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自贡市大安区委
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政府
印发《关于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区级相关部门:
现将《关于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自贡市大安区委
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3日
关于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三年行动的重要指示,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16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8〕20号)和《中共自贡市委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自委发〔2018〕2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和区委十一届六次全会部署,始终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最大的民生工程、最大的发展机遇,按照“13461”工作思路,牢牢把握高质量脱贫标准,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区、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坚持问题导向、质量导向、目标导向,注重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优化政策供给,下足“绣花”功夫,以22个扶贫专项为抓手,突出实施脱贫攻坚六大重点工程,切实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着力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聚焦特殊困难群体,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和返贫预警跟踪监测机制,把巩固提升作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保卫战,不断提高贫困群众获得感,确保到2020年同步实现全面小康的目标。
(二)工作目标
2018年,实现8个贫困村退出、5174名贫困人口脱贫,18个已退出贫困村、13208名已脱贫人口补短措施到位,全面完成减贫任务。
2019—2020年,全面巩固提升,确保26个贫困村、18382名贫困人口全部高质量稳定达到当年脱贫标准,全面消除绝对贫困。
(三)工作要求
坚持党的领导,强化组织保障。严格落实脱贫攻坚党政主要领导“双组长”制,区乡村三级书记一起抓,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紧责任,牢固攻坚意识,坚定攻坚信心。坚持以基层党组织建设引领脱贫攻坚,使其成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
坚持精准方略,提高脱贫实效。坚持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全面落实“六个精准”,坚持小康标准,既不降低标准、影响质量,又不盲目拔高标准、吊高胃口。常态化开展“回头看”“回头帮”,夯实巩固提升各项工作举措,切实做到扶真贫、真扶贫,脱真贫、真脱贫。
坚持加大投入,强化资金支撑。充分发挥政府投入主体和主导作用,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激活金融资金投放,吸引社会资金参与脱贫攻坚。统筹推进贫困村与非贫村均衡发展,贫困户和非贫困户同步奔康。针对致贫原因和贫困家庭结构,加强和完善保障性扶贫措施,发挥开发式扶贫与保障性扶贫综合脱贫效应。
坚持社会动员,凝聚各方力量。强化政府主导、部门主帮责任,创新社会动员方式,充分发挥政府和社会两方面帮扶力量,强化主体责任,用好“中国社会扶贫网”,开展好每年“扶贫日”活动,深入推进“以购代捐”活动,引导市场、社会协同发力,构建“三位一体”互为补充的大扶贫格局。
坚持从严要求,促进真抓实干。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以作风建设为抓手,在脱贫攻坚主战场培育、锤炼一只能打仗、会打仗、打胜仗的脱贫攻坚干部队伍。实施常态化督查巡查、最严格的考核评价、最严厉的问责机制,确保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经得起检验。
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坚持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把教育引导作为制度性安排和经常性手段,正确处理外部帮扶和贫困群众自身努力的关系。建立奖惩机制,改进帮扶方式,培育文明新风,不断提高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
二、打好巩固提升保卫战
(四)实施新居建设工程
大力推行分级居住,加快小城镇、中心村、新村聚居点、农家大院“四级居住”建设,以扶贫新村和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建设为载体,按照“因地制宜、适度规模,尊重民意、科学布局,产村相融、镇村一体”原则,大力推广“小规模、组团式、微田园、生态化”建设模式,整合实施深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宜居乡村、农村危房改造、土坯房改造整治等项目,到2020年,80%的行政村建成幸福美丽新村。
大力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严格落实国家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要求和规范标准。加快推进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按照“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经济安全、环境整洁、宜居宜业”原则,配套完善安置点水、电、路、电信网络及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满足群众生产生活和发展需求。加强产业发展和转移就业工作,让搬迁群众能住下、可就业、可发展。
大力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完善危房鉴定程序,力争达到简便易行的效果,规范对象认定程序,对危房户实施精准管理,逐户建立台账,做到改造一户、销号一户。加大农村危房改造通用图集的推广使用,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和农房建设,新建农村危房改造承重墙体厚度要达到240㎜,并设置圈梁、构造柱。加强补助资金监督管理,建立完善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示制度,农户补助资金要及时足额拨付到户。鼓励通过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兜底解决特殊贫困群体基本住房安全问题,2018年全面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大力实施土坯房整治,坚持以建档立卡贫困户土坯房整治为重点,按照“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宜保则保、宜改则改、宜建则建”原则,加大资源整合力度,用好用活现有政策,科学合理推进农村土坯房整治。采取“拆、保、改、建”相结合方式,同步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2018年,全面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旧土坯房整治;2019年,全面完成全区农村土坯房整治,并完善相应配套设施。
(五)实施产业培育工程
优化农业产业布局,以“一带一园多基地”建设为引领,带动贫困村和贫困户因地制宜发展增收作用明显的粮油、畜禽、经济作物、林木、水产等优势产业。稳定粮食生产,完成15万亩以上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地块划定,创建7个粮食绿色高产高效示范片,巩固提升中稻+再生稻、高粱+再生高粱、玉米套作大豆、秋冬马铃薯等优势粮食基地。聚力“一带一园”建设,完善招商引资和产业发展扶持政策,进一步搭建投融资平台。加快发展10万亩优质柑橘、10万亩优质核桃等特色产业基地,大力发展设施农业、体验农业。深入推进现代畜牧业重点县建设,加快立华牧业一体化肉鸡、皓禾生态农业、吉星药业等项目建设,构建良繁防疫、种养结合的生态循环畜牧体系。实施重点农业产业项目5个,新发展特色产业1万亩以上,实施产业基地景观化建设0.6万亩,力争建成省级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1个。深化产业融合发展,以农业园区、农产品加工园区为基础,鼓励在产业发展较好的贫困村或贫困户较多的非贫困村建设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深入实施乡村旅游扶贫工程,推出富有大安乡村本土特色的旅游扶贫产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深入推进科技扶贫,大力推广“企业带动、产业推动、校(院)地联动、在线互动、创业拉动”科技扶贫模式,到2020年,建成科技扶贫产业示范基地2个,开发转化农业新品种、新产品和新技术2个以上,实现贫困地区科技服务体系全覆盖。
完善产业扶贫利益联结机制,支持企业打造全产业链条,向前端延伸带动贫困户建设原料基地,向后端延伸建设物流营销和服务网络,与贫困户建立稳定的订单和契约关系,实现贫困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采取“农户+合作社+企业” “龙头企业+合作社+贫困户”等发展模式,推行“土地入股”“订单农业”“寄代养”等利益联结模式,完善“产业托管+入股分红+量资折股+二次返利”等利益分配机制。到2020年,实现85%以上的贫困户稳定聚集在产业链和价值链上,26个贫困村都有1个以上龙头企业或专业合作社结对发展;每年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25个。
加大扶贫产品品牌培育力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快实施品牌提升、孵化、信息、创新、整合“五大工程”和信息进村入户工程。鼓励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申报“三品一标”农产品,全面推行“四川扶贫”公益性集体商标与自贡市农产品区域性公共品牌“自然贡品”结合使用,发挥最大品牌效益。打造扶贫产品销售体系,在26个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队员中,选择配备1名农村电商扶贫信息员,建立村级电商销售平台。拓宽扶贫产品营销渠道,鼓励各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车站等经营场所,电商企业、专业合作社利用阿里巴巴、京东、苏宁等大型电商平台和大农和、邮乐购等本土电商平台,开设扶贫产品销售专区、专柜、专铺、专店,直采直销扶贫产品。积极组织扶贫产品参加“农博会”等大型展销活动,利用各级主办的旅游节会,宣传推介特色扶贫产品,促进扶贫产品销售。落实扶贫产品销售、运输、仓储等税收优惠政策。
鼓励发展小农经济,用好用足乡村资源,支持鼓励贫困户充分利用房前屋后及庭院大力发展小畜禽、小菜园、小果园、小作坊、小商店等“五小”庭院经济。积极发展涉农电商主体,支持贫困村、贫困户品牌农产品通过电商平台、各类展销活动推向市场;深化“以购代捐”扶贫模式,鼓励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科研院所定向采购贫困村、贫困户农产品,实现增收。到2020年,实现每个贫困家庭至少有1项稳定收入或增收来源。
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积极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将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制定实施贫困村集体经济巩固提升计划。鼓励开展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通过盘活集体资产、入股或参股、量化资产收益等方式壮大村集体经济。到2020年,全区26个贫困村每年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均稳定达到人均10元以上,所有行政村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且培育壮大一批集体经济发达村。
(六)实施基础设施工程
加快推进交通扶贫,抓住“内江自贡同城化发展战略”机遇,以实现农村公路“内联外畅、对接大通道、区域可循环”为目标,建好“四好农村路”。到2019年,实现乡乡通油路、村村通硬化路“两个100%”目标任务;旅游资源丰富且有发展前景、纳入产业园区建设、通行量大覆盖广、拟开通农村客运和建有中心村的村,通村硬化路宽度达到5.5米以上;基本解决贫困户入户道路泥泞,出行不便等问题。全面提升农村道路通行能力,大力发展农村客运,到2020年,全区80%的行政村(达到通行条件的)通行客运车。
大力实施水利扶贫,全面保障贫困人口饮水安全,实施好片区中心水厂管网延伸和管网改造工程,因地制宜新建机压井供水工程,落实供水工程建设与管护责任,到2020年,全区农村集中供水率力争达85%以上,自来水普及率达75%以上。落实贫困地区高效节水灌溉项目,争取每年实施高效节水灌溉项目1个,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000亩。
实施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优先在贫困地区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继续实施坡耕地水土保持项目,提高土地利用率,助推农业产业扶贫,到2020年,新建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6万亩。
扎实推进电力扶贫,坚持“规划适度超前、项目整体推进、电网坚强可靠”原则,实施好农网改造升级,巩固提升贫困村电力设施,统筹推进非贫困村电网线路老化、供电半径长、供电台区容量不足的农村地区的电网改造升级,提升全区农村整体生产和生活用电质量,满足农村发展用电需求。到2020年,实现区域电网同网同价、供电服务均等化。
深入实施网络扶贫行动,鼓励、支持电信运营商推出全新优惠政策,针对贫困地区采取特殊手段,将各套餐在原有基础上给予一定的折扣,同时推出终端折扣、免费终端等方式间接性地降低贫困地区村民成本。2018年,全区农村通信网络实现全覆盖,贫困户广播电视接收实现全覆盖。
(七)实施素质提升工程
全面落实“就业扶贫九条措施”“就业扶贫五个办法”,不断完善和更新贫困劳动力“一库五名单”,着力拓宽贫困群众就业增收渠道。到2020年,实现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超过3000人,确保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
着力抓好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培训,持续开展贫困人口“菜单式”培训,采取更加灵活、生动的培训方式,吸引贫困群众主动参与,让每个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都能掌握1门以上就业创业技能。统筹整合各类培训资源,扎实开展“送培训下乡”“扶贫专班”等就业培训活动,组织有就业培训意愿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参加劳动预备培训、岗前培训、订单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培训贫困劳动力600人次以上。
着力促进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多层次、多形式举办就业扶贫专场招聘会、“送岗位信息”下乡入村活动。落实贫困劳动者就业、创业奖补,兑现企业、专业合作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奖补。鼓励和支持劳动密集型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建设就业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到2020年新建扶贫车间1个,就业扶贫基地2个。整合各行业、各部门资源和资金,大力开发养老护理、社会治安协管、护林绿化、乡村道路维护、地质灾害监测、乡村保洁、劳动保障协理、残疾人工作服务等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大龄、残疾等就业特别困难的贫困劳动力就业。
着力加强贫困群众扶志、扶智,推行以工代赈、生产奖补、劳务补助、以购代捐等尊严扶贫,提倡多劳多得、不劳不得,彻底转变贫困群众“等靠要”落后思想。办好脱贫攻坚“农民夜校”,开展移风易俗树文明乡风活动,整治农村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等不良风气,坚决遏制厚葬薄养、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开展好文化科技卫生法制“四下乡”活动,教育引导贫困群众弘扬传统美德、树立文明新风。推广建立扶贫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自治组织,扎实推进“法律七进”和扶贫领域诚信建设,建设乡村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体系。
(八)实施公共服务工程
通过新建或改扩建等方式,推进非贫困村“1+6”公共服务中心、幸福美丽新村文化院坝建设,配齐文化室、卫生室、活动广场、通信网络等设施;用好、维护好已建成的26个贫困村“1+6”公共服务中心、幸福美丽新村文化院坝。
全面落实教育扶贫政策,以保障义务教育为核心,落实由区长、局长、乡(镇)长、校长、村长、家长共同负责的控辍保学“六长”负责制,稳步提升义务教育质量。做好边远农村校点布局调整,保证学生就地就近上学。加快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全面消除农村中小学旱厕,继续实施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建设改造工程,确保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条件。加强学校网络教学环境建设,加快推进边远农村学校远程教育。继续实施对口支教等活动,提高边远学校教师队伍综合素质。落实义务教育“三免一补”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补助政策,确保适龄贫困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率达到100%。落实贫困户学生学前教育减免保教费和高中阶段免学费、国家助学金政策。落实高等教育国家奖助学金、“雨露计划”、国家助学贷款等学生资助政策。
大力实施健康扶贫,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范围。全面落实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财政全额代缴、贫困患者就医“十一免两补一减一控”和“两保三救助三基金”医疗扶持政策,落实分级诊疗、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医疗费用公示等制度。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和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医疗费用个人支付占比均控制在10%以内。落实贫困人口重大疾病二次救助工作,进一步减轻患重大疾病贫困人口医疗负担。逐步扩大大病救治病种,到2020年实现贫因人口大病救治工作规范化。全面落实慢性病签约服务和健康管理,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等慢性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提高到80%以上。实施贫困人口公共卫生服务和免费健康体检全覆盖;全面落实生育政策,倡导优生优育,有效遏制因违法生育、新生儿出生缺陷致贫返贫。持续提升区级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深入开展基层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全面实施远程诊疗服务,扎实开展对口支援“传帮带”工程。加快全科医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大力开展“合格村医”培训和乡村医生定向培养,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
全面落实兜底政策,建立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制度为主体,以社会帮扶为辅助的综合保障体系。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将符合条件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户,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返贫人口纳入救助范围。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引导贫困人口参保续保,对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由财政按最低缴费标准为其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将农村低保、残疾人扶助和扶贫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开展贫困残疾人扶贫行动,全面落实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政策,优先为贫困家庭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和辅助器具适配服务,逐步推进农村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让贫困残疾人平等权益得到更好保障。进一步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的关心关爱,加大帮扶力度,落实家庭赡养、关爱的法定义务。
(九)实施生态环境工程
加大生态建设扶贫力度,建立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继续管护好贫困村天然林资源、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积极争取中省林业项目资金,落实贫困户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退耕还林补助等政策性资金。探索天然林、集体公益林托管,推广“合作社+管护+贫困户”模式,吸纳贫困人口参与管护。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鼓励贫困群众将林地经营权入股造林合作社,增加贫困群众财产性收入。
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集中力量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全面推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水环境治理和“厕所革命”,完善垃圾池、排污管网、厕所等基础设施。到2020年,包括26个贫困村在内,95%以上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治理;60%左右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新改建25座乡村公共厕所。实施“贫困户住房功能完善”行动,按照“缺啥补啥”原则,开展改厨、改厕、改圈、改水,清垃圾、清杂物、清乱搭。到2019年,全面完成贫困户改厨2891户、改厕2848户、改圈5839户、改水2912户,全面实现贫困群众住房内部功能化、外观整洁化、习惯文明化、环境优美化。
三、打好防止返贫攻坚战
(十)扎实做好巩固提升工作
坚持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把防止返贫作为巩固提升的重中之重,常态化开展好“回头看”“回头帮”。在脱贫攻坚期内保持脱贫政策的延续性和稳定性,贫困村、贫困户退出后,除住房建设等一次性政策外,对已脱贫对象继续给予扶持,切实做到脱贫不脱帮扶、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项目、脱贫不脱监管。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和返贫预警跟踪监测机制,及时了解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情况,进一步完善防止返贫工作措施,分级建好贫困动态监测点和巩固提升工作台账,及时对标补短板,确保高质量稳定脱贫。
(十一)完善贫困动态监测机制
按照要求开展好建档立卡专项评估检查。持续完善建档立卡工作,扎实开展好贫困人口动态管理,进一步巩固精准识别成果。严格识别标准,做深做细系统比对,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口坚决清退,及时纳入符合条件但遗漏在外的贫困人口和返贫人口,确保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做好国扶系统和“六有”大数据平台基础数据的统计和录入工作,完善贫困人口统计监测体系,加强大数据运用,为脱贫攻坚决策和工作指导提供可靠手段和有力支撑。
(十二)统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乡村振兴的首场战役统筹推进,将脱贫攻坚与区域发展、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新型城镇化、社会治理相结合。乡村振兴有关支持政策优先向贫困地区倾斜,补齐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短板,以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成果。
四、动员全社会力量
(十三)深入开展定点帮扶工作
深化贫困村“六个一”和非贫困村“三个一”全覆盖驻村帮扶工作,加强驻村工作队管理,坚持第一书记任队长,贫困村一村一队全覆盖。严格落实定点帮扶工作责任,及时调整充实联系领导和结对帮扶部门(单位)力量,全覆盖落实贫困户帮扶责任人。结对帮扶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将结对帮扶纳入本部门(单位)重点工作,定期研究、强化推动,确保帮扶主体工作到位、力量到位。加强对驻村工作队和驻村干部的培训管理,落实好工作经费保障。
(十四)激励各类企业、社会组织扶贫
建立健全社会扶贫合作机制,积极推动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高校、科研院所等参与脱贫攻坚,聚集全社会强大正能量。深入开展“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再行动”、政协委员“我为扶贫攻坚做件事”“两新联百村”“百家理事双带”等扶贫品牌活动。广泛开展“三支一扶”“就业援助”“金秋助学”“童伴计划”“盐义仓”“百村帮扶”“栋梁工程”“百工技师”等帮扶活动。广泛动员和引导各类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采取定向、包干等方式参与扶贫,充分用好“中国社会扶贫网”等信息平台,为贫困群众和爱心企业搭建联系,通过发展产业、对接市场、安置就业等多种方式帮助贫困户稳定脱贫。开展好每年的“扶贫日”活动,依法落实社会扶贫资金公益性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运用市场化办法,撬动更多社会力量、更多资金、更多项目投入脱贫攻坚。
(十五)大力开展扶贫志愿服务活动
积极壮大社会扶贫志愿者队伍,鼓励和提倡具备条件的公民参加社会扶贫志愿服务活动,建好志愿者队伍花名册,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开展志愿业务培训,健全志愿结对帮扶长效机制,开展科技扶贫、产业扶贫、技能培训扶贫、兴教助学扶贫、送医送药扶贫、访贫慰问、送温暖等特色志愿扶贫活动,切实解决贫困群众困难。加大志愿服务活动公益宣传力度,营造志愿扶贫良好氛围。
五、强化支撑保障
(十六)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
各级各部门要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树牢攻坚意识,增强责任担当。坚持区乡村三级书记抓扶贫的工作机制,乡镇党委和政府每月至少专题研究一次脱贫攻坚工作,党政正职每个月至少要有5个工作日用于扶贫。认真组织开展遍访贫困对象行动,在脱贫攻坚期内,乡镇党委书记和村党组织书记、第一书记遍访贫困户,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区级相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谋划、主动作为,实化细化三年行动方案;要强化行业政策、资金、项目、人力等资源的调配,优先保障脱贫攻坚,加强对基层一线脱贫攻坚的指导服务。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年向区委、区政府报告本部门(单位)脱贫攻坚工作情况。脱贫攻坚期内,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及帮扶责任人、部门扶贫干部要按政策规定保持稳定,不能胜任的要及时调整。
(十七)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把夯实农村基层党组织同脱贫攻坚有机结合,将抓党建促进脱贫攻坚情况作为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点内容,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彻底解决一些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开展先进村帮带后进村新型帮扶机制,助力脱贫攻坚。
选优育强党组织带头人,按“一好双强”标准对基层党组织运行情况进行“全面体检”,逐一分析研判,建立村干部调整联查联审制度,对不胜任的要坚决调整撤换。对村党组织书记、第一书记每年集中轮训1次,开展精准培训和实战化训练。实施好“壮苗”工程,全区每个村培养储备不少于2名35岁左右、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村级后备干部,乡镇党委负责抓好日常培训、专人结对帮带、岗位实践锻炼、适时使用等跟进措施,发现和培养一批党性强、懂经济的带头人。
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大力发展年轻党员,切实把农村致富能手、复员退伍军人、返乡大中专毕业生和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的优秀分子培养成党员。推动党员带头致富、带领致富,实施“党员精准扶贫示范工程”,支持党员创办领办致富项目;组织党员联系贫困户开展结对帮扶,推动有帮扶能力的党员每人至少结对帮扶1户贫困户,真正让党员行动起来、把贫困户带动起来。
(十八)加大财政扶贫投入
坚持加大财政扶贫投入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重,积极争取上级扶贫补助资金,整合涉农等专项资金,加大对脱贫攻坚投入力度,确保区级预算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达到中央和省、市规定要求。严格落实扶贫项目资金责任、权力、资金、任务“四到县”制度,加快扶贫资金执行进度,确保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付率达到规定比例以上。
加强各类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落实资金使用、管理主体责任,做到资金使用范围、管理过程全覆盖。落实扶贫资金到村到户到人精准,建立健全区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加强扶贫项目资金日常监管,全面落实扶贫项目资金公示公告要求,强化扶贫资金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确保扶贫资金使用规范、用出实效。
健全“四项扶贫基金”稳定补充长效机制,确保教育、卫生扶贫救助基金每项基金不低于300万元,贫困村、非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分别不低于55万元/村、15万元/村,持续发挥解决贫困群众现实困难和长远生计的特殊作用。用好用活用规范市级扶贫开发基金,改善贫困村和贫困人口生活的基础设施条件。
(十九)加大金融扶贫支持
建立健全金融精准扶贫长效机制,用活用足财政、货币信贷政策,搭建起货币工具引导、财政资金撬动、风险补偿增信、差异化监管助力的正向激励机制。引导银行机构落实扶贫“四单”工作机制,持续增加对带动贫困户就业的企业和贫困户生产经营的产业贷款和项目贷款的投放。健全评估考核机制,整合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资源,巩固“区乡村”与金融密切协调互动的工作格局,为全方位巩固提升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奠定基础。
强化信用体系建设,全面开展“信用户”“信用村”评定,同时做好评定成果运用和诚信教育宣传,夯实信用基础。指导辖内金融机构从信贷产品、服务模式创新着手,研发扶贫信贷产品,创新探索具有本地特色的扶贫融资模式,精准对接贫困户、扶贫产业、扶贫项目金融需求。
落实保险精准扶贫相关政策,实施好价格指数保险、特色农产品保险等政策性农业保险,大力推广小额信贷保证保险,适当降低保费标准,提高“扶贫保”“惠农保”“农房保”等险种的覆盖率,发挥保险保障作用。
(二十)实施人才和科技扶贫计划
深入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育计划,聚焦精准扶贫,重点培育一只懂科技、敢创业、善经营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民工返乡创业培训、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提能“四大工程”,培养一批致富带头人,提升创业项目带贫减贫效果。强化引才留才政策支撑,加大从第一书记、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优秀村(社)干部等人员中定向招录公务员力度。
动员全社会科技力量投入脱贫攻坚主战场,开展科技精准帮扶行动。继续发挥驻村农技员、专家服务团、农业技术巡回服务小组等“三支队伍”的技术扶贫作用,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推广,提升科技帮扶水平。建立科技特派员与贫困村结对服务关系,实现科技特派员对贫困村科技服务和创业带动全覆盖。支持政府购买农业技术推广服务。
对奋战在脱贫攻坚一线的区乡干部、驻村工作队队员要落实好津贴补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政策,改善工作条件。全面落实贫困村干部报酬待遇和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加强对脱贫一线干部的关爱激励,注重在脱贫攻坚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对如期完成任务且表现突出的乡镇党政正职应予以重用,对在脱贫攻坚中工作出色、表现优秀的扶贫干部、基层干部给予优先提拔使用。
(二十一)强化督查考评
进一步统筹脱贫攻坚督查巡查、执法检查、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考核评估等各类检查工作。强化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突出对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的暗访和交叉检查,形成推动打好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强大合力。
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坚持半年考核、全年考核与日常暗访相结合,实行乡镇与帮扶部门“同责同罚”。加强对乡镇党委书记的脱贫攻坚工作考核,注重发挥考核的正向激励作用。进一步健全脱贫攻坚日常工作常态化约谈机制,发现问题随时约谈。区纪检监察机关、审计和扶贫等部门按照职能开展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人大、政协、民主党派监督作用,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二十二)强化宣传培训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组织开展宣传、研讨和征文等活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调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资源,正面营造脱贫攻坚浓厚氛围。在市级媒体开设相关专题专栏,公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情况,持续推出脱贫攻坚系列报道。组织重点新闻媒体、网络媒体记者开展脱贫攻坚集中采访报道,大力宣传脱贫攻坚战线上的优秀组织和个人,选树脱贫攻坚先进典型。强化网络媒体互动报道,依托《大安》杂志、“大安宣传”微信公众号、自贡日报,网络、官方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创新议题设置。
扎实做好全区脱贫攻坚干部培训工作,分类分级组织实施,确保有扶贫任务的乡镇负责同志和扶贫系统干部每年至少轮训一遍。对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主要是提高思想认识,树立正确政绩观,掌握精准脱贫方法论,提升研究攻坚问题、解决攻坚难题能力。对基层干部,重点是通过采取案列教学、现场教学等实战培训方法,提高实战能力,增强精准扶贫工作本领。加大对贫困村干部培训力度,每年对村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一次,突出需求导向和实战化训练,着重提高落实党的扶贫政策、团结带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本领。制作“明白卡”“口袋书”,组建入户宣传小分队,走村入户大力宣传党的关怀、政策措施和致富典型,争取贫困群众理解和支持。
(二十三)强化扶贫领域作风建设
坚持把作风建设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完善举报追查制度、线索移交制度、通报曝光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集中力量解决扶贫领域“四个意识”不强、政策落实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精准帮扶不到位、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考核评估不严不实等突出问题,确保取得明显成效。依纪依法坚决查处贯彻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问题,主体责任、职能责任、监管责任不落实等问题,坚决纠正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严格落实脱贫攻坚“删繁就简”和“八不准”要求,加强数据共联共享,整合督查督导力量,最大程度精简会议、文件、填表、挂图等,切实给基层减轻负担。严格扶贫资金审计和绩效评价,纪检、审计、财政、扶贫等部门联动开展扶贫项目资金检查、审计、稽查,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和农村产权证清理工作,做到廉洁扶贫、阳光扶贫。
(二十四)强化脱贫攻坚风险防范
防范产业扶贫市场风险,防止产业项目盲目跟风、“一刀切”导致失败造成损失,加强对扶贫主导产业面临的技术和市场等风险进行评估,制定防范和处置风险的应对措施。防范扶贫小额信贷还贷风险,纠正户贷企用、违规用款等问题。防范加重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止金融机构借支持脱贫攻坚名义违法违规提供融资,坚决遏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增量。防范社会风险,防止贫困户和其他农户因享受政策利益失衡引发矛盾,做好群众疏导工作。持续开展扶贫领域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建立完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制度、举报奖励制度、防范化解机制,集中力量化解跨区域重大非法集资案件。健全涉贫舆情分级管理和处置机制,加强对脱贫攻坚舆情监测,及时引导社会舆论,防止不良舆情干扰脱贫攻坚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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