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调查研究
    强化“两化”建设 助推乡村振兴
    作者:魏玉华 刘琳红 陈英  阅读数:325   更新时间:2018年08月28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提出“提高农村民生保障水平、塑造美丽乡村新风貌”,将人的健康与美丽乡村建设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一环。区政协教科文委以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以下简称“两化”建设)为切入点,集中优势力量成立专题调研课题组,于2018年3—5月通过走访调查、实地观摩、召开座谈会、研讨会等方式,对我区“两化”建设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基本情况

    我区共有12个乡镇卫生院,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88个村卫生室。自2016年12月根据市卫计委工作要求开始实施“两化”建设,截止2018年2月,8个乡镇卫生院、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市卫计委验收确认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达标率68.75%;118个村卫生室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达标率62.76%。按照市卫计委《2018年关于印发<2018年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工作要点>的通知》(自卫基妇〔2018〕3号)文件要求,各县(市、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达标率截止到2018年11月均需达到90%。结合我区来看,即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累计需达到15个、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累计达标需达到169个,目前我区“两化”建设工作离市里的目标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分别相差4个、51个。

    二、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服务保障。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两化建设”工作,成立了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大安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召开专题和工作推进会议研究“两化”建设工作。同时健全考核体系,强化监督考核,将“两化”建设纳入全区重点工作任务和民生工程任务进行考核,将部门和乡镇街道“两化”工作推进情况作为夯实基层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的考核指标、将医院规范化建设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作为对乡镇卫生院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进行考核,做到监督考核全覆盖。

    (二)加强阵地建设,完善服务基础。严格对照标准要求,完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功能及业务用房建设,确保符合医疗流程布局等具体要求。一是加强场所硬件建设。按照“政府主导、多元投入”的原则,号召乡镇加大政府投入,整合基层党建阵地建设、健康扶贫、四好村、新农村建设等项目资金,加速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建设,统筹推进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发动村集体投入村卫生室建设和管理工作,对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土地使用、业务用房修建(改造)或房屋置换等具体问题进行分类处置;鼓励有条件的村医参与村卫生室建设,有力推动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做好已有村卫生室对标整改;组建专家团队,以乡镇卫生院为责任主体,对村卫生室基础建设、设施设备配备、医疗流程布局及行业要求等进行分级指导,确保达标。二是注重设施设备投入。2017年,区财政、乡镇卫生院投入资金近400万元购置DR、彩超、全自动生化仪等大型设备14台,区、乡、村各级累计投资52万元用于村卫生室设备购置。针对部分单位经济条件差、无力购买急需的大型设备的情况,正与中国福利基金会协商大型医疗设备捐赠引进模式,引进设施设备。三是注重打造特色亮点。对照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要求,在统一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识标牌,进一步塑造命名规范、标识统一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形象的基础上,鼓励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健康管理站建设过程中,按照“一站一品”的工作要求,打造各具特色的健康管理站和中医馆。三多寨镇健康管理站结合前期房屋布局和基本色调做灵活调整后,体现出较为鲜明的妇幼工作特色;新民镇卫生院的骨伤科、牛佛中心卫生院的康复科,呈现出较强的中医服务特色和服务能力。

    (三)加强内涵建设,提高服务质量。一是优化就医流程。完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入、出、转院服务流程,细化就医指引、注意事项告知,完善和优化诊疗手续办理,优化科室布局,科学调整诊断室和医技检查室,为患者就医提供最大限度的便捷。二是加强就医服务。加强病区规范化建设与管理,严格执行就诊、探视和陪护制度,为住院患者创造安静、整洁、安全的住院环境。积极开展优质护理服务活动,持续扩大优质护理服务覆盖面。鼓励医务人员和村医切实履行签约服务义务,积极为患者提供定期体检、规范化管理和其它上门服务,改善群众就医感受。三是加强行风建设。积极开展医德医风及行风建设,规范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加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治理力度,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合理。以“大美医者”为榜样,发挥典型带动、示范先行作用,逐步带动辖区各医疗机构落实“以病人为中心”服务理念,改善医疗服务各项措施,提升整体医疗服务水平。

    (四)加强制度建设,提高服务能力。一是强化基础管理制度建设。围绕基层医疗机构领导机制、组织人事和财务工作等加强规范管理,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审计监督等相关制度,加强对药械采购、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政策落实的监管力度,确保基层“两化”建设工作顺利推进。二是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积极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十八项核心制度,有效整合区级医疗卫生机构和辖区三级医院优势资源,组成医疗质量管理和指导专队,对基层医疗质量管理进行专业培训,同时组织专家团队对基层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的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指导基层落实业务技术要求,切实改善基层医疗质量,促进基层医疗质量管理制度落实。三是推进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区、乡、村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层级管理体系(即区级指导乡镇,乡镇指导村卫生室),通过明确各级责任,全力推进辖区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服务水平。一是加速人才引进。采取公开招考聘用专业技术人才、订单定向学生培养等方式,不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2016年以来,共引进专业技术人员100余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空编率由38.5%降至10%以内;通过省上统一资格考试新聘村医28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缺乏问题持续好转。二是加强人才培训。把强化培训、考核工作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提升的重要手段,依托医联体模式、继续医学教育、选派人员参加培训和邀请专家开展专题培训等方式,推进辖区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能力持续提升。2016年底至今,共送培76人次,邀请专家到区开展培训14场次,组织各类临床应用培训758人次,定期组织1345名医师护士考试考核,继续医学教育网卡覆盖率达100%。三是落实激励机制。认真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奖金分配制度,出台绩效分配指导性文件,鼓励基层积极创收;乡镇卫生院可按收支结余的50%发放附加绩效,原则按不超过当年主管部门机关目标绩效奖基数;认真落实乡村医生补助政策,提高乡村医生待遇,积极完善乡村医生养老保障补助政策,为643名乡村医生发放补助资金合计89余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剖析

    (一)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推进阻力大。一是村卫生室发展起点低。“十二五”期间,我区分三批次实施村卫生室建设项目,有71个村领受了项目并获得了项目资金300余万元。但是,在实施过程中受重视程度、项目推进管理等种种因素影响,项目资金没能充分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十三五”以来,中央未出台对村卫生室建设项目,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推进更加受阻。二是资金投入不足。2002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提出卫生投入要重点向农村倾斜,各级人民政府也逐年增加了卫生投入。但由于我区经济欠发达,从区财政到乡镇、村组财力都有限,对村卫生室等公共卫生设施投入不足(贫困村卫生室除外),致使一些还没有修建村卫生室或建筑面积达不到标准要求,建设滞后,标准化更无从谈起。三是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我区普遍存在乡村医生总数不够、分布不均、素质偏低、年龄结构老化等问题突出,受招考专业资格限制,辖区招考对象群体基数很小,报考人员无法满足基层乡村医生需求,导致部分村卫生室出现空位,没有乡村医生。全区237名乡村医生中,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仅19人,助理执业医师资格35人,其他均为乡村医生资格。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仅17人,占总人数7.2%,其他均为中专或相当于中专学历;年龄45岁以上162人,占总数的68.35%(其中60岁以上28人,占总数的11.8%。)。45岁以上的乡村医生普遍存在适应新医学模式需要的知识和技能不够,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欠缺,不会电脑操作,无法满足卫生相关信息系统软件的使用需求。

    (二)乡镇卫生院规范化建设问题多。一是人才队伍建设滞后。专业技术人员无法满足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和基本公共卫生管理需求,基层机构在人员数量上还存在较大缺口,虽然近年来通过招考、考核招聘等方式不断补充基层卫技人员,但基层人才引进难、留不住等问题依然存在,高学历、有资质的优秀卫技人才不愿到基层卫生院工作,一些原有基层业务骨干又因工资待遇、生活环境、个人发展前景等因素不断流失,导致专业技术人才依然紧缺。在药剂、精神病、儿科及五官科等专业上人才更是极其缺乏,全区乡镇卫生院没有一名精神专科医生,在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形势日益严峻的今天,管理压力巨大。二是基础设施不能满足需求。部分卫生院医疗业务用房面积不足,除何市、牛佛及大山铺镇中心卫生院面积达标外,多数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建设还相对落后,凤凰乡、回龙镇等卫生院占地面积和业务用房需求均达不到规范化卫生院建设要求(中心卫生院不低于12亩,一般卫生院不低于8亩);现行医疗设备配备与需求有差距。一些临床必备的检验设备不能满足基层临床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急需加大投入。三是内部管理不够规范。大多数乡镇卫生院在内部管理上存在问题,主要体现在院感管理、专业技术规范执行、医疗废弃物处置、落实医疗质量18项核心制度等方面,个别医院甚至在依法执业方面都存在不够重视或落实要求不到位的情况。

    四、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强化保障,不断改善就医条件

    习近平总书记的健康观:以人民为中心,以健康为根本。强调“要始终把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摆在首要位置”。因此,各级党委政府要更加重视卫生与健康工作,要站位高远,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把“健康融入到所有政策”,投资健康就是投资发展,进一步强化履职尽责,加大投入保障力度,筑牢基层村级三级网底。要着力加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服务场所建设,国土、住建、卫生、财政等相关部门,研究解决乡镇卫生业务用房规划、建设等问题,解决业务用房面积不达标、布局不合理等困难和问题,在强化本地财政保障的同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上争取力度尽力解决基层在标准化建设方面经费不足的问题;各乡镇要整合基层党建阵地建设、健康扶贫、四好村、新农村建设等项目资金,加速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建设,不断改善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基础设施设备条件,满足人民群众对健康服务的需求。

    (二)强化队伍,不断激发能力活力

    要着力夯实卫生院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创新考录机制,继续探索和推进统一招聘和自主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放宽招聘条件,为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建立多方进入的绿色通道。要进一步加强村医队伍建设,高度重视和推进乡村医生招录相关宣传工作,将宣传和招录工作推进到医学类大中专学校、村组农户家中、社会媒体上。要注重加强管理人才培训,强化大局意识和能力培养。扎实开展乡镇医技专业技术人员、乡村医生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乡镇卫生院重点加强以全科医生的培养和通过“订单定向”培养等措施加强卫生队伍建设。村卫生室重点解决好乡村医生信息系统应用能力差、医疗规范落实差、诊疗能力及水平低等关键性问题,提升他们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满足基层群众健康需求;要积极探索着力解决好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乡村医生待遇、安全保障等问题。卫计、人社等相关区级部门要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对卫生院的绩效考核办法,充分调动医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确保乡镇卫生院“留得住人、干得了事”,对长期在基层工作的医护人员在职称晋升、业务培训、待遇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力争“留住人”。同时,加快建立完善乡村医生聘用和退出机制、经费保障和社会保障机制,确保村卫生室回归公益性,进一步激发他们工作干劲,确保队伍稳定。

    (三)强化管理,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理顺职责关系。要不断完善区、乡、村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层级管理体系,理顺地方政府与卫生行政部门职责,理顺村卫生室与乡镇卫生院关系,通过明确各级责任,全力推进辖区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二是加强资金管理使用。要加快乡村一体化建设进程,有效整合资源,强化村卫生室对农村群众健康管理、服务的支撑能力,围绕如何提高参保积极性,提升老百姓受益度多做思考,特别是在双向转诊、居民医保门诊家庭账户如何规范共用等关系老百姓切身利益的问题,要加大医保政策的研究,提出其实可行的操作办法,不断提升医保基金使用的合理性。三是加强行业监管。卫计部门要切实加强行业监管,采取有效措施,促进乡镇卫生院要推进医院内部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强化行业自律和医德医风建设,增强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功能,规范诊疗科室设置,提高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能力。

    (四)强化督查,不断规范确保达标

    一是对照标准抓落实。区卫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乡镇卫生院及村两委、乡村医生在进行村卫生室房屋建设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市卫计委标准化建设要求,在建筑面积、流程布局、硬件要求等方面,按照标准进行统一规范设计,推行全区统一标准,确保标准化建设工作质量。二是对照任务抓责任。在“两化”建设建设工作推进过程中,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高度重视,健全责任管理体系,层层落实管理责任,要制定“时间表、任务图”有序推进建设工作。三是对照目标抓督查。区卫计局要会同区目督办做好工作推进的督促检查,要将各级各部门相关工作推进情况与市下重点任务和民生工程等目标任务要求考核相结合,建立通报制度,确保各级各部门及相关人员切实履职尽责,全区“两化”建设任务在2018年11月前达到验收标准并完成市下指标任务,促进辖区基层医疗卫生管理及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总体来看,我区“两化”建设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在助推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离上级的目标要求和群众的期盼仍然还存在差距。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跟踪调查,认真研究“两化”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为我区实施“健康大安”、“乡村振兴”战略谏诤言献良策。

     

    (魏玉华:区政协副主席,刘琳红:区政协教科文委主任,陈英:区政协教科文委原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