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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信访局设立“案件管家”增强信访工作质效
    作者:区委办  阅读数:275   更新时间:2019年08月28日

        针对信访案件情况复杂、管理责任不清等问题,我区创新设立“案件管家”,信访案件化解率提升15%,群众满意率提升35%。(1)分级定责。建立“区—部门—属地”三级管家,分别由1名包案区领导、1名责任部门和属地单位负责人组成“案件管家”,管家根据信访案件紧急程度建立Ι类专卷(一般案件)、Ⅱ类专卷(积难案件)。目前已对100余个信访案件设置“案件管家”。(2)分类施策。针对Ι类专卷案件,管家逐一开展政策宣传和心理疏导,协调相关部门做好信访人父母子女的教育、就医、就业等帮扶;针对Ⅱ类专卷案件,管家先行评估信访案件,协同公安、司法等部门,通过引导信访人依法申诉等方式化解。(3)分项考评。制定“案件管家”绩效考评方案,将案件按期受理率、按期办结率、群众满意度等指标纳入信访工作考核,对案件处理不及时、化解不到位的,通过发放问责通知单、黄牌警告、诫勉谈话等方式进行追责。(区信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