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城管执法分局收集处理城市大件垃圾改善市容市貌。(1)全面收集。在城区部分有条件的垃圾收集点(库)旁设置临时大件生活垃圾露天堆放点,由区环卫站按照“应收尽收”原则,巡回收集主次街道、城市社区、居民小区等地点的大件垃圾。(2)规范管理。由区环卫站落实专人、配备专业工具对城乡生活大件垃圾进行破拆、分选等预处理,在运输大件垃圾时配备足量作业人员,做好大件垃圾运输过程的捆绑、固定、覆盖等各项安全工作。(3)分类处理。对可由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的城乡生活大件垃圾,经预处理后,及时运往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处理,对金属、塑料、包装物等可回收利用垃圾,分类送往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单位,实现资源化利用。今年以来,收集处理大件垃圾138车550余吨。(区城管执法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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