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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化我区供销合作社服务体系建设
    作者:郭洪英 倪先永 杨国玉  阅读数:395   更新时间:2019年03月16日

    根据《政协大安区委员会2018年工作要点》和《政协大安区委员会关于对我区深化供销社服务体系建设的调研方案》的安排,由区政协农业和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法制群团委员会联合牵头,于20185月至10月,对我区供销合作社服务系建设开展了调研。

    一、我区供销系统基本情况

    (一)人员及机构设置

    大安区供销社于19622月由自贡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批准设立,并于2001年纳入参公管理,核定编制10人,其中领导职务3人,设办公室、财务股、业务股三个股室,现有在编在岗8人,其中领导职务3人,退出实职领导2人,下属社有企业及基层社聘用人员5人。

    (二)组织架构

    区供销社按照经济流向建社的原则,下设何市供销社、马冲口供销社、大山铺供销社和自贡市安大贸易总公司,2005年区划调整划入牛佛供销社,后牛佛供销社破产改制予以注销,在之后较长一段时间内,保持着“三社一司”的格局。2017年,新注册大安区供合联商贸有限公司、大安区汇农农资有限公司(为何市新型基层社),形成了目前“四社两司”的基本格局。

    (三)改制情况

    我区供销社成立以来,承担了全区农资、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和烟花爆竹等物品的购销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的规划指导等工作,为全区“三农”工作作出过不可磨灭的历史贡献。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原有的统购统销、专供专营、独占市场的优势逐步丧失,再加之体制僵化、管理落后、包袱沉重等一系列问题,业务不断萎缩,发展举步维艰,业务几近瘫痪。2011年,区供销社完成了对何市供销社、马冲口供销社、大山铺供销社、自贡市安大贸易总公司的改制工作,人员全部解除劳动关系,改制后剩余的资产全部参照国有资产纳入管理。

    二、我区供销系统近年来取得的工作成效

    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党和政府做好“三农”工作、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中央和省里先后印发了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和实施意见,市委市政府专门制定了试点方案。区委、区政府及时研究部署,制定了《大安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大委发〔201715号)》,成立了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的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动员会议,并将原参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改制剩余资产,恢复其社有资产的本来属性,为改革奠定良好基础,区供销社也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在农村电子商务、土地托管、农村互助合作金融等方面取得了较大突破。

    一是自身实力明显提升。鉴于社有资产闲、旧、散、乱的现状,区供销社积极盘活社有资产,成立了大安区供合联商贸有限公司,大力招商引资,引进自贡中润置业有限公司,将社有资产整体出租、共同开发利用,使收益较原先增长了200%。而在基层组织建设方面,按照“开放办社、民主办社、服务三农”的思路,通过“社有企业+社会能人+专合社+农民”的组建模式,因地制宜地推进新型基层社建设工作。在何市,整合农资、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经营网络,组建自贡市大安区汇农农资有限公司,以此为载体组建新何市镇供销社,履行基层供销社服务“三农”职能;在庙坝,以庙坝肉牛专合社为基础,整合农资、庄稼医院、电子商务等资源,组建庙坝镇供销社,供销社自身实力得以恢复和提升。

    二是专合社工作逐渐规范。一方面我区组建了全市第一个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会计核算、项目编报、注册登记等多样化服务,目前已为区内10余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会计服务;另一方面继续加强对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指导、管理监督等工作,在全市率先探索出“供销社+专合社+村两委+贫困户”模式,大力培育扶贫类型专合社,积极发展产业,带动贫困户增收。截止目前,全区已有专合社175个,其中国家级示范社4个,省级示范社13个。

    三是电子商务实现突破。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积极探索供销系统经营服务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线上线下互动的新模式。由区供销社引进成都业主,组建自贡市汇民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开发搭建B2B2C平台,即“电子代销网”和“汇民菜鲜生”,组织专合社、专业大户及农民加强同电子商务公司的合作,形成“公司+专合社+生产基地”模式。截止目前,投入300余万元开发建设电商平台2个,建成区级、乡、村三级电商服务中心(站)共9个,实现月交易额近400万元,填补了农村电商产业空白。

    四是土地托管初具规模。围绕破解“谁来种地”“地怎么种”等问题,积极探索土地托管服务,区供销社培育自贡市艾康农机专业合作社、自贡市双河农牧专业合作社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土地托管、农机作业等服务,推出环节式半托管、全托管和合作式全托管等多种托管模式,大力实施土地托管项目,建成大安区土地服务中心1个,形成了2万亩土地托管能力。

    五是农村资金互助试点稳步实施。围绕破解“贷款难、融资贵”难题,稳步实施全省首批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试点工作,组建了全省首个挂牌的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大安区三绿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区供销社与区农工委、区金融办共同制定完善资金互助社日常指导和监管制度,指导其开展内部制度建设和运行发展。试点四年多来,共计发放贷款992524.1万元,帮助社员发展产业,有效缓解了农村融资难题,实现了“封闭运行、保本微利、带动社员”目标,得到了省委改革办、省农工委、省供销社等部门的高度认同和赞扬。

    三、供销社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我区供销社通过管理创新、努力发展,服务功能更加完备、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在许多方面得到肯定,但与市内外其他区县相比,在政策、机制、人才等方面还存在不小差距,影响并制约着我区供销社服务体系的建设。

    一是沉寂已久,群众知晓度不高。2011年全面改制完成后,我区供销社自身经营业务完全停滞,一度面临“守摊子、收租子、过日子”的尴尬局面,几乎消失在大众视野。直到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将供销社定位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以不容置疑地决心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供销社才重新进入大众视野,但由于长期没有开展业务活动,我区供销社在群众中的知晓度并不高,要想重塑供销社形象困难重重。

    二是势单力薄,工作推进难度大。区供销社是一个比较特殊的参公事业单位,跟其他政府部门有比较明显的差别,既没有开展经营活动,也没有承担什么具体的行政职能,许多部门、乡镇和村组都不太清楚供销社究竟是干什么的,也没有参与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这就造成了区供销社单打独斗、势单力薄的局面。而供销社的许多工作既需要党委政府的重视,也离不开规划、国土、建设、农林等部门以及相关乡镇、村组的支持配合。据了解,自流井区政府给予了区供销社100万的综合改革专项资金并将全区村、组的账目全部交由供销社下属的会计中心代理;沿滩区政府在区供销社成立供销投资管理公司时给予了200万元的开办费,并将国有资产交由区供销社开发管理;荣县县政府将全县农村闲置土地交易事宜交由县供销社来管理;成都市金堂县政府在社有资产改造、棚户区建设等方面优先给予供销社政策倾斜和扶持;泸州市泸县构建“区、乡、村、组”四级联动模式,尤其是注重发挥乡、村两级作用,将镇、村干部和社会能人吸纳进入供销系统,在组建新型基层社时给予大力支持。

    三是人才稀缺,无法满足改革需求。我区供销系统在2011年改制完成后,基层社和公司全员解散,而区供销社在编仅8人,其下属社有企业也仅仅聘用了经营管理人员2人,远远不能满足改革工作需要。而社有资产改造、基层社恢复重建、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都具有较强专业性,需要专业人才进行推动。在自流井区,将农林、农工委、水务等部门业务人员抽调出来组成联合小组;西昌市供销社下属社有企业、泸县下属社有企业均聘用了几十个经营管理人才来推动改革工作。

    四、几点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积极主动做好我区供销宣传工作,尤其是对综合改革工作所取得成绩的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供销社改革发展的浓厚氛围;搭建良好宣传平台,支持鼓励供销系统企业和专合社参加西博会、农博会等对外交流活动,树立供销社“以农为本、为农服务”新形象,转变群众的思想观念。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将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作为独具特色的国际旅游文化目的地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的一个重要抓手。一是鼓励支持我区供销社实施“自贡市农村电商产业园”“社有资产原址重建改造升级”等项目,在用地、规划、建设、资金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按照“扶上马,送一程”的办法力挺我区供销社快速发挥积极作用;二是允许我区供销社主导或参与为农服务工作,将一些涉农项目交由供销社下属企业或基层社实施;三是将供销系统下属企业纳入《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扶持范畴,享受相关扶持优惠政策。

    (三)构建联动机制。按照“政府主导、供销主推、部门协作、企业参与、群众受惠、多方联动”的思路,整合相关部门分散、重叠、交叉的服务职能,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服务“三农”工作的公益性、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

     

    (郭洪英:区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倪先永:区政协农业农村和人口资源环境主任,杨国玉:区政协农业农村和人口资源环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