贡的基础工程,是建设开明开放幸福美丽欣欣向荣新大安的必然要求。围绕加快建设独具特色的国际文化旅游目的地和建设具有大安特色、惠及于民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工作目标,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自贡市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自委办〔2016〕5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全国文艺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紧扣“推动振兴发展、决胜全面小康”主题,以人民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基层为重点,大力实施重点文化工程和文化惠民工程,巩固基层文化阵地,增强文化软实力,构建体现时代发展要求、符合文化发展规律、适应大安区情、具有大安特色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为建设开明开放幸福美丽欣欣向荣新大安提供强有力的文化支撑。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正确导向。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群众、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
2. 坚持政府主导。把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新型城镇化、新型乡村建设规划。转变政府职能,创新体制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
3. 坚持社会参与。引入市场机制,大力激发社会各界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积极性,提供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文化消费需求,增强公共文化发展动力。
4. 坚持统筹整合。统筹城镇化发展和城乡人口分布,整合资源设施和项目资金,变分散用力为集中用力,发挥整体优势,提升综合效益。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服务便捷、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网络全面覆盖,基层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提档升级,以阵地服务为主体,数字文化服务、流动文化服务等为补充的公共文化服务方式更加多样、内容更加丰富,公共文化管理、运行和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市场、社会共同参与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格局初步形成,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公共文化服水平稳步提升。
二、建立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体系
(四)建设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按照《自贡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6—2020年)》,结合大安实际,制定全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以下简称“实施标准”),明确政府保障底线,做到保基本、促均等。制定完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和保障指标体系,建立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城镇化发展趋势和城乡常住人口变化情况,统筹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布局、服务供给、队伍建设、资金保障,均衡配置公共文化资源。依托和整合利用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加强城市社区和农村文化设施建设。
(五)完善三级设施标准化网络体系建设。完成大安区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新建项目,完成大安区图书馆评估定级。采取新建、改建、扩建现有公共设施等多种方式,实现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达标,实现宣传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应急管理、游客服务等功能的有效整合,推动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的统一管理、综合利用。加强乡镇文化站(街道文化中心)、农家书屋(社区书屋)、职工书屋、村级文化活动室(社区文化活动室)和应急广播“村村响”、电视户户通工程建设,整合资源和功能,打造一批有特色的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形成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全覆盖、人人有服务的共建共享机制。
三、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
(六)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统筹城乡文化发展,均衡配置公共文化资源,合理布局公共文化设施,推动资金、人才、服务向基层特别是贫困村倾斜。实现行政村(社区)阅报栏全覆盖,支持有条件的行政村(社区)建设公共电子阅报屏。完善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工作。加强基层图书流转服务,推广图书“一卡通”、区域性“通借通还”等便民服务。统筹无线、有线、卫星等技术覆盖方式,加快广播电视户户通建设,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功能完备、服务到户的新型广播电视覆盖服务体系。加强应急广播“村村响”工程建设,建立应急广播播控平台,推进全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形成区、乡镇、村三级应急广播服务网络。
(七)促进区域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实施文艺精品创作工程,打造一批顺应时代潮流、符合形势需要,思想性、艺术性俱佳的精品力作,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开展送文化下乡等惠民活动,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学校,送演出、送图书、送展览、送电影。支持挖掘、开发、利用民间文化资源,举办具有地域特色的文化展演活动。结合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支持乡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传统节庆、民间文化艺术展演活动,充实公共文化服务内容。
(八)促进特殊群体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实施文化保障工程,面向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积极组织开展公益性文化辅导培训、展览展示、科学普及、体育健身等公共文化服务工作。以公共文化机构、社区和用工企业为实施主体,建设一批农民工文化驿站、留守学生(儿童)文化之家。引导企业、社区积极开展面向农民工的公益文化活动,把职工文化、企业文化纳入公共文化服务范围。开展学龄前儿童基础阅读促进工作和向中小学生推荐优秀出版物、影片、戏曲工作。将中小学生定期参观博物馆、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美术馆、纪念馆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活动计划。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加强对残疾人文化艺术的扶持力度,在敬老院、福利院等福利机构开展公益电影放映和慰问演出活动。
四、提升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水平
(九)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保障机制,推动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推进公共文化场馆开展错时延时服务。建立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制定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开展“菜单式”“订单式”服务。将阵地服务与流动服务、数字服务相结合,扩大公共文化服务半径。以区图书馆为中心推进总分馆制建设,逐步推行24小时自助图书馆服务。
(十)有效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加强优秀传统文化的普及推广工作,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力度。加大艺术创作生产的资金投入,充分调动文艺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和支持优秀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和传播。重视发现和培养扎根基层的乡土文化能人、民间艺人、非遗传承人,推动乡村文化建设。开展优秀文化遗产、川剧、杂技、曲艺进校园、进社区活动,推进送戏、送书、送电影下乡等活动的开展和优秀出版物的推荐活动。支持社会机构提供广播电视设施设备维修服务。
(十一)活跃群众文化生活。发挥“文明新盐都·快乐自贡人”文化惠民演出活动、红梅赞·江姐文化艺术节等品牌文化活动的引领作用,吸引更多群众参与文化活动。积极组织参加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暨民间民俗文化展示展演活动。深入开展“书香盐都·全民阅读”活动,推动全民阅读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推进社区文化、乡土文化、校园文化、职工文化、家庭文化建设,培育积极健康、多姿多彩的社会文化形态。鼓励群众自办文化,支持成立各类群众文化团队。规范广场文化活动,指导群众文化活动健康发展。
五、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
(十二)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公共文化服务需求状况和财政预算安排情况,完善和落实全市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指导性意见和目录。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投资或捐助设施设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产品和服务等方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进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站)、农家文化院坝(大院)的发展,落实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鼓励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学校的各类文体设施向社会免费或优惠开放。
(十三)培育扶持规范文化类社会组织。鼓励各类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成立行业协会,将适合的公共文化服务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加强对文化类行业协会和民间文化社会团体的引导、扶持和管理,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鼓励广电机构、社会组织依法参与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网点建设,鼓励和规范互联网企业等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参与公共文化服务。
(十四)大力开展文化志愿服务。加强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逐步建立文化志愿者及服务项目数据库,搭建志愿服务与公众需求之间的供需平台。扎实推进社区文化志愿服务,大力倡导文化工作者深入基层、扎根群众开展文化志愿服务,并形成常态化、制度化。支持专业文艺人员加入文化志愿者队伍。加强对文化志愿队伍的培训,提升文化志愿者的服务意识、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十五)培育和促进文化消费。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文化机构挖掘特色资源,研发独具大安特色的文化创意产品。鼓励动漫、游戏等新型文化业态与公共文化服务相结合,创新文化供给,拓宽消费渠道,提升群众个性化消费水平。推动各类经营性文化设施、社会文化机构等向公众提供优惠或免费的公益性文化服务,满足群众基本公共文化消费。积极发展与公共文化服务相关联的教育培训、体育健身、演艺会展、创意设计、旅游休闲等产业,引导和支持各类文化企业开发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活跃文化消费市场。
六、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融合发展
(十六)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统筹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与广播电视“村村响”户户通、农家书屋、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等工程相结合,实现数字化资源服务全覆盖。整合全区公共文化机构数字化平台,统筹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数字文化馆、直播卫星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数字农家书屋、城乡电子阅报屏建设等项目,构建标准统一、互联互通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络,在基层实现共建共享。利用数字化手段,挖掘江姐红色文化、恐龙文化、井盐文化、诗书文化、饮食文化等优秀传统文化资源,整合群众喜闻乐见的数字文化内容,开发富有大安特色的数字文化产品。
(十七)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现代传播能力。实现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街道文化中心、社区文化活动室公共电子阅览室设置率100%,并免费提供上网服务。加大各级公共电子阅览室的人员培训力度,制定服务标准,规范服务内容,提升服务水平,提高使用效率,巩固提升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成果。全面提高农村广播影视覆盖水平和服务质量,巩固完善农村广播电视基础设施网络,推进全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全面完成广播“村村响”、电视户户通工程。
七、创新公共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十八)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完善党委领导、政府管理、部门协同、权责明确、统筹推进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管理机制。建立区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和资源优势,加强统筹、整体设计、协调推进。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打破条块限制,整合汇聚各类公共服务资源和力量,探索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集约管理的方式和途径,实现共建共享,提升综合效益。
(十九)积极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按照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和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理顺政府和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之间的关系,探索“管办分离”的有效形式。创新运行机制,推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等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积极吸纳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各界群众参与管理,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创新服务机制,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化发展的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体系。积极落实和完善公益性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和信息披露、公众监督等基本制度。
(二十)创新基层公共文化管理机制。发挥城乡基层群众性组织的自治作用,推动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参与式管理,健全民意表达和监督机制,引导群众参与公共文化服务项目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维护群众的文化选择权、参与权和自主权。推广社区公共文化网格化管理服务,培育城乡社区文化互助互动,营造社区和谐环境。
八、加大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力度
(二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将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并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规划或专项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和时间表、路线图,集中力量推进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十三五”规划,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明确责任,协同推进。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形成全社会支持和参与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十二)强化经费保障。各乡镇街道和区财政局要按照《实施标准》,科学测算公共文化服务所需经费,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运行。乡镇综合文化站(街道文化活动中心)补助资金原则上由区财政局会同区文体旅游和外事侨务局统筹管理,根据各乡镇综合文化站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开展情况和资金申请情况核定下达。落实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运行经费,确保“图书报刊全民读、应急广播‘村村响’、电视户户通、电影月月放”工作正常开展。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投入方式,采取政府购买、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等政策措施,支持包括文化企业在内的社会各类文化机构及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参与提供公共文化服务。落实现行鼓励社会组织机构和个人捐赠公益性文化事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政策规定。落实和完善文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评审、立项和使用管理办法。区财政、审计和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公共文化服务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和审计,开展绩效评价。
(二十三)强化人才保障。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减有增的要求,根据国家、省、市标准,结合我区实际,全面落实公共文化机构人员编制标准,并根据业务发展状况进行动态调整,实现公共文化机构人员标准配备。加强对农村文化队伍的管理和使用,在现有编制总量内,落实每个乡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从事综合文化工作(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人员编制配备不少于1至2名的要求,规模较大的乡镇适当增加。实施基层文化人才培养工程,加强对乡镇(街道)、村(社区)文化工作者培训。
(二十四)强化绩效考核。各乡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好公共文化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法治化水平。区目督办、区文体旅游和外事侨务局要着力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考核机制,将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内容,对照重点工作和《实施标准》定期督查考核,重点加强对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项目资金使用、实施效果、服务效能等方面的监督和评估,全面推进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附件:大安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6—2020年)
附件
大安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
(2016—2020年)
一、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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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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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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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共图书馆(室)、文化馆(站)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含幸福美丽新村(社区)文化院坝、农家(社区)书屋,下同]等配备图书、报刊和电子书刊,并免费提供借阅服务。
2. 区图书馆每年新增图书不低于1万册,到2020年藏书量不少于5万册。
3. 农家(社区)书屋可供借阅的实用图书不少于1500册、报纸期刊不少于30种、电子音像制品不少于100种,年新增图书不少于60种。
4. 城镇主要街道、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人流密集地点和有条件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设置阅报栏或电子阅报屏,提供时政、“三农”、科普、文化、生活等方面的信息服务,至少提供2类报纸,并及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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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听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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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建成区、乡镇、村三级应急广播服务平台。
6. 通过直播卫星提供不少于17套广播节目,通过无线模拟提供不少于6套广播节目,通过数字音频提供不少于15套广播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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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看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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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通过直播卫星提供25套电视节目,通过地面数字电视提供不少于15套电视节目,未完成无线数字化转换的地区提供不少于5套电视节目。
8. 城乡低保对象家庭、城镇“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免收主终端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伤残退伍军人减半收取主终端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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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赏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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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为农村群众提供数字电影放映服务,其中每年国产新片(院线上映不超过2年)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
10. 为中小学生每学期提供不少于2部爱国主义教育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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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出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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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根据群众实际需求,采取政府采购等方式,为乡镇送文艺演出,每年每个乡镇不少于4场。每年组织不少于5场传统文化活动进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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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
免费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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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公共博物馆(非文物建筑及遗址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传习所)、公共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基本服务项目健全。
13. 公共图书馆配备盲文书籍,开展盲人阅读服务。
14. 未成年人、老年人、现役军人、残疾人和低保人群参观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博物馆实行门票减半或免票,中国文化遗产日(博物馆日)免费参观。
15. 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免费提供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区图书馆、文化馆形成1个以上服务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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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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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区文化馆每年举办各类文化文艺培训班不少于12次,乡镇综合文化站每年举办文化文艺培训不少于6次。
17. 公共文化体育机构每年组织开展针对残障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文体活动不少于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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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文化
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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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区级以上公共文化机构(组织)建有面向群众的网站,设施内免费提供无线网络服务。
19. 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街道文化中心、社区文化活动室建有公共电子阅览室,并免费提供上网服务。
20. 文化共享工程通过有线(数字)电视、网络电视、手机电视、宽带网络等实现综合入户率达到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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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公共文化硬件设施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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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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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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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按照国家标准,新建区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按照国家颁布的建设标准对乡镇(街道)文化站(文化中心)进行提档升级建设。
22. 每万人公共图书馆建筑面积达到85平方米;每万人群众文化设施建筑面积达到307平方米。
23. 公共博物馆、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传习所)、公共美术馆依据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规划建设。
24. 整合闲置中小学校、企业等资源,用于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按国家和四川省颁布的标准,在乡镇(街道)、村(社区)统筹规划建设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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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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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乡镇、村建设广播站(室),按照广播电视工程建设标准等进行建设。
26. 依托广电机构、社会服务机构,在乡镇和有条件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立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网点,负责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络的维护,提供专用设施设备的专营销售、安装和维修服务。
27. 建设农村电影放映监管平台。
28. 主城区建立数字影院,配置2K数字放映设备。
29. 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有固定电影放映点,有条件的乡镇、村可利用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综合文化室建成室内电影放映点,并配齐相关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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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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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配置群众体育活动器材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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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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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全区主要公共文化设施应为残疾人配备无障碍设施,有条件的配备安全检查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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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费、人员保障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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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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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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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区政府按照标准将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落实保障当地常住人口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所需资金。各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运行经费由同级人民政府承担。
33. 区政府安排资金,面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
34. 区政府要逐步加大对公共图书馆购书经费的投入,提高公共图书馆藏书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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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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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公共文化机构根据职能职责,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编制等部门核准的编制数配齐工作人员。
36. 乡镇综合文化站每站配备有编制人员1至2人,规模较大的乡镇适当增加;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设有由政府购买的公益文化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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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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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各级公共文化机构从业人员每年参加脱产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乡镇(街道)、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文化专兼职人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乡镇、村广播电视服务网点基层专业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技术考核,掌握广播影视基本操作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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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标准实施
(一)本标准系按照全市要求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在贯彻执行过程中,不再另行制定标准。
(二)本标准从2016年起开始实施,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各自职能职责,协同推进。
(三)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包括幸福美丽新村(社区)文化院坝、农家(社区)书屋等。本标准如有未涉及内容,另作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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