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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推进清廉村居建设为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提供纪律作风保障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admin  阅读数:446   更新时间:2021年11月24日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

    经区委同意,现将《推进清廉村居建设为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提供纪律作风保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自贡市大安区委办公室    

                          2021年9月25日    

     

     

    推进清廉村居建设为做好两项改革

    “后半篇”文章提供纪律作风保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论述精神,扎实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充分发挥监督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适应两项改革后面临的新形势,以镇(街)纪检监察基本组织设置、基本队伍建设、基本权责事项、基本制度运行、基本保障配套“五个规范化”为抓手,着力打造“班子清廉、干部清正、村务清爽、民风清朗、政风清新”的清廉村居,凝聚形成促进乡村治理、巩固脱贫成效、加快乡村振兴强大合力。力争到2021年底,全区各镇(街)至少打造1个符合实际、行之有效的清廉村居样本,带动提升基层治理水平、优化基层政治生态。

    二、主要任务

    (一)规范组织体系

    1.配强镇(街)纪检监察队伍。镇(街)党(工)委要严格落实省、市纪委机关等部门关于加强和规范镇(街)村(社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有关要求,镇(街)纪(工)委一般设委员3至5名,由书记、副书记和委员组成,纪(工)委书记一般由党(工)委委员兼任,副书记按照镇(街)中层正职配备。镇(街)纪(工)委一般应有2人从事纪检监察工作,规模较大的镇(街)应适当增配。

    2.选好村(社区)纪检委员(纪委书记)和监察工作信息员。村(社区)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设纪检委员1名,党的委员会同步设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名,其中设纪委书记1名。纪检委员(纪委书记)应当为村(社区)常职干部,可由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兼任,不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兼任,不担任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一般依法推选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具有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原则上兼任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监事长。镇(街)监察机构可在村(社区)聘任监察工作信息员,村(社区)纪检委员(纪委书记)明确为监察工作信息员。

    3.组建老党员、老干部、老先进“三老”监督小组。镇(街)要建立完善“三老”监督小组机制,明确“三老”监督小组的人员产生、适用范围、工作程序和方式、权利义务、责任追究等具体规定,充分发挥“三老”监督小组的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威望优势和亲情优势,组织“三老”监督小组积极参与基层信访核查、收集社情民意、调解矛盾问题、开展舆论引导等工作,让群众成为监督工作的见证者、监督者和参与者。

    (二)约束权力运行

    4.制定群众看得懂、记得住的“行权”清单。区纪委监委机关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镇(街)全面梳理涉及村(社区)民生保障、惠民惠农政策落实的“行权”情况,建立小微权力清单,绘制运行流程图,对办理流程、办理时限、资格条件及所需资料加以规范明确,务必做到清楚明了、简单易懂,通过编印小微权力“口袋书”、便民手册、村(社区)自治规范漫画图等宣传资料,做到村(社区)干部人手一本、群众每户一份,让群众看得懂、记得住,好办事、会监督。

    5.指导村组级健全完善自治制度。镇(街)要指导村(社区),健全完善实用、管用、有可操作性的自治组织及集体经济组织权力规范,特别加强群众普遍关心的三资管理、一事一议、公开公示及专合社运行等方面的制度建设,通过规定程序让自治制度合法化,使权力行使更加明晰、阳光,充分保障群众行使好决策权、参与权,真正的做到群众的事群众办,严格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减少弹性空间及个人决策空间。

    6.开展党务、村务、财务“土办法”公开。村(社区)在公开方式上,要充分用好“小喇叭”“大广播”“院坝会”等符合基层群众特点的“土办法”,搭配建立“村民微信群”“乡村公众号”等,推进村级、组级事务即时公开、唱票公开、挂牌公开;在公开内容上,字迹清晰、通俗易懂、一目了然,让群众看得见、看得懂、管得着。常态开展村级公开专项监督,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着力整治“规避式”公开、“敷衍式”公开、“虚假式”公开和“选择式”公开等形式主义问题。

    7.组织党员群众为干部口碑评议打分。镇(街)要加强对村(社区)干部的述职、质询,建立村(社区)干部口碑评议打分机制,围绕村(社区)“两委”成员服务态度、“三务”公开、工程建设、政策落实、资金发放等方面制定干部口碑评价指标体系,量化各指标具体分数。通过电话访问、上门走访、开院坝会等方式开展问卷调查并打分,得分情况公开通报,张贴各村(社区)宣传栏。针对得分较低的村(社区)开展结对帮扶、专项监督和巡察“回头看”,形成测评、监督、整改、教育有效闭环。不断建立完善对村(社区)干部的管理机制。

    (三)严格责任落实

    8.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镇(街)党(工)委加强对村(社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综合运用专项监督、调研走访、廉政风险大排查等形式,对干部廉洁履职、村级权力运行等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每年年初集体分析研判各村(社区)政治生态,强化结果运用,整改突出问题。建立镇(街)纪(工)委委员定期列席、村(社区)纪检委员(纪委书记)交叉列席村(社区)重要会议的机制,加强对村级权力运行的监督。

    9.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坚持管行业必管行风,追责任必追“两责”,职能部门立足行业、部门特点,健全完善推动干部履职尽责及落实民生保障、惠民惠农政策、集体“三资”管理等工作的制度规定,综合采取专项检查、重点抽查、工作调研等方式,深入基层一线,加强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重点治理,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监管,及时有效了解情况、督促履责、整改问题、推动工作。

    10.开展村(社区)干部任职资格联审。健全村(社区)“两委”成员任职资格审查联席会议制度,区委组织部要会同纪委监委、政法、信访、公安、民政等成员单位根据职能职责对有关资格条件分别进行审查,对政治有问题,犯过罪、当过“霸”和涉黑涉恶的村(社区)干部,及时向镇(街)党(工)委反馈,推动镇(街)党(工)委严把村(社区)干部入口关。

    (四)强化监督检查

    11.做细重点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区纪委监委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集体资产、债权债务规模和村(社区)“两委”班子、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职能发挥等方面情况,从辖区内筛选出若干个村(社区),将集体“三资”纳入区纪委监委机关提级监督范围,作为“政治监督小分队”、日常监督、正风肃纪和专项监督重要对象。对涉及提级监督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以及涉及资金数额较大、性质恶劣的问题线索由区纪委监委机关提级办理。

    12.高质量推进巡察向村(社区)延伸全覆盖监督。区委巡察办(组)创新巡察村(社区)党组织的方法路径,根据村(社区)经济体量、信访反映等情况,灵活运用“巡乡带村”“直接巡村”“专项巡”“机动巡”等方式,突出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提升巡察村(社区)党组织的针对性、实效性。

    13.对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开展“回头看”。区纪委监委机关、镇(街)纪(工)委以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和反复出现的问题为重点,聚焦教育医疗、就业创业、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开展全覆盖“回头看”。按照“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定责任、定人员、定时限,包案办理。对已办结未反馈的实名举报信访问题,按照“谁承办、谁答复”的原则,督促承办部门限时向举报人反馈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

    14.对重点案件进行提级办理和交办督办。区纪委监委机关要强化重点案件攻坚,明确提级办理和交办督办的工作原则、具体情形、职责任务、包案领导、办理质量和时限要求等。发挥区纪检监察机关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传导压力、压实责任,严肃查处基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以及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典型案例通报曝光。

    15.组织群众督促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镇(街)党(工)委用好群众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通过召开村民大会、院坝会或播放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向群众公开通报本镇(街)和村(社区)典型案件查办情况、剖析检视情况和整改情况,让群众看一看、听一听、评一评,督促镇(街)和村(社区)不断扎紧制度篱笆,约束小微权力。

    (五)培育廉洁文化

    16.开展群众看得见、听得到的清廉教育。通过举办廉洁文艺汇演、廉洁漫画上墙、廉洁书画及摄影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廉洁文化,采取微信公众号、微信QQ群推送廉洁信息,在户外LED滚动播放、公开栏张贴廉洁宣传资料等方式营造崇廉尚洁的浓厚氛围,让群众在娱乐的同时,培养对廉洁文化的兴趣和意识,感受清廉文化的魅力。

    17.推广群众看得懂、学得会的村规民约和家风家教。挖掘推广弘扬法治、涵养德治、生动具体、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让群众参与到村规民约的制定、宣传、落实、监督工作中,推动村规民约成为村(居)民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深化省级课题《厚植校园廉洁文化土壤》,推动校园廉洁文化向家风文化延伸,挖掘宣传许党许国、报党报国的家风故事,将清廉家风建设纳入文明家庭、文明村镇创建活动,以良好的家风涵养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

    18.建设群众进得去、摸得着的清廉文化阵地。进一步加大对已建成的警示教育基地、党性教育基地和廉政文化广场、游园、书屋等的免费开放力度,创造条件、丰富载体,鼓励群众观摩交流,让清廉文化阵地“活”起来。把清廉文化建设同党史学习教育、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积极拓展阵地建设,打造宣传清廉文化的新媒体品牌栏目和公众号,推出一批基层清廉文化阵地建设示范点。

    (六)完善制度机制

    19.建立完善激励担当机制。镇(街)党(工)委、纪(工)委对村(社区)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运用“第一种形态”予以警示提醒、纠正偏差,党(工)委书记定期与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帮助改正问题、推动大胆履职。加强信访公开答复,精准有效运用容错纠错、澄清正名、回访关爱等机制,充分调动和保护村(社区)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20.深化完善片区协作机制。区纪委监委机关、镇(街)纪(工)委整合基层监督力量,加强区镇村纵向联动和镇(街)之间、村(社区)之间的横向协作,推行“区镇联动、片区协作”工作机制,根据地域相近、有利工作的原则,设立镇(街)纪检监察协作区,开展联合监督、交叉检查、异地办案等。开展村(社区)片区联动协作监督,将村(社区)划片归口,由镇(街)纪检监察干部对口联系指导,开展联合、交叉监督检查。

    21.健全完善工作指导机制。区纪委监委机关在市纪委监委的指导下制定镇(街)、村(社区)纪检监察组织履职规范化指导手册,规范信访举报办理、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等工作流程和文书,强化培训,推动镇(街)、村(社区)规范化建设。加强对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推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健全、运行有序、监督有力。建立两级纪委书记讲廉政党课制度,区镇(街)两级纪(工)委书记每年至少为村(社区)干部讲一次廉政党课,引导村(社区)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全区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行动,实行“区统筹、镇主抓”的责任体系和党委主体抓、纪委牵头抓、相关部门协助抓的工作格局。镇(街)党(工)委要细化工作任务、具体举措,确保各项工作整体推进、落地见效。请各镇(街)党(工)委分别于2021年11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前将阶段性工作情况和工作总结报区纪委监委机关(径送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二)突出示范带动。各镇(街)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当前基层社会治理难点、监督盲点,结合乡村振兴等工作及本地区发展现状、村情民情,采取课题化、样板化、推广化的思路,因地制宜选取有一定基础条件和特色的村(社区)作为示范点,探索差异化、个性化创新措施,推动清廉村居建设形神兼备。

    (三)强化督促指导。建立由纪委监委、民政、财政、农业农村等单位组成的巡回指导工作机制,强化督导检查,层层压实责任。对工作推进不及时、进度滞后的及时督促整改,对做表面文章、搞形式主义的坚决予以纠正。

    (四)注重总结提升。坚持边调研、边实践、边总结、边提升,及时发现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和短板,不断总结提炼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强化成果转化。综合运用各类新媒体加强宣传,营造全域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