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自贡市大安区委办公室
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大安区三级干部大走访绘制“民情地图”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经区委研究同意,现将《大安区三级干部大走访绘制“民情地图”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自贡市大安区委办公室
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9日
大安区三级干部大走访绘制“民情地图”活动方案
开展三级干部大走访绘制“民情地图”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具体行动,是深度践行察民情、顺民意、解民忧、化民怨、得民心“五民工作法”的工作实践,是密切区委、区政府与干部、群众关系的重要举措。通过大走访活动,进一步畅通干部、群众诉求表达渠道,通过梳理、分析、解决干部群众的问题,绘制“民情地图”,推动全区改革发展,不断提高广大干部和群众的满意度,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措施
(一)建立走访干部职工机制。区委组织部对科级干部、离休县退干部、区党代表进行走访;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走访;区委统战部对民主党派干部进行走访;区级各部门对本单位、本系统干部进行走访;各乡镇街道对本单位、村社区、组干部进行走访。通过入户家访、个别访谈、集中谈话、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实现100%全覆盖走访,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政策法规、党风廉政建设成效、社会评价知识,了解干部职工的工作生活,收集困难、诉求及意见建议等,填写走访登记表及走访台账(附件4—1、4—2)。
(二)建立入户走访群众机制。由乡镇街道牵头,以户为单位制定入户走访计划,结对联系帮扶村社区的区级部门(单位)配合,将党的建设弱化、信访反映较多、民生问题突出等作为重点走访区域,通过入户走访、个别访谈、楼宇会院坝会交流、座谈征求等多种形式,对辖区村(居)民、单位、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实现100%全覆盖走访。村(社区)、组干部要进行常态化走访。区级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能职责通过多种形式对服务对象进行走访,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对纳税人走访,区工商联对商会企业走访,教职员工开展家访,医务工作者开展健康走访等。通过走访,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惠民政策法规、党风廉政建设成效、社会评价知识等,了解走访对象的困难及诉求、收集意见建议、接受投诉举报等,同时撰写“民情日记”,填写走访登记表及走访台账(附件4—1、4—2)。
(三)建立民意收集机制。乡镇街道、区级部门、村(社区)、组干部要将在走访活动中收集到的民意民声、意见建议、困难诉求等进行梳理归纳,做到“五必问”,即:政、村(居)务清不清、政策明不明、办事公不公、干部廉不廉、意见有没有?根据走访情况,填写走访台账。对收集的诉求、问题和意见建议按照地域、领域、行业、系统等分类梳理、分析、绘制“民情地图”。
(四)建立问题分级处置机制。乡镇街道、区级部门要对走访收集的问题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并实行动态管理,本乡镇街道、本部门能够解决的,要100%立即解决和限期解决,并载明问题处理的措施办法,及时销号;本乡镇街道、本部门能够解决,但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解决的,要100%列出分期解决计划,并向干部群众公布;不符合政策的,要100%向干部群众做好疏导宣传解释工作;本乡镇街道、本部门不能解决,需要全区协调解决的,要填写走访台账,每月15日、30日报区大走访办,再由区大走访办召集相关部门研究,提出拟解决措施,按规定报区委、区政府审议,全力做好问题解决工作。
(五)建立问题解决反馈机制。乡镇街道、区级部门要将情况反馈贯穿问题解决全过程,积极回应干部群众期待。坚持“谁收集谁反馈”的原则,明确专人在问题收集后15日内向反映人反馈问题办理意见,问题收集后40日内办结,能解决的100%解决、答复到位,不能解决的100%解释、答复到位,并公示公开。9月底前,按照“三清两建一公开”(清理资产、资金、资源,建立台账、公司〔规范管理制度〕,“唱票”公开)的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召开干部职工会,通报大走访中收集、办理问题情况,接受干部质询;村居民小组召开组务公开院坝会,通报大走访中收集、办理问题情况,组干部进行述职,对“三资”管理、惠民政策执行、群众事项办理等情况进行详细公开,接受群众质询。
(六)建立跟踪督查机制。各乡镇街道纪(工)委按照5%比例,每月随机抽查台账登记走访的群众,检验走访成效。区大走访办组成督查组随机进行抽查,发现走访不到位、问题解决不到位、情况反馈不到位、跟踪督查不到位的,严肃问责。对于大走访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将严肃查处。建立村级巡检制度,区大走访办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随机对乡镇街道所辖村社区进行巡回监督检查,查阅村组“三资”管理、惠民政策执行、群众事项办理等,接受群众举报。
二、时间安排
2018年三级干部大走访绘制“民情地图”活动从3月开始至9月底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走访计划(3月底至4月10日)。乡镇街道、区级部门制定走访计划,准备各项走访资料,走访计划于4月10日前报区大走访办备案。
(二)集中走访阶段(4月10日至6月底)。乡镇街道、区级部门按照走访计划进行走访,记录民情日记、建立走访台账,及时报送信息。
(三)问题解决阶段(4月10日至7月底)。对于收集的民意诉求,要坚持“四到位”的工作要求,审慎界定、精准区分干部、群众诉求的合法合理部分和无理要求部分。对于诉求合理的,要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要教育引导到位;生活困难的,要帮扶到位;政策原因无法解决的,要解释到位。
(四)公示公开阶段(4月10日至8月底)。乡镇街道、区级部门对干群走访、民意收集、问题办理等情况进行动态公示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五)工作总结阶段(9月1日至9月底)。对走访活动进行总结,梳理经验,查找不足。对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回访,开展回头看、查漏洞、补短板,确保问题真见底、真到位、真解决。坚持问题导向,抓好制度建设,健全长效机制。对在大走访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区、乡街及有关部门分层分类、分区域绘制形成“民情地图”。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区走访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纪委。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单位)要把开展三级干部大走访绘制“民情地图”活动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系统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成立相应机构具体负责,纳入目标绩效考核,推动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严明作风纪律。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带着感情和责任深入基层,实实在在、深入细致,面对面、心贴心地开展活动。对活动走形式、合理诉求不予以解决、回避推诿工作责任的,要严肃处理严厉问责。
(三)强化宣传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正面引导,创新宣传方式,增强宣传实效。要充分运用公开栏、村村响、微信公众号、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三级干部大走访绘制“民情地图”活动的进展和成效,及时总结表扬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多从群众的角度宣传活动带来的新变化,为活动开展营造积极向上的舆论氛围。
附件:1. 大安区三级干部大走访绘制“民情地图”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 大安区县级领导督导三级干部大走访绘制“民情地图”工作安排表
3. 区级部门(单位)三级干部大走访绘制“民情地图”活动联系安排表
4. 大安区三级干部大走访绘制“民情地图”活动工作表册
附件1
大安区三级干部大走访绘制“民情地图”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昭国 区委书记
杨 斌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余 泓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
唐小华 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
周永丰 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
陈 科 区委常委、区委办公室主任
朱 莉 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
成 员:孔吉智 区委办副主任
黄 毅 区政府办主任
邓茂权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
陈 楷 区纪委常委、区监委委员
王洪剑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李程煜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曾喜彬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
陈立杰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王 峰 区委巡察办主任
钟 源 区委群工局局长
梁静艳 区教育局局长
吴 洪 区民政局局长
漆红敏 区人社局局长
董 顺 区卫生计生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纪委),办公室主任由邓茂权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孔吉智、陈楷、王洪剑、李程煜、陈立杰、钟源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区委区政府目督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群工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相关人员组成。
附件2
大安区县级领导督导三级干部大走访绘制“民情地图”工作安排表
序号
|
乡镇街道
|
联系领导
|
1
|
大山铺镇
|
张昭国、魏玉华
|
2
|
凤凰乡
|
杨斌、郭洪英
|
3
|
三多寨镇
|
钟淳
|
4
|
永嘉乡
|
罗旭东、吴革
|
5
|
回龙镇
|
李旭
|
6
|
何市镇
|
朱莉、杜秀才
|
7
|
新民镇
|
余泓、黄远兴
|
8
|
牛佛镇
|
唐小华、钟声荣
|
9
|
马冲口街
|
周永丰
|
10
|
团结镇
|
陈科、罗林
|
11
|
龙井街
|
刘志东、胡立
|
12
|
新店镇
|
陈明弟、詹俊亮
|
13
|
凉高山街
|
陈位和
|
14
|
和平乡
|
倪煜旻、冯华富
|
15
|
大安街
|
李波、吴怀礼
|
16
|
庙坝镇
|
刘勇、齐力
|
备注:县级领导按照工作分工对区级部门开展督导。
附件3
区级部门(单位)三级干部大走访绘制“民情地图”活动联系安排表
序号
|
单 位
|
联系村
|
1
|
区委办
|
何市镇黄桷村
|
2
|
区人大办
|
何市镇王家村
|
3
|
区政府办
|
新民镇柏树村
|
4
|
区政协办
|
永嘉乡瓦高村
|
5
|
区纪委
|
何市镇十字村
|
6
|
区委巡察办
|
回龙镇红艳村
|
7
|
区人武部
|
团结镇朝天村
|
8
|
区委组织部
|
牛佛镇高店村
|
9
|
区委宣传部
|
回龙镇双柏村
|
10
|
区委统战部
|
回龙镇古井村
|
11
|
区委政法委
|
牛佛镇关刀村
|
12
|
区委党校
|
回龙镇庆华村、双柏村(原玛瑙村)
|
13
|
区委编办
|
新店镇高峰村
|
14
|
区委农工委
|
大山铺镇伍家村
|
15
|
区委群工局
|
新民镇詹家村
|
16
|
区总工会
|
大山铺镇大山村、新燕村
|
17
|
团区委
|
凤凰乡永胜村
|
18
|
区妇联
|
新民镇白杨村(原柏杨村)、天元村
|
19
|
区残联
|
何市镇育才村(原青杠村)
|
20
|
区工商联
|
回龙镇火炬村
|
21
|
自贡东北部新城管委会
|
新民镇白果村
|
22
|
区发改局
|
新店镇共和村
|
23
|
区投资促进局
|
永嘉乡新房村
|
24
|
区科技和经信局
|
永嘉乡新房村
|
25
|
区科协
|
何市镇雨山村
|
26
|
区商务局
|
牛佛镇张寺村、水井村
|
27
|
区教育局
|
牛佛镇祝家村
|
28
|
区民政局
|
牛佛镇关家村
|
29
|
区司法局
|
牛佛镇青年村、罗井村
|
30
|
区财政局
|
三多寨镇长河村
|
31
|
区人社局
|
何市镇阮家村
|
32
|
区就业局
|
牛佛镇陈家村
|
33
|
区社保局
|
牛佛镇东胜村
|
34
|
区医保局
|
回龙镇狮子村
|
35
|
区政务服务中心
|
三多寨镇三多寨村
|
36
|
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何市镇永太村
|
37
|
区土整中心
|
牛佛镇农科村
|
38
|
区代建中心
|
团结镇狮塘村
|
39
|
区城乡建设局
|
何市镇新和村、高庙村
|
40
|
区乡镇建设管理所
|
何市镇永和村(原白合村)
|
41
|
区市政设施管理所
|
何市镇连港村(原胡家村)
|
42
|
市燊海公园管理所
|
团结镇申家村
|
43
|
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所
|
团结镇红星村
|
44
|
区城乡住房保障局
|
大山铺镇盐井村、江姐村
|
45
|
区财政评审中心
|
大山铺镇西华村
|
46
|
区交通运输局
|
回龙镇优胜村
|
47
|
区交警大队
|
庙坝镇贾石村
|
48
|
区公路养护段
|
牛佛镇烟墩村
|
49
|
区地方海事处
|
庙坝镇脚仙村、九房村(原青杠村)
|
50
|
区路政大队
|
何市镇团结村(原三和村)
|
51
|
区水务局
|
新店镇何院村
|
52
|
区农牧林业局
|
三多寨镇联合村
|
53
|
区文体旅游和外事侨务局
|
三多寨镇轿子村、八甲村
|
54
|
区卫生计生局
|
三多寨镇狮子村
|
55
|
凤凰乡卫生院
|
凤凰乡济公村(社区)、凤凰村
|
56
|
和平乡卫生院
|
和平乡永田村、金胜村、茴新村
|
57
|
新民镇卫生院
|
新民镇文家村、富华村
|
58
|
团结镇卫生院
|
团结镇土柱村
|
59
|
大山铺镇卫生院
|
大山铺镇青龙村
|
60
|
三多寨镇卫生院
|
三多寨镇红灯村、徐家村
|
61
|
何市镇卫生院
|
何市镇五龙村
|
62
|
新店镇卫生院
|
新店镇余何村(原余家村)、和兴村(原新店村)
|
63
|
永嘉乡卫生院
|
永嘉乡点灯坳
|
64
|
牛佛镇中心卫生院
|
牛佛镇富隆村、红旗村、罗塘坝村
|
65
|
庙坝镇卫生院
|
庙坝镇柑子村、坪上村(原红光村)
|
66
|
回龙镇卫生院
|
回龙镇大丰村
|
67
|
区审计局
|
庙坝镇庙坝村
|
68
|
区环保局
|
新民镇燎原村、董家村
|
69
|
区统计局
|
新店镇龙晏村
|
70
|
区安监局
|
三多寨镇三关村
|
71
|
区食药监局
|
新店镇新建村
|
72
|
区档案局
|
庙坝镇黄荆村
|
73
|
区供销社
|
永嘉乡钟鼓山村
|
74
|
区城管执法分局
|
庙坝镇灯杆村、坪上村
|
75
|
区国税局
|
牛佛镇王大山村、金山村
|
76
|
区地税局
|
三多寨镇同春村、杨柳村
|
77
|
区公安分局
|
回龙镇关帝村
|
78
|
区国土资源局
|
牛佛镇大桥村、星光村、大义村
|
79
|
区工商和质监局
|
回龙镇大冲村、大同村
|
80
|
区法院
|
牛佛镇双河村
|
81
|
区检察院
|
庙坝镇九房村
|
附件4—1
大安区三级干部大走访绘制“民情地图”走访登记表
被走访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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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或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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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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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访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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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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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访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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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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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走访对象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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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走访时务必做到“五必问”即:政、村(居)务清不清、政策明不明、办事公不公、干部廉不廉、意见有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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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2
大安区三级干部大走访绘制“民情地图”走访台账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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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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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访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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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或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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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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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访人
|
走访
日期
|
问题、诉求或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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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单位(本单位或区统筹办理)
|
办理结果(是否办结、是否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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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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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属本单位自行解决的意见或诉求,办理结果一栏根据本单位实际办理情况填写。
2.本表于每月15日、30日上报。
3.归属类别包括党的建设、作风效能、项目建设、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社会事业、脱贫攻坚、环境保护、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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