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自贡市大安区委办公室
印发《2018年督促检查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
现将《2018年督促检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自贡市大安区委办公室
2018年3月16日
2018年督促检查工作要点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推动振兴发展、决胜全面小康的关键一年。全区督促检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市区党代会、人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确定的“11555”战略,着力发挥督促检查“抓落实、促发展”作用,既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又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为推动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提供有力保障和服务,为建设开明开放幸福美丽欣欣向荣新大安作出更大的贡献。
一、督查重点
1. 把对全区各单位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督查督办贯穿全年督查工作始终。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区重要会议精神、重要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推动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责任单位:区委区政府目督办
督查时间:不定期、分批次督查(区委区政府领导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要求,下同)
2. 加强对市委市政府2018年目标绩效综合考评任务的督促检查。
督查单位:区委区政府目督办
督查时间:每季度
3. 加强对自贡市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涉及大安区工作任务的督促检查。
督查单位:区委区政府目督办
督查时间:每月
4. 加强对区第十一届二次党代会和区十七届人代会二次会议具体部署的督促检查。
督查单位:区委区政府目督办
督查时间:每季度
5. 抓实区委常委会和区政府常务会议定事项、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指示和批示件等批交办事项的督查督办,实行专人负责、跟踪督办、及时反馈,推动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的落实。
责任单位:区委区政府目督办
督查时间:每月
6. 加强对区委区政府“5+2+2”重大战略工程和重点工作指挥机构工作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继续推行“月安排、月交账”工作机制,有力推动重大战略工程、重点工作加快推进。
责任单位:区委区政府目督办
督查时间:每月
7. 加强对成自泸高速大安连接线、自贡恐龙文化科技产业园、中华彩灯大世界、西南智能终端制造产业园、大山铺铁路物流园、年出栏3500万羽肉鸡一体化等区级重大项目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
责任单位:区重大项目办,区委区政府目督办(逗号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督查时间:每月
8. 加强对中央和省市环保督察(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环境保护19个专项治理行动以及涉环保工作的督查督办,推动坚决打赢环保翻身仗,实现环境质量提质升位。
督查单位:区环保办,区河长办、区治理办、区委区政府目督办
督查时间:每周
9. 加强对“三创联动”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扎实推进。
责任单位:区创文办、区创卫办、区创模办,区委区政府目督办
督查时间:定期开展
10. 加强对全区经济运行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月度、季度和全年指标完成。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委区政府目督办
督查时间:每月
11. 加强对对上争取工作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推动完成全年对上争取各类资金37.5亿元以上。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委区政府目督办
督查时间:每月
12. 持续推动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系列规定及实施细则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推动作风建设纵深推进。
责任单位:区纪委,区监察委、区巡察办(组)、区委区政府目督办
督查时间:每季度
13. 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的督促检查,推动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在全省区县排位进入一梯队。
责任单位:区纪委,区委区政府目督办
督查时间:适时开展
14. 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的督促检查,推动全面完成省市下达贫困村摘帽、贫困户脱贫目标任务。
督查单位:区脱贫攻坚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区政府目督办
督查时间:适时开展
15. 加强对全区招商引资工作的督促检查,推动洽谈项目尽快签约、签约项目尽快落地履约。
责任单位:区投资促进局,区委区政府目督办
督查时间:每月
16. 加强对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督促检查。
责任单位:区委改革办,区委区政府目督办
督查时间:适时开展
17. 加强各级各部门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督促检查。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区政府目督办
督查时间:每季度
18. 加强对重大敏感时期信访稳定工作的督促检查。
责任单位:区信联办,区维稳办、区群众工作局、区委区政府目督办
督查时间:适时开展
19. 加强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督促检查,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区安办,区委区政府目督办
督查时间:每月
20. 加强对民生工程和社会事业发展情况的督促检查,推动民生改善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区民生办,区委区政府目督办
督查时间:每月
21. 加强对统计基础工作的督促检查。
责任单位:区统计局,区委区政府目督办
督查时间:定期开展
二、明确工作要求
(一)明确督查责任。坚持分层督查与分类督查相结合,充分发挥区委区政府目督办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和职能部门的督查主体作用,努力构建“大督查”工作体系。区委区政府目督办要重点督查区委、区政府议定事项、领导批交办事项,坚持对区委、区政府议定事项在常委会、常务会上定期通报,对领导批交办事项每周清理,做到“批必查、查必果、果必复”;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工作分工和自身实际,按照明确的督查时限要求,开展督查工作,重点督查落实实效,督查是否存在以文传文、以会对会等形式主义,以及重要精神不传达、重点工作不安排、存在问题不报告等情况,并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同时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
(二)落实办理要求。健全台账管理制度,被督查单位要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责任具体化”的要求,将任务分解到股室、具体到工作举措、量化到完成时间,做到事事有部门承办,件件有人负责。各单位接到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任务和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批示后,除规定报送时间的工作外,非特殊情况一般应在一周内向区委区政府目督办反馈落实意见或结果。
(三)强化结果运用。区委区政府目督办要加大通报力度,做到督查必须通报,通报内容必须整改,未予落实必须问责。对抓落实迅速、成效好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抓落实缓慢、无成效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区委区政府目督办要加强同组织、纪委监委的协作,形成合力,对情节严重或造成不利影响的移交区纪委区监察委按照有关规定问责,同时将督查结果与各单位年度目标绩效综合考评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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