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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安区试行待岗培训制度让“后进干部”回炉锻造
    作者:区委办  阅读数:265   更新时间:2018年07月20日

    大安区试行待岗培训制度让“后进干部”回炉锻造。针对少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大错不犯、小错不断”、上班混天过日等消极现象,我区自今年5月启动待岗培训工作,着力鞭策“后进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1)“精准画像”。制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岗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对够不上问责和党纪政纪处理的不服从组织安排、工作不落实、态度不端正、推诿扯皮、不负责任等11种待岗培训情形进行了界定,在此基础上广泛征求意见,明确将2017年受到问责的人员,2017年全区目标绩效综合考评排名二等次及以下单位中,内部考核排名三等次的人员和各单位党委(党组)初步认定需要待岗培训的人员,划定为待岗培训人选推荐对象。(2)“公正评议”。符合待岗培训条件范围内人员,由单位党委(党组)集体研究后提出待岗培训人员动议,按干部管理权限,经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走访调查等方式核实,报分管区领导同意后,所在单位召开中层以上干部大会进行反向测评。根据测评结果,由单位党委(党组)集体研究后,决定是否办理待岗培训手续。(3)“训有所获”。采取集中授课、集中自学、基层锻炼与委托代培等方式,开展为期1周的党章党规党纪、政策理论、业务知识、军事训练等全脱产培训,培训结束后,经考试合格、组织鉴定方可回单位上岗工作。期间,扣发待岗培训人员有关补贴、年终目标绩效奖或附加绩效工资。截至目前,全区共19名干部职工进入反向测评阶段,6名干部职工正式纳入待岗培训。(区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