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自贡市大安区委办公室
关于转发《区委宣传部关于2018年全区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安排意见》的
通 知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党组(党委):
《区委宣传部关于2018年全区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安排意见》已经区委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理论学习。
中共自贡市大安区委办公室
2018年4月27日
区委宣传部关于2018年全区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安排意见
根据省委办公厅转发的《省委宣传部、省委组织部关于2018年全省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安排意见》(川委厅〔2018〕17号)和市委办公室转发的《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关于2018年全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安排意见》(自委办发〔2018〕31号)要求,现就我区2018年度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定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主线,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抓住理论武装根本任务,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为龙头,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着力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引导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聚焦“推动振兴发展、决胜全面小康”主题,组织专题学习,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理论素养和执政能力,为建设开明开放幸福美丽欣欣向荣新大安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和理论支撑。
二、学习安排
开展“12个学习领会、一个开放式学习”,即: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一个系统完整、内涵丰富、逻辑严密的科学理论体系;学习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和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历史性变化的重大政治判断;学习领会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重要论断;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的重要思想;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定文化自信的重要思想;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的重要思想;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的重要思想;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哲学用哲学的重要思想;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思想;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学习领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以参观、调研、现场办公、座谈、专家辅导等方式,围绕区委“11555”战略部署和全区“5+2+2”重大战略工作推进,开展开放式专题学习研讨。
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坚持会前学法,在以上学习重点内容的基础上,将宪法、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国防教育、安全生产、《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等方面内容纳入专题学习计划。同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知识专题学习。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学习制度。全区各党委(党组)书记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亲自谋划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带头学习、带头讲学、带头述学,切实履行好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党委(党组)中心组成员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要继续运用“三级三讲”等方式,深入干部群众宣讲政策、解疑释惑。区级各部门班子成员一年至少1次为本单位干部职工作报告或上党课;各乡镇街道班子成员一年至少1次为联系村、社区作报告或上党课;全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一年至少撰写并向《大安》杂志投稿2篇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
(二)突出重点内容,做到学以致用。全区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要将以上内容纳入2018年度专题学习计划,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同时要结合工作实际,适当增加其他学习内容。要始终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领会讲话的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基本要求,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上作示范。要把学习讲话精神与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结合起来,同研究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推动振兴发展、建设开明开放幸福美丽欣欣向荣新大安结合起来,更好地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三)改进学习方法,确保学习成效。要深入研究新形势下领导干部学习的特点和规律,运用好研讨交流、专题辅导、典型学习等传统形式;结合调研把“学习课堂”搬到一线,向实践求教、向基层问计;要善于运用网络新技术新应用,开展微信、移动客服端等“微学习”,增强中心组学习的辐射作用;综合运用大安讲坛、报告会、周五集中学习会等渠道,切实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四)强化监督检查,严格目标考核。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要在5月底前将本单位2018年度中心组理论学习安排意见报送区委宣传部理论股,同时要及时报送党委(党组)中心组每次学习情况。区委宣传部将会同区委目督办对各部门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开展情况进行目标绩效综合考评;对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开展不力、出现错误倾向产生恶劣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问责。
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于12月1日前将中心组理论学习情况总结书面报送区委宣传部理论股,电子档一并报送。联系人:王烽,联系电话:61336,邮箱:daqwxcb@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