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大安区开展“五大行动”提升群众
满意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大安区开展“五大行动”提升群众满意度工作方案》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中共自贡市大安区委办公室
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9日
大安区开展“五大行动”提升群众满意度
工作方案
为深度践行“察民情、顺民意、解民忧、化民怨、得民心”工作法,进一步找差距、解难题、转作风,以实实在在的工作取信于民,现就开展“五大行动”提升群众满意度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开展作风大改进行动
针对干部思想认识上的偏差、作风上的顽疾、效能上的短板,组织开展作风大改进行动,推动全区各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一)开展一次集中感恩教育。各镇街、区级各部门要围绕“在党爱党护党”主题,在6月底前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再次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要结合疫情防控期间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靠前指挥,科学决策,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结合各地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结合省委“一干多支”、市委“三个加快”、区委“两园两城两区”战略部署,让全区党员干部感受到在党的领导下经济社会建设取得的优异成绩和显著变化,深入讨论干部本人或家人最值得感恩的一件事,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感恩党的坚强领导、感恩各级干部的辛勤付出。(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纪委。责任单位:各镇街、区级各部门,完成时间:2020年6月)(排第一位的为主牵头单位,下同)
(二)开展一次作风问题大排查。全区各级干部要通过自己找、同事帮、领导点、群众提等形式,深入查找个人是否存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调门高落实差;说一套做一套,当“两面派”、做“两面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不愿承担,敷衍了事;守土责任落实不到位,缺乏担当精神,推诿扯皮;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好人主义盛行、搞“一团和气”;对待群众冷漠,脸好看、事难办;不遵守规章制度,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慵懒散浮拖”,不思进取;不加强学习,工作能力平庸;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等10方面或其他问题。查找问题要深刻精准,做到见人见事见物。问题排查要严格按照查摆问题公示、整改方案公示和整改结果评议步骤开展。(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纪委。责任单位:各镇街、区级各部门,完成时间:2020年7月)
(三)开展一次调研献策活动。各镇街、区级各部门要围绕“大安有我,我为大安”主题,紧扣区委区政府“两园两城两区”发展战略,围绕创成天府旅游名县、融入成渝双城经济圈、决战决胜“三大攻坚战”等内容以及本单位、本部门工作实际广泛开展调研,在9月底前提出1条高质量的发展建议,为大安发展积极建言献策。(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纪委。责任单位:各镇街、区级各部门,完成时间:2020年9月)
二、开展干部大走访行动
进一步深化三级干部大走访绘制“民情地图”活动,强化镇街和区级部门协同,建立三联系制度,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体系,做到真走、真查、真解决。
(四)县级领导联系镇街。县级领导要根据联系镇街安排,将三级干部大走访纳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重要内容,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要进一步压实联系镇街党(工)委主体责任,经常性对联系镇街走访情况等开展督促检查,定期不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强化工作指导,对履职不力的及时提醒纠正。(牵头单位:区委办。责任单位:各镇街、区级各部门,完成时间:2020年)
(五)区级部门联系村社区。区级各部门要根据“三创联动”及脱贫攻坚联系村安排,进一步强化与镇街协同,切实将三级干部大走访与本单位各项工作统筹推进,到所联系村社区开展广泛走访,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建议,督促解决解释各类问题,有效提升群众满意度。(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纪委。责任单位:各镇街、区级各部门,完成时间:2020年)
(六)区镇街干部联系户。各镇街、区级各部门所有科级及以下干部每人到所驻村或联系村对口联系10户群众,按大走访6大机制开展工作,全年走访不低于两轮,7月底前必须完成第一轮联系走访,11月底前完成第二轮走访。各单位干部联系群众情况于5月20日前报区党廉办备案(径送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纪委。责任单位:各镇街、区级各部门,完成时间:2020年)
三、开展问题大整治行动
紧盯群众最怨、最急、最盼的问题,严肃查处履责不力、监管不严、贪污侵占、虚报冒领、优亲厚友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用整治微腐败的实际成效提升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七)全面完成“三清两建一公开”。各镇街、区级各部门要扎实开展清产核资“回头看”、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股权设置与量化、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等工作,建立完善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资产经营管理等系列制度,构建区、镇街、村三级齐抓共管、运行畅通的“三资”管理责任体系和运行机制,多形式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确保“三清两建一公开”工作全面完成。(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镇街、区级各部门,完成时间:2020年)
(八)集中整治一批突出问题。自贡东北部新城管委会牵头开展辖区拆迁安置房建设滞后及分配难问题整治,加快安置房建设,做好建成安置房分配。区发改局牵头开展村级工程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整治项目立项、实施、验收等环节中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进行利益输送等突出问题;牵头开展招投标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整治违规招投标等问题。区教育和体育局牵头开展教育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整治乱发津补贴、违规补课、违规参加升学宴、谢师宴,公款吃喝等问题。区民政局牵头开展低保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整治财政供养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等“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问题。区财政局牵头开展村社区非生产性支出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整治虚列支出、超限额开支、超范围开支等问题;牵头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使用“一卡通”、涉农保险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整治“一卡通”发放管理使用不规范、惠民惠农政策资金落实不到位和党员干部虚报套取、违规领取、违规分配、贪污挪用等问题。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开展惠民资金使用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整治违规使用公益性岗位,冒领骗取社保资金等问题。区自然资源局牵头开展征地拆迁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内外勾结骗取、冒领补助资金、利用职权徇私舞弊、吃拿卡要等问题。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开展农村危房改造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整治认定不准、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挤占挪用、套取骗取等问题。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虚报、冒领扶贫资金、违规实施扶贫项目等问题。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开展药品采购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整治采购不规范,违规采购等问题。区医保局牵头开展医疗保险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整治虚报、冒领、骗取医疗保险资金等问题。各镇街要全力配合区级相关部门开展重点领域问题专项整治,同时也要结合各镇街实际开展本镇街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各镇街、各牵头部门专项整治方案、整治情况报告分别于5月20日和12月10日前报区政府办、区纪委监委(径送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单位:区政府办。责任单位:各镇街、区级各部门,完成时间:2020年)
(九)开展一轮村居治理能力提升专项巡察。围绕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群众满意度提升,选取一批有代表性的村社区,由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及所在镇街领导牵头组建专班,通过看品行操守、看能力素质、看干部作风、看廉洁用权;查近三年信访突出问题、群体性事件,查干部及家属惠民政策享受情况,查议事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合法性,查村社区、组务公示公开情况,为民办事公平、公正情况;访普通党员、组长、组代表,访贫困户、低保等政策享受人,访对村社区干部意见大、满意度低的群众,访已离职的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劳模等措施,对专项巡察村社区的组织建设、干部作风、为民服务、民生建设等进行综合检视,全面分析原因,找出症结,逐项提出工作措施,逐一整治。(牵头单位:区委巡察办。责任单位:各镇街、区级各部门,完成时间:2020年10月)
(十)转变工作理念规范宣传。区委宣传部要抓好统筹宣传,把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纳入全区“大宣传”格局,要宣传好全区经济社会、民生项目建设、惠民惠农政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显著成绩,让广大群众真切的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变化和获得感。各行业部门、各镇街要结合自身职责,做好融入宣传、规范宣传,要将社会评价宣传融入到各自工作中,特别是要结合13大领域专项整治开展宣传,抓好问题整治,宣传好活动取得的实效。要把社会评价作为研判落实民生政策、解决群众诉求、改进干部作风等方面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对群众不满意的及时找准症结,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整改。全区各级党员干部要做好结合宣传,要把社会评价同三级干部大走访、收集解决解释群众意见建议等工作结合起来,做到走访、宣传两结合、两促进。(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纪委。责任单位:各镇街、区级各部门,完成时间:2020年)
四、开展线索大查办行动
加强侵害群众切实利益问题线索查办,集中起底、查办、通报一批,坚决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十一)集中起底一批。5月30日前,区级各部门、各镇街要对2017年以来涉及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再进行梳理归类,重点是职责范围内应受理未受理、已受理未处理、已处理未解决到位的问题线索。区纪委监委要对上级转办的各类信访和线索进行梳理归类备案,与政法系统做好问题线索对接,建立专门台账,提出处置意见。各镇街、区级各部门要重点针对本辖区、职能范围内的信访和线索进行认真梳理,于6月10日前将线索台账和处置意见上报区纪委监委备案(径送案件监督管理室)。(牵头单位:区纪委监委、区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各镇街、区级各部门,完成时间:2020年6月)
(十二)集中查办一批。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选取一批重点线索进行集中查办。要按照下管一级的原则,强化对问题线索的处置、案件的处理以及典型问题的督办,通过调阅案卷资料、发函督办、约谈交办等方式,对性质比较严重、影响比较恶劣或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问题进行重点督办。对问题比较复杂的案件,以及调查进展缓慢或处理不到位的,进行实地督办。区纪委监委要通过片区协作、交叉办案、提级办理等方式,进行集中查办。(牵头单位:区纪委监委。责任单位:各镇街、区级各部门,完成时间:2020年10月)
(十三)通报曝光一批。推进分级通报制度,通过内部通报、专题通报等方式,通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形成强大震慑。对2020年查处的且违纪行为发生在2016年1月1日后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微腐败重大影响案件要及时召开案发地案情通报会、案发地民主生活会、违纪款现场清退会。要坚决打击诬告陷害行为,通过召开信访公开答复等方式及时澄清是非。(牵头单位:区纪委监委。责任单位:各镇街、区级各部门,完成时间:2020年)
五、开展“阳光”大监督行动
紧盯群众关切,实施党务、政务、村(居)务、组务“阳光”公开,确保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十四)抓实组级事务“唱票”公开。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要抓好党务、政务和村(居)务公开。各镇街要抓好组级事务“唱票”公开,一是公开形式要多样化。各镇街要在扎实推进“集中唱”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以“上门宣”“公开栏贴”、微信、短信、QQ等方式为有效补充,进一步扩大公开覆盖面,做到户户知晓、人人明白,实现公开全覆盖。二是公开内容要完善。各村(居)民小组要将“三资”情况、低保五保、惠农惠民政策落实、走访收集问题解决情况等群众普遍关心事项作为公开必须内容,公开内容必须经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驻村(社区)领导逐级签字审核把关。三是公开时间要明确。组级事务“唱票”公开原则上每半年公开一次,第一次在5月底前完成,对上一年度情况进行公开。第二次在9月底前完成,对本年度上半年情况进行公开。四是程序必须严格。公开内容收集、镇(街)村(社区)审核把关、“唱票”公开、群众质询、现场解答、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组长承诺等程序务必严格执行。五是监督必须到位。每次公开镇街、村社区干部必须到场监督,监督人员情况报镇街纪(工)委备案。对重点村(居)民小组镇街领导及镇街纪(工)委人员必须参加。问题特别突出、社会评价长期较低的村(居)民小组区纪委派员参加。(牵头单位: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各镇街,区级各部门,完成时间:2020年9月)
(十五)动态开展党风政风行风调查。从3月开始,对镇街开展党风政风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定期召开党风政风研判例会,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从5月开始,对区级部门开展行风调查。(牵头单位:区纪委监委。责任单位:各镇街、区级各部门,完成时间:2020年)
(十六)做好测评对象的回访调查。组织开展收集调查样本,解决群众诉求专题活动,推动全区各级各部门主动开展调查对象回访、听取意见建议、抓好问题整改。各单位调查样本收集情况,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参考。(牵头单位:区纪委监委。责任单位:各镇街、区级各部门,完成时间:2020年)
(十七)推行“12340”工作法。持续深化纪检监察干部“走遍大安”活动,一是亮明一张名片。纪检监察干部要对联系村社区全覆盖走访,亮明一张纪检监察干部名片,建立和群众直接沟通联系渠道,切实让群众感到纪检监察就在身边、正风反腐就在身边。二是做好两项任务。纪检监察干部既要通过入户走访、个别访谈、楼宇会、院坝会交流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惠民政策法规、党风廉政建设成效等宣传。又要切实摸清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全方位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线索,变“等问题线索上门”为“上门找问题线索”。三是实化三项载体。将三级干部大走访绘制“民情地图”“唱票”公开、“回访”监督三项载体活动的开展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走遍大安”的重要内容,既要主动参与三项载体活动的开展、当好参与者,又要将其纳入监督检查的重点、当好推动者。四是建立四项机制。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划片包干、定期走访、问题移送、跟踪督办“四项机制”,实现对群众反馈问题的收集、解决、反馈全过程的“零缝隙”监督,确保群众诉求100%解决解释。五是实现沟通“零距离”。要进一步树牢为民理念,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真心与群众拉家常、交朋友、解难题,切实让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牵头单位:区纪委监委。责任单位: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完成时间: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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