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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区第十一届二次党代会重要部署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作者:区委办  阅读数:374   更新时间:2018年02月11日

    中共自贡市大安区委办公

    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区第十一届二次党代会重要部署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贯彻落实区第十一届二次党代会重要部署责任分工方案》已经十一届区委常委会第38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自贡市大安区委办公室

                         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11日

     

    贯彻落实区第十一届二次党代会重要部署

    责任分工方案

     

    区第十一届二次党代会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对统筹抓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加快建设开明开放幸福美丽欣欣向荣新大安各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为切实推动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现制定如下责任分工方案。

    一、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全局,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大安落地生根

        1. 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责任领导:区委常委

    责任单位:区委常委会,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区政府党组、区政协党组、区法院党组、区检察院党组、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党组(党委)、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逗号前的为牵头责任单位,逗号后的为主要配合单位,下同)

        2. 坚定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责任领导:区委常委

    责任单位:区委常委会,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区政府党组、区政协党组、区法院党组、区检察院党组、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党组(党委)、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

    3. 充分对接分两步走的战略安排,深入谋划推动振兴发展、加快现代化进程的美好蓝图。

    责任领导:区委常委

    责任单位:区委常委会,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区政府党组、区政协党组、区法院党组、区检察院党组、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党组(党委)、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

    二、勇于担负新时代新使命,奋力开启振兴发展新征程

    (一)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

    4. 2018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8%以上。

    责任领导:余  泓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农牧林业局、区科技和经信局、区商务局、区城乡建设局

    5. 2018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6%以上。

    责任领导:余  泓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

    6.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6%以上。

    责任领导:李  旭、李  波

    责任单位:区科技和经信局

        7. 2018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以上。

    责任领导:李  旭、李  波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8. 2018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口径增长12%以上。

    责任领导:余  泓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

    9. 2018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8%以上。

    责任领导:余  泓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10. 2018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3%以上。

    责任领导:陈  科、刘  勇

    责任单位:区委农工委

    (二)专注转型升级,着力做强产业支撑

    11. 按照“新兴产业规模化、传统产业高端化、优势产业集群化”的要求,加快“一区两园多点”建设,启动张家坝老工业基地转型升级示范区、大塘山锅炉产业园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牛佛临港重装产业园规划建设。

    责任领导:李  旭、李  波

    责任单位:区科技和经信局,区城乡建设局

    12. 持续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着力培育壮大新的支柱产业,重点发展节能环保、装备制造、智能制造、生物医药和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

    责任领导:李  旭、李  波

    责任单位:区科技和经信局

    13. 推动西南智能终端制造产业园建成投产,大力引进关联配套产业落地建设。

    责任领导:李  旭、李  波

    责任单位:区科技和经信局,区投资促进局

    14. 力促大相智能中央空调等项目开工建设。

    责任领导:李  旭、李  波

    责任单位:区科技和经信局,区投资促进局、新民镇

    15. 积极支持宠物药品和保健品研发基地建设。

    责任领导:李  旭、李  波

    责任单位:区科技和经信局,何市镇

    16. 深入实施中小企业培育计划和企业家素质提升计划,新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8户。

    责任单位:李  旭、李  波

    责任单位:区科技和经信局

    17. 围绕建设国际文化旅游目的地核心区,全力推动自贡恐龙文化科技产业园、中华彩灯大世界等项目加快建设。

    责任领导:周永丰、胡  立

    责任单位:区文体旅游和外事侨务局,区投资促进局

    18. 遵循“全域景区”要求,紧跟重大文旅项目和乡村旅游高质量编制全区旅游发展规划,以燊海井等景区创4A引领全区景点提档升级。推动水上乐园项目建设。

    责任领导:周永丰、胡  立

    责任单位:区文体旅游和外事侨务局,区投资促进局

    19. 以大山铺特色小镇和牛佛历史文化名镇建设为重点,优化传统商贸服务业布局,打造一批特色商街,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

    责任领导:李  旭、李  波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城乡建设局、区文体旅游和外事侨务局、大山铺镇、牛佛镇

    20. 着力培育发展总部经济、健康养老等新兴业态,推动美食购物、休闲娱乐等多元化消费业态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责任领导:李  旭、李  波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自贡东北部新城管委会、区投资促进局

    21. 大力推动大山铺铁路物流园区加快建设,新增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和限额以上商贸企业8户,服务业增加值增长8.5%以上。

    责任领导:李  旭、李  波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发改局

    22. 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实施基地提升、品牌创建、加工壮大、市场拓展四大行动,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

    责任领导:陈  科、刘  勇

    责任单位:区委农工委,区科技和经信局、区商务局、区水务局、区农牧林业局、区供销社

    23. 按照建成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的要求,高标准建设大安区现代农业示范园,发展特色产业1万亩以上,加快何市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

    责任领导:区委组织部部长、刘  勇

    责任单位:大安区现代农业园区管委会、何市镇

    24. 着力推进立华牧业一体化养鸡等项目建设。

    责任领导:陈  科、刘  勇

    责任单位:区农牧林业局,区委农工委

    25. 持续推进“三品一标”农产品创建,支持长明火边子牛肉、牛佛烘肘、牛佛红萝卜龙、陶外公等特色品牌扩大市场影响力,农业增加值增长3.6%以上。

    责任领导:陈  科、刘  勇

    责任单位:区农牧林业局,区委农工委、区供销社、区工商和质监局

    (三)坚持全域统筹,着力促进城乡融合

    26. 突出交通先行,加快建成成自泸高速大安连接线。

    责任领导:李  旭、倪煜旻、刘  勇

    责任单位:自贡东北部新城管委会,区交通运输局

    27. 力促牛佛沱江二桥及连接线竣工通车,推进S309大安段等道路建设,力促北环城市快速通道、内江至南溪高速等项目加快建设。

    责任领导:唐小华、刘  勇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28. 力促川南城际铁路项目加快建设。

    责任领导:余  泓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铁建办)

    29. 力促大安寨隧道及大安旧城棚户区道路加快建设。

    责任领导:李  旭、倪煜旻

    责任单位:区城乡建设局

    30. 着力推动高标准农田、坡耕地治理等项目建设。

    责任领导:余  泓

    责任单位:区国土资源局,区农牧林业局

    31. 积极实施河道防洪治理工程,扎实推进城乡供水能力提升工程。

    责任领导:陈  科、刘  勇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城乡建设局

    32. 扩大天然气等清洁能源覆盖范围,升级改造城乡电网260公里,推动城区公共区域免费WiFi全覆盖。

    责任领导:李  旭、李  波

    责任单位:区科技和经信局

    33. 高起点高标准协同推进东部新城建设。

    责任领导:李  旭、倪煜旻、黄远兴                    

    责任单位:自贡东北部新城管委会,区城乡建设局、区国土资源局

    34. 谋划启动自贡教育科技产业园建设。

    责任领导:周永丰、胡  立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投资促进局

    35. 谋划启动区行政中心搬迁工作。

    责任领导:余  泓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

    36. 统筹实施污水处理、地下综合管廊、新城道路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责任领导:李  旭、倪煜旻、刘  勇                    

    责任单位:区城乡建设局,自贡东北部新城管委会、区环保局、区水务局

    37. 力促档案馆、文化馆、美术馆、图书馆等项目竣工投用。

    责任领导:周永丰、胡  立

    责任单位:区档案局、区文体旅游和外事侨务局,自贡东北部新城管委会

    38. 高标准改造大安旧城,完成大安旧城一期三批、马冲口大西洋等地块棚户区模拟征收工作,积极引进大企业、大集团启动大安旧城地块开发建设,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责任领导:余  泓、倪煜旻

    责任单位:区棚改办,区投资促进局、区城乡建设局

    39. 提升城市内涵品质,配合打造“盐都之心”起步区,持续实施一街一景环境改造提升,着力打造具有大安特色的地标建筑。

    责任领导:周永丰、胡  立

    责任单位:区文体旅游和外事侨务局,区投资促进局、区城乡建设局

    40. 全面提升管理水平,推行城管综合执法,以“互联网+”思维推动城市管理数字化、标准化、精细化。

    责任领导:唐小华、吴  革

    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中心,区城管执法分局

    41.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深入实施乡村振兴行动,加快构建“镇村一体、产镇相融、特色凸显”的发展格局。

    责任领导:陈  科、刘  勇

    责任单位:区委农工委,区发改局、区文体旅游和外事侨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牧林业局、区环保局、区城乡建设局、区供销社

    42. 突出“产、镇、人、文”融合,打破行政区划界限,组团发展特色镇村。

    责任领导:陈  科、刘  勇

    责任单位:区委农工委,区文体旅游和外事侨务局、区农牧林业局、区城乡建设局

    43. 大力实施“三区同建”,着力推进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创建省级“四好村”15个。

    责任领导:陈  科、刘  勇

    责任单位:区委农工委,区文体旅游和外事侨务局、区农牧林业局、区城乡建设局、区供销社

    44. 实施“土坯房改造两年攻坚”行动。

    责任领导:倪煜旻

    责任单位:区城乡住房保障局

    45. 抓好农田水利设施建设。

    责任领导:陈  科、刘  勇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46. 加快农村公路新改建,全力打通农村“断头路”。

    责任领导:唐小华、刘  勇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47. 大力推进“三建四改”。

    责任领导:陈  科、刘  勇

    责任单位:区委农工委,区农牧林业局、区水务局

    (四)树牢绿色理念,着力加强生态建设

    48. 坚持绿色开发、生态开发,严格管控生态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红线,合理布局生产、生态、生活空间,实现节约集约发展。

    责任领导:李  旭、李  波、黄远兴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国土资源局、区城乡建设局

    49. 倡导低碳环保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创建,鼓励支持公共交通,引导绿色出行、绿色消费。

    责任领导:李  旭、李  波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50. 加快推动生产方式绿色低碳,开展节能降耗行动,推动企业节能降耗、清洁绿色生产,严格项目环境准入,淘汰落后产能,倒逼产业转型升级。

    责任领导:李  旭、李  波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环保局、区科技和经信局、区商务局

    51. 大力实施治气、治水、治土、植绿,抓实19个专项治理行动,坚决整改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以背水一战的决心坚决打赢环保翻身仗,实现环境质量提质升位。

    责任领导:李  旭、李  波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19个专项治理行动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环保督察发现反馈问题整改责任单位

    52. 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深入实施“治霾十大专项行动”,切实改善空气质量。

    责任领导:李  旭、李  波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铁腕治霾十大专项行动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

    53. 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全面落实“河长制”,着力抓好饮用水源地保护、农村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建成东北部新城污水处理厂。

    责任领导:陈  科、刘  勇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农牧林业局、区环保局、区城乡建设局

    54. 坚决打好“净土”保卫战,稳步推进耕地污染和工业用地土壤污染修复试点工作,深入推进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切实改善土壤环境质量。

    责任领导:李  旭、李  波、黄远兴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科技和经信局、区国土资源局、区农牧林业局、区城管执法分局

    55. 全域提升“绿化”水平,大力实施道路、水系和村庄绿化,加快沱江、釜溪河绿色长廊建设,城市建成区绿地率提高到36%以上。

    责任领导:李  旭、倪煜旻、刘  勇

    责任单位:区农牧林业局,区城乡建设局、区水务局

    56. 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完善常态化监督考核机制,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责任领导:李  旭、李  波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委组织部、区审计局

    57. 加强环境综合执法,严厉惩治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行为。加强与周边区县跨区域、跨流域合作,建立环境污染联防联控联治机制,提升协同防治水平。

    责任领导:李  旭、李  波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58. 探索建立环境污染有奖举报制度,培育壮大环保公益组织,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

    责任领导:李  旭、李  波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五)锐意改革创新,着力激活发展动能

    59. 坚持把解放思想作为行动先导,切实践行“三看三干”工作法,引导党员干部主动识新求新、识变求变,善于借智借力、敢于创新创造,努力营造支持改革、鼓励创新,允许试错、宽容失误的良好环境,不断摒弃路径依赖、思维定势,推进发展思路、体制机制和工作举措与时俱进。

    责任领导:区委常委

    责任单位:区委常委会,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区政府党组、区政协党组、区法院党组、区检察院党组、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党组(党委)、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

    60. 深入实施创新引领行动,加强产学研协同创新,引导推动校地企创新联动,打造创新驱动发展新引擎。

    责任领导:李  旭、李  波

    责任单位:区科技和经信局、区委组织部

    61. 着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大规模招才引智计划,积极培育引进复合型创新人才、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

    责任领导:区委组织部部长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

    62. 深化“放管服”改革,主动承接“20条”政策措施,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探索网上审批、延时服务,强化非公经济服务中心职能,不断提升行政效能。

    责任领导:余  泓

    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委编办,区政府法制办、区发改局、区工商联

    63. 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大力放活农村土地经营权,积极培育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着力推进土地托管服务,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试点。

    责任领导:陈  科、刘  勇

    责任单位:区委农工委,区农牧林业局、区供销社

    64. 扎实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区建设。

    责任领导:李  旭、李  波

    责任单位:区科技和经信局

    65. 扎实推进省级农村合作金融工作试点区建设。

    责任领导:余  泓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66. 扎实推进市级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区建设。

    责任领导:陈  科、刘  勇

    责任单位:区供销社

    67. 深入实施深化土地增减挂钩试点。

    责任领导:余  泓、黄远兴

    责任单位:区国土资源局

    68. 深入实施全面开放行动,主动接受成渝“双核”辐射带动,加强与川南临港片区的区域合作,有效承接产业转移、吸收经济辐射。

    责任领导:李  旭、李  波

    责任单位:区投资促进局

    69. 抓牢招商引资第一要事,强化“一把手”招商、专业化招商,健全驻外招商网络,发挥异地商会作用,重点瞄准智能家居、装配式建筑、彩灯智造等产业,力争引进1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6个,到位市外资金140亿元以上。

    责任领导:李  旭、李  波

    责任单位:区投资促进局,区工商联(商会)

    70. 建立重大项目、重点企业服务“绿色通道”,营造重商、亲商、安商的良好环境。

    责任领导:余  泓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重大项目办)、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投资促进局、区工商联(商会)

    (六)增进民生福祉,着力提升幸福指数

    71. 抓牢脱贫攻坚头等大事,持续实施“六大重点工程”,进一步强化帮扶力量和人才支撑,确保稳定脱贫、持续增收。统筹整合各类项目、政策、资金,用好用活“四项基金”,积极发展“短平快”产业项目,把75%以上的贫困户稳固在产业链上,全面完成剩余8个贫困村摘帽、5171人贫困人口脱贫任务。扎实开展“回头看”“回头帮”,对易返贫人员重点关注、因户施策,确保长效脱贫。

    责任领导:陈  科、刘  勇

    责任单位:区扶贫移民办,区委组织部、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72. 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推动高中教育特色化优质化发展,积极办好特殊教育,力争启动自贡市职业技术学院建设。

    责任领导:周永丰、胡  立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73. 深入推进健康大安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医联体建设,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责任领导:周永丰、胡  立

    责任单位:区卫生计生局

    74. 深入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动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促进文化交流、文艺繁荣。

    责任领导:周永丰、胡  立

    责任单位:区文体旅游和外事侨务局

    75. 实施“厕所革命”。

    责任领导:周永丰、胡  立

    责任单位:区文体旅游和外事侨务局,区委农工委、区发改局、区科技和经信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国土资源局、区城乡建设局、区卫生计生局、区城管执法分局

    76. 下大力解决停车难问题。

    责任领导:李  旭、倪煜旻、吴  革

    责任单位:区城乡建设局、区公安分局

    77. 加快城区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

    责任领导:李  旭、李  波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城乡建设局、市场开发中心大安分中心

    78. 制定出台支持就业创业政策措施,重点围绕西南智能终端制造产业园、立华牧业一体化养鸡等重大项目开展就业创业培训,积极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新增城镇就业4100人。

    责任领导:余  泓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79. 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覆盖面和保障水平。

    责任领导:余  泓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80. 深化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稳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责任领导:唐小华、吴  革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81. 关心关爱农村留守群体,发展残疾人事业、慈善事业。

    责任领导:区委组织部部长、胡  立

    责任单位:区残联、团区委、区妇联

    82. 推动区中心敬老院项目尽早建成投用。

    责任领导:唐小华、吴  革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83. 健全住房保障制度,积极探索多主体供给、多层次保障、租购并举的保障方式,力促董家二期廉租房建成投用。

    责任领导:倪煜旻

    责任单位:区城乡住房保障局

    (七)加强民主法治,着力提升治理能力

    84. 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行权,落实“两个机关”建设要求,围绕重大项目建设、重点工作推进开展监督视察。

    责任领导:陈明弟

    责任单位: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85. 支持政协依照章程开展工作,把协商民主贯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全过程,切实加强政协民主监督。

    责任领导:郭洪英

    责任单位:区政协办公室

    86. 巩固发展最广泛爱国统一战线,支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积极发挥作用,认真做好民族宗教工作。

    责任领导:李  旭

    责任单位:区委统战部,区民宗局

    87. 着力推进群团改革,引导群团组织和各类社会组织融入大局、建功立业。

    责任领导:区委组织部部长、胡  立

    责任单位: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区科协、区侨联

    88. 加强党管武装工作,强化国防后备力量建设。

    责任领导:余  泓、杜秀才

    责任单位:区人武部

    89. 加强村居民自治组织建设,深化党务政务村居务公开,充分保障群众民主权益。

    责任领导:唐小华、吴  革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委组织部

    90. 加快法治大安建设,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体制,让行使权力循法有据。

    责任领导:唐小华

    责任单位:区依法治区办

    91. 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优化司法职权配置,积极回应群众对司法公正的关注和期待。

    责任领导:唐小华

    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

    92. 大力开展全民普法,加大“七五”普法力度,充分发挥区法学会功能,持续深化基层法治示范点建设,强化“法治夜校”“法律诊所”等载体建设,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

    责任领导:唐小华

    责任单位:区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区委宣传部

    93. 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

    责任领导:周永丰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

    94. 围绕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全面完成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任务,整体提升社会文明程度。

    责任领导:周永丰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创文办)

    95. 创新社会治理模式,强化网格化管理,推进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

    责任领导:唐小华

    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

    96. 健全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深化“万人红袖标”“雪亮工程”等群防技防建设,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责任领导:唐小华

    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

    97. 扎实抓好金融、企业债务、政府债务等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责任领导:余  泓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金融国资办),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

    98. 强化社会稳定风险预测预警,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机制建设,依法、及时、就地疏导化解矛盾问题。

    责任领导:唐小华、吴  革

    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委群工局、区公安分局

    99. 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责任领导:唐小华、吴  革

    责任单位:区安监局

    100. 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责任领导:周永丰、李  波

    责任单位:区食药监局

    三、践行新时代党的建设新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101. 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加强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健全党委各类领导小组工作机制,提高党委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三会一课”,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责任领导:区委常委

    责任单位:区委常委会,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区政府党组、区政协党组、区法院党组、区检察院党组、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党组(党委)、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

    102. 抓好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新思想、学新党章,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一步强化宣传思想工作的精神支持和智力支持。

    责任领导:区委组织部部长、周永丰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党组(党委)、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

    103. 坚持“好干部”标准和“三重四有”用人导向,注重在一线培养选拔干部,提高选人用人科学化水平。围绕提升“八种执政本领”,实施全覆盖分层分类培训,大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实干型干部队伍。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完善和落实干部能上能下、容错纠错、待岗培训等制度,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关心爱护基层干部。认真做好老干部工作。

    责任领导:区委组织部部长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纪委、区委党校

    104. 深化“盐都先锋”行动,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和村社区“第一书记”队伍建设,选好用好村级后备干部。进一步完善村社区干部考核激励机制,对“两委”班子实行差别化绩效考核。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管理,推进党员教育基地建设,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启动基层党建质量提升“十大行动”,把基层党组织建成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组织、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责任领导:区委组织部部长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

    105.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市系列规定,着力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格执行“双责约谈”“一案双查”,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对象、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不断整治微腐败、规范微权力、涵养微生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持监督约束与支持保护并重,让广大党员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抓在平时、落到实处,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上向好。

    责任领导:赖建辉

    责任单位:区纪委,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党组(党委)、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

    106. 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决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持续用力惩贪治腐。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深化惩防体系建设。深化政治巡察,着力实施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切实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全面完成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确保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责任领导:赖建辉

    责任单位:区纪委,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党组(党委)、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