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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安区环境执法监管“三个不松懈”
    作者:区委办  阅读数:232   更新时间:2017年12月29日

    大安区环境执法监管“三个不松懈”。(1)坚持监管重点污染源不松懈。对辖区内省控重点污染源、城镇污水处理厂等开展日常监察,实时监控总量减排及其他重点企业,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强化重金属、化工、造纸等重点行业环境监管力度;针对突出环境问题实施重点监察,定期复查。(2)创新环境监管模式不松懈。推行环境监察网格化责任管理制度,明确监管责任人,落实监管方案、新《环保法》,加大执法力度,查处典型案例,加大媒体曝光力度,深化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满足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为环境执法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3)坚持严查非法排污不松懈。开展建设项目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检查所有排污单位排污状况,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开展“环保利剑行动”、地下水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工业企业排污专项整治行动等专项行动,对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惩处一起。截至目前,累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95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86份,罚款金额约133万元。(区委办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