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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发《大安区三级干部大走访绘制“民情地图”活动方案》的通知
    作者:区委办  阅读数:425   更新时间:2018年03月29日

    中共自贡市大安区委办公室

    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大安区三级干部大走访绘制“民情地图”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经区委研究同意,现将《大安区三级干部大走访绘制“民情地图”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自贡市大安区委办公室

                         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9日

    大安区三级干部大走访绘制“民情地图”活动方案

     

    开展三级干部大走访绘制“民情地图”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具体行动,是深度践行察民情、顺民意、解民忧、化民怨、得民心“五民工作法”的工作实践,是密切区委、区政府与干部、群众关系的重要举措。通过大走访活动,进一步畅通干部、群众诉求表达渠道,通过梳理、分析、解决干部群众的问题,绘制“民情地图”,推动全区改革发展,不断提高广大干部和群众的满意度,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措施

    (一)建立走访干部职工机制。区委组织部对科级干部、离休县退干部、区党代表进行走访;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走访;区委统战部对民主党派干部进行走访;区级各部门对本单位、本系统干部进行走访;各乡镇街道对本单位、村社区、组干部进行走访。通过入户家访、个别访谈、集中谈话、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实现100%全覆盖走访,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政策法规、党风廉政建设成效、社会评价知识,了解干部职工的工作生活,收集困难、诉求及意见建议等,填写走访登记表及走访台账(附件4—1、4—2)。

    (二)建立入户走访群众机制。由乡镇街道牵头,以户为单位制定入户走访计划,结对联系帮扶村社区的区级部门(单位)配合,将党的建设弱化、信访反映较多、民生问题突出等作为重点走访区域,通过入户走访、个别访谈、楼宇会院坝会交流、座谈征求等多种形式,对辖区村(居)民、单位、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实现100%全覆盖走访。村(社区)、组干部要进行常态化走访。区级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能职责通过多种形式对服务对象进行走访,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对纳税人走访,区工商联对商会企业走访,教职员工开展家访,医务工作者开展健康走访等。通过走访,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惠民政策法规、党风廉政建设成效、社会评价知识等,了解走访对象的困难及诉求、收集意见建议、接受投诉举报等,同时撰写“民情日记”,填写走访登记表及走访台账(附件4—1、4—2)。

    (三)建立民意收集机制。乡镇街道、区级部门、村(社区)、组干部要将在走访活动中收集到的民意民声、意见建议、困难诉求等进行梳理归纳,做到“五必问”,即:政、村(居)务清不清、政策明不明、办事公不公、干部廉不廉、意见有没有?根据走访情况,填写走访台账。对收集的诉求、问题和意见建议按照地域、领域、行业、系统等分类梳理、分析、绘制“民情地图”。

    (四)建立问题分级处置机制。乡镇街道、区级部门要对走访收集的问题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并实行动态管理,本乡镇街道、本部门能够解决的,要100%立即解决和限期解决,并载明问题处理的措施办法,及时销号;本乡镇街道、本部门能够解决,但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解决的,要100%列出分期解决计划,并向干部群众公布;不符合政策的,要100%向干部群众做好疏导宣传解释工作;本乡镇街道、本部门不能解决,需要全区协调解决的,要填写走访台账,每月15日、30日报区大走访办,再由区大走访办召集相关部门研究,提出拟解决措施,按规定报区委、区政府审议,全力做好问题解决工作。

    (五)建立问题解决反馈机制。乡镇街道、区级部门要将情况反馈贯穿问题解决全过程,积极回应干部群众期待。坚持“谁收集谁反馈”的原则,明确专人在问题收集后15日内向反映人反馈问题办理意见,问题收集后40日内办结,能解决的100%解决、答复到位,不能解决的100%解释、答复到位,并公示公开。9月底前,按照“三清两建一公开”(清理资产、资金、资源,建立台账、公司〔规范管理制度〕,“唱票”公开)的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召开干部职工会,通报大走访中收集、办理问题情况,接受干部质询;村居民小组召开组务公开院坝会,通报大走访中收集、办理问题情况,组干部进行述职,对“三资”管理、惠民政策执行、群众事项办理等情况进行详细公开,接受群众质询。

    (六)建立跟踪督查机制。各乡镇街道纪(工)委按照5%比例,每月随机抽查台账登记走访的群众,检验走访成效。区大走访办组成督查组随机进行抽查,发现走访不到位、问题解决不到位、情况反馈不到位、跟踪督查不到位的,严肃问责。对于大走访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将严肃查处。建立村级巡检制度,区大走访办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随机对乡镇街道所辖村社区进行巡回监督检查,查阅村组“三资”管理、惠民政策执行、群众事项办理等,接受群众举报。

    二、时间安排

    2018年三级干部大走访绘制“民情地图”活动从3月开始至9月底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走访计划(3月底至410日)。乡镇街道、区级部门制定走访计划,准备各项走访资料,走访计划于4月10日前报区大走访办备案。

    (二)集中走访阶段(410日至6月底)。乡镇街道、区级部门按照走访计划进行走访,记录民情日记、建立走访台账,及时报送信息。

    (三)问题解决阶段(410日至7月底)。对于收集的民意诉求,要坚持“四到位”的工作要求,审慎界定、精准区分干部、群众诉求的合法合理部分和无理要求部分。对于诉求合理的,要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要教育引导到位;生活困难的,要帮扶到位;政策原因无法解决的,要解释到位。

    (四)公示公开阶段(410日至8月底)。乡镇街道、区级部门对干群走访、民意收集、问题办理等情况进行动态公示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五)工作总结阶段(91日至9月底)。对走访活动进行总结,梳理经验,查找不足。对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回访,开展回头看、查漏洞、补短板,确保问题真见底、真到位、真解决。坚持问题导向,抓好制度建设,健全长效机制。对在大走访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区、乡街及有关部门分层分类、分区域绘制形成“民情地图”。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区走访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纪委。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单位)要把开展三级干部大走访绘制“民情地图”活动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系统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成立相应机构具体负责,纳入目标绩效考核,推动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严明作风纪律。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带着感情和责任深入基层,实实在在、深入细致,面对面、心贴心地开展活动。对活动走形式、合理诉求不予以解决、回避推诿工作责任的,要严肃处理严厉问责。

    (三)强化宣传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正面引导,创新宣传方式,增强宣传实效。要充分运用公开栏、村村响、微信公众号、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三级干部大走访绘制“民情地图”活动的进展和成效,及时总结表扬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多从群众的角度宣传活动带来的新变化,为活动开展营造积极向上的舆论氛围。

     

    附件:1. 大安区三级干部大走访绘制“民情地图”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 大安区县级领导督导三级干部大走访绘制“民情地图”工作安排表

    3. 区级部门(单位)三级干部大走访绘制“民情地图”活动联系安排表

    4. 大安区三级干部大走访绘制“民情地图”活动工作表册

     

    附件1

     

    大安区三级干部大走访绘制“民情地图”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张昭国  区委书记

            杨  斌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余  泓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

    唐小华  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

    周永丰  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

    陈  科  区委常委、区委办公室主任

    朱  莉  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

      员:孔吉智  区委办副主任

            黄  毅  区政府办主任

    邓茂权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

    陈  楷   区纪委常委、区监委委员

    王洪剑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李程煜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曾喜彬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

    陈立杰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王  峰  区委巡察办主任

    钟  源  区委群工局局长

    梁静艳  区教育局局长

    吴  洪  区民政局局长

    漆红敏  区人社局局长

    董  顺  区卫生计生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纪委),办公室主任由邓茂权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孔吉智、陈楷、王洪剑、李程煜、陈立杰、钟源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区委区政府目督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群工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相关人员组成。

     

    附件2

     

    大安区县级领导督导三级干部大走访绘制“民情地图”工作安排表

     

    序号

    乡镇街道

    联系领导

    1

    大山铺镇

    张昭国、魏玉华

    2

    凤凰乡

    杨斌、郭洪英

    3

    三多寨镇

    钟淳

    4

    永嘉乡

    罗旭东、吴革

    5

    回龙镇

    李旭

    6

    何市镇

    朱莉、杜秀才

    7

    新民镇

    余泓、黄远兴

    8

    牛佛镇

    唐小华、钟声荣

    9

    马冲口街

    周永丰

    10

    团结镇

    陈科、罗林

    11

    龙井街

    刘志东、胡立

    12

    新店镇

    陈明弟、詹俊亮

    13

    凉高山街

    陈位和

    14

    和平乡

    倪煜旻、冯华富

    15

    大安街

    李波、吴怀礼

    16

    庙坝镇

    刘勇、齐力

     

    备注:县级领导按照工作分工对区级部门开展督导。

     

    附件3

     

    区级部门(单位)三级干部大走访绘制“民情地图”活动联系安排表

     

     

    序号

    单  位

    联系村

    1

    区委办

    何市镇黄桷村

    2

    区人大办

    何市镇王家村

    3

    区政府办

    新民镇柏树村

    4

    区政协办

    永嘉乡瓦高村

    5

    区纪委

    何市镇十字村

    6

    区委巡察办

    回龙镇红艳村

    7

    区人武部

    团结镇朝天村

    8

    区委组织部

    牛佛镇高店村

    9

    区委宣传部

    回龙镇双柏村

    10

    区委统战部

    回龙镇古井村

    11

    区委政法委

    牛佛镇关刀村

    12

    区委党校

    回龙镇庆华村、双柏村(原玛瑙村)

    13

    区委编办

    新店镇高峰村

    14

    区委农工委

    大山铺镇伍家村

    15

    区委群工局

    新民镇詹家村

    16

    区总工会

    大山铺镇大山村、新燕村

    17

    团区委

    凤凰乡永胜村

    18

    区妇联

    新民镇白杨村(原柏杨村)、天元村

    19

    区残联

    何市镇育才村(原青杠村)

    20

    区工商联

    回龙镇火炬村

    21

    自贡东北部新城管委会

    新民镇白果村

    22

    区发改局

    新店镇共和村

    23

    区投资促进局

    永嘉乡新房村

    24

    区科技和经信局

    永嘉乡新房村

    25

    区科协

    何市镇雨山村

    26

    区商务局

    牛佛镇张寺村、水井村

    27

    区教育局

    牛佛镇祝家村

    28

    区民政局

    牛佛镇关家村

    29

    区司法局

    牛佛镇青年村、罗井村

    30

    区财政局

    三多寨镇长河村

    31

    区人社局

    何市镇阮家村

    32

    区就业局

    牛佛镇陈家村

    33

    区社保局

    牛佛镇东胜村

    34

    区医保局

    回龙镇狮子村

    35

    区政务服务中心

    三多寨镇三多寨村

    36

    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何市镇永太村

    37

    区土整中心

    牛佛镇农科村

    38

    区代建中心

    团结镇狮塘村

    39

    区城乡建设局

    何市镇新和村、高庙村

    40

    区乡镇建设管理所

    何市镇永和村(原白合村)

    41

    区市政设施管理所

    何市镇连港村(原胡家村)

    42

    市燊海公园管理所

    团结镇申家村

    43

    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所

    团结镇红星村

    44

    区城乡住房保障局

    大山铺镇盐井村、江姐村

    45

    区财政评审中心

    大山铺镇西华村

    46

    区交通运输局

    回龙镇优胜村

    47

    区交警大队

    庙坝镇贾石村

    48

    区公路养护段

    牛佛镇烟墩村

    49

    区地方海事处

    庙坝镇脚仙村、九房村(原青杠村)

    50

    区路政大队

    何市镇团结村(原三和村)

    51

    区水务局

    新店镇何院村

    52

    区农牧林业局

    三多寨镇联合村

    53

    区文体旅游和外事侨务局

    三多寨镇轿子村、八甲村

    54

    区卫生计生局

    三多寨镇狮子村

    55

    凤凰乡卫生院

    凤凰乡济公村(社区)、凤凰村

    56

    和平乡卫生院

    和平乡永田村、金胜村、茴新村

    57

    新民镇卫生院

    新民镇文家村、富华村

    58

    团结镇卫生院

    团结镇土柱村

    59

    大山铺镇卫生院

    大山铺镇青龙村

    60

    三多寨镇卫生院

    三多寨镇红灯村、徐家村

    61

    何市镇卫生院

    何市镇五龙村

    62

    新店镇卫生院

    新店镇余何村(原余家村)、和兴村(原新店村)

    63

    永嘉乡卫生院

    永嘉乡点灯坳

    64

    牛佛镇中心卫生院

    牛佛镇富隆村、红旗村、罗塘坝村

    65

    庙坝镇卫生院

    庙坝镇柑子村、坪上村(原红光村)

    66

    回龙镇卫生院

    回龙镇大丰村

    67

    区审计局

    庙坝镇庙坝村

    68

    区环保局

    新民镇燎原村、董家村

    69

    区统计局

    新店镇龙晏村

    70

    区安监局

    三多寨镇三关村

    71

    区食药监局

    新店镇新建村

    72

    区档案局

    庙坝镇黄荆村

    73

    区供销社

    永嘉乡钟鼓山村

    74

    区城管执法分局

    庙坝镇灯杆村、坪上村

    75

    区国税局

    牛佛镇王大山村、金山村

    76

    区地税局

    三多寨镇同春村、杨柳村

    77

    区公安分局

    回龙镇关帝村

    78

    区国土资源局

    牛佛镇大桥村、星光村、大义村

    79

    区工商和质监局

    回龙镇大冲村、大同村

    80

    区法院

    牛佛镇双河村

    81

    区检察院

    庙坝镇九房村

     

     

     

    附件4—1

     

    大安区三级干部大走访绘制“民情地图”走访登记表

     

    被走访对象

    单位或地址

    联系电话

    走访日期

     

     

     

     

    走访情况

     

     

     

     

     

     

     

     

     

     

     

     

    走访人姓名                                          

     

    工作单位

     

    被走访对象签字:                      

    备注:走访时务必做到“五必问”即:政、村(居)务清不清、政策明不明、办事公不公、干部廉不廉、意见有没有。

             
     

     

     

    附件4—2

     

    大安区三级干部大走访绘制“民情地图”走访台账

     

    单位名称:

     

     

     

    序号

    走访对象

    单位
    或地址

    联系
    电话

    走访人

    走访
    日期

    问题、诉求或意见建议

    办理单位(本单位或区统筹办理)

    办理结果(是否办结、是否满意)

    归属
    类别

     

     

     

     

     

     

     

     

     

     

     

     

     

     

     

     

     

     

     

     

     

     

     

     

     

     

     

     

     

     

     

     

     

     

     

     

     

     

     

     

     

     

     

     

     

     

     

     

     

     

     

     

     

     

     

     

     

     

     

     

    备注:1.属本单位自行解决的意见或诉求,办理结果一栏根据本单位实际办理情况填写。
         2.本表于每月15日、30日上报。
         3.归属类别包括党的建设、作风效能、项目建设、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社会事业、脱贫攻坚、环境保护、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