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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启农业农村 现代化新征程的意见
    作者:admin  阅读数:623   更新时间:2021年11月24日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2021年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移的开局之年。为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市委十二届十次、十一次全会决策和区委十一届十二次、十三次全会决策部署,紧扣“农业必须强、农村必须美、农民必须富”的总目标,坚持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体推进,做好巩固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园区建设为抓手推动农业现代化,实施“美丽大安·宜居乡村”建设行动,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做强高质高效农业产业,做优宜居宜业农村环境,助推农民富裕富足,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为建设幸福美丽欣欣向荣新大安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2021年,全区粮食播种面积达到32.2万亩、产量达到11.3万吨以上,生猪出栏量达到13.6万头,农业增加值增长4.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0%。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平稳过渡,以创建省级乡村振兴先进县为引领,以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为载体,精准抓实内自同城发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战略机遇,深化农旅融合发展,聚力打造省级四星级农业园区、3A级景区,创成省、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各1个。“美丽大安·宜居乡村”建设深入推进,农村改革持续深化,乡村社会和谐稳定。

    到2022年,现代农业产业化进程进一步加快,粮食、生猪生产安全保障有力,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建成市级现代农业园区3个、区级现代农业园区4个;围绕乡村治理、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深入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培育市级示范镇6个,争创省级示范镇2个;鼓励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新培育市级及以上龙头企业2个、示范农民合作社5个、示范家庭农场10个。

    到2025年,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巩固拓展,乡村振兴全面推进。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体系进一步优化,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新态势逐步形成,粮食、生猪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明显增强。乡村建设行动取得重要进展,农业基础设施现代化迈上新台阶,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乡村发展活力充分激发,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力争创成国家级现代农业园区1个,省、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各2个,区级现代农业园区6个;培育乡村治理市级示范镇7个,争创省级示范镇3个;新培育市级及以上龙头企业2个、示范农民合作社25个、示范家庭农场50个。

    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粮食生产安全得到全面保障,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全面建成,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干部人才队伍综合素质、专业化能力大幅提升。城乡一体繁荣幸福新大安充满活力魅力,在新的历史起点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中展现更大作为。创成国家级现代农业园区2个、省级现代农业园区3个、市级现代农业园区4个、区级现代农业园区9个;新培育市级及以上龙头企业5个、示范农民合作社75个、示范家庭农场150个。

    二、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强化发展规划全面衔接引领准确把握推动“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移的战略意义和总体要求,以《大安区乡村振兴总体规划(2020—2022年)》为统领,结合《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规划纲要》,紧扣区委“2515”战略举措,高质量编制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等相关专项规划、镇村规划,统筹好领导体制、政策体系、工作机制等有效衔接。全面开展乡村振兴先进区、先进镇、示范村创建,因地制宜确定一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从财政、金融、土地、人才、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集中支持,统筹实施一批重点项目,增强区域发展能力。2021年创成市级及以上乡村振兴先进镇1个、示范村4个,到2025年中远郊镇至少各创建1个市级以上示范村或示范片。以牛佛镇、何市镇、青龙湖三大片区规划实施为重点,优先打造一批乡村规划建设试点,形成一批规划示范样本。以中心镇、中心村为主体,将地缘相邻、禀赋相似、产业相近、目标趋同的镇、村作为片区(经济区)单元,探索“多镇合一”“镇村合一”“多村合一”的规划编制模式。2022年,全区镇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全面启动,“多规合一”实用性村规划编制取得明显成效。

    (四)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在5年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将退出贫困村、脱贫人口作为主要监测对象,聚焦脱贫人口中的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导致基本生产生活困难等低收入人口,分层分类实施“补、扶、引”措施,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加强数据横向比对和信息共享,坚决防止新增贫困人口。

    (五)提高低收入群体内生发展能力。健全群众参与机制,采取“以奖代补”“劳务补助”等方法,组织低收入人口广泛参与住房、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等项目建设,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以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为抓手,扶持和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壮大肉鸡、柑橘等特色优势产业,进一步完善优化利益联结机制,把90%以上的贫困户稳固聚集在产业链上。强化消费帮扶,用好“四川扶贫”公益品牌,促进扶贫产品稳定销售。建立低收入劳动力信息库,用好用活大数据平台,持续做好有组织劳务输出、就业援助等工作,帮助群众就业增收;利用好扶贫车间、公益性岗位等政策,优先安置脱贫人口和弱劳动力、半劳动力等就业困难群体就业。2021年,确保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人数不低于上年,力争贫困户人均纯收入突破1.1万元。

    (六)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完善低保等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对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人口,分层分类做好帮扶救助。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收入人口,有针对性地落实好产业、就业等帮扶发展措施;对没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完善兜底保障措施,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七)管好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精准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重点用于产业发展、就业扶持、基础公共设施改善等方面。科学谋划,精心组织,一体化推动乡村振兴和扶贫项目,对于中、省已提前下达的资金项目,10月底前全面完工。加强项目规划管理、过程管控,以及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监督管理,分类分级摸清扶贫项目资产家底,完成确权登记,建立健全台账,确保项目落地发挥效益。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完善后续扶持政策体系。

    三、严守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安全底线

    (八)确保粮食生产稳中求进。聚焦“只增不减”目标,严格落实“党政同责”,扛牢粮食安全政治责任。认真落实省、市下达粮食面积、产量指标,巩固提升撂荒地整治成果,巩固发展中稻+再生稻、万亩酿酒高粱、大豆带状复合种植等粮油特色产业示范基地16万亩。全面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确保各类补贴及时兑现,扩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范围,提高种粮积极性,确保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只增不减。

    (九)加快恢复畜牧生产。持续抓好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严格落实常态化监管措施。全面推行分区防控,加强生猪调运监管,深入实施非洲猪瘟检测能力提升行动,推进屠宰标准化。积极推进生猪、肉鸡、牛羊等标准化养殖,新改扩建标准化畜禽规模养殖场10个。推动正邦年出栏10万头生猪项目、冷鲜禽肉加工及配套冷链物流等项目建设投产,聚力招商引进禽肉食品深加工项目,努力释放3500万羽肉鸡一体化项目潜能。

    (十)加强耕地资源保护建设与利用。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压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失职渎职的严肃追究责任。严格农村建房用途管制、建设管控和宅基地审批管理,深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多渠道筹措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持续推进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行动。健全耕地数量和质量监测监管机制,继续开展耕地质量监测和等级评价,强化土地流转用途监管,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大力推广“高标+高粱”模式经验,高质量完成2021年1.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力争到2025年实现规划建设7.5万亩高标准农田目标任务。

    四、以园区建设为主抓手推进农业现代化

    (十)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坚持产业集聚、绿色高效、全链融合、产村相融的发展理念,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对标星级园区创建标准,持续补短板、强弱项。加速高质量推进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深入实施园区债券资金项目和省、市现代农业园区培育项目。加快大安区-威远县成渝现代高效特色农业合作园区规划,积极争取项目、政策、资金支持,全力开展创建培育工作,打造特色中药材产业发展示范区、乡村振兴创新发展示范区。梯次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创建体系,重点培育青龙湖中药材、何市肉鸡、回龙生猪等6个现代农业园区,提升打造长滩河柑橘农业主题公园,大安区肉鸡现代农业园区2021年创成省级四星级园区,2022年创成省级五星级园区。

    (十)全力打造特色优势农业产业。持续壮大肉鸡、柑橘等主导产业,集中连片改扩建特色产业基地1.1万亩。进一步抓好产业链条延伸,加快何市农产品加工基地、正邦循环产业园等项目建设,建成产地初加工基地(点)10个以上,农产品初加工率达到80%以上。坚持质量优先、品牌引领,全力打造“安大赋天”区域公共品牌,新培育“三品一标”农产品4个以上,助推农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结合天府旅游名县创建,加大生态补偿力度,大力发展生态产业、观光农业、观光旅游等,争创一批特色生态旅游村镇,打造乡村绿色产业链,推动乡村绿色振兴。

    (十)推进农业绿色高发展。积极推进现代农业机械化发展,严格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加快推进机电提灌站和太阳能提灌站等设施建设,抓牢农业机械、农村沼气能源推广利用,建成绿色生态农业产业基地4万亩以上,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200亩。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强化常态化监管,持续巩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成果。积极推广健康养殖、设施渔业等模式,力争水产品总产量达到9500万吨以上。

    (十)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深入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创建,逐步充实区级和镇街检测人才专业队伍,切实发挥各级检测体系的监管关卡作用。健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强化动物防疫和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治体系建设,加快推广绿色防控示范园区建设,切实提高绿色防控能力。优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与服务平台,加快引导农业企业入驻农业追溯系统,实现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专合社、家庭农场农产品100%溯源,确保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达97%以上。深入开展农资打假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切实抓好兽药行业监管,积极推动《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版)落实见效,及时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

    (十五)强化农业科技人才培育引进。积极搭建平台,健全适合乡村特点的人才培养机制,加快引进和培育农业科研、基层农技等专业人才。按照农民培训目标转型要求,充分发挥农技人员专业能力优势,探索创新乡村人才定向委培等方式,加强现代农业技术、职业技能培训和新型职业农民、致富带头人培训,新培育高素质现代农民65人。

    五、实施“美丽大安·宜居乡村”建设行动

    十六统筹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因地制宜推进镇村布局规划实施和动态更新,引导镇村分类发展,提升建设全省“百镇建设行动”试点镇2个,保护修缮国家历史文化名镇2个、国家级传统村落3个,争创一批省级最美古村落。完善农房建设标准和规范,健全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实施农村危房改造150户,有序推进避险搬迁和抗震加固改造。加快镇村路水电气讯“五网”向村、组、户覆盖延伸,并逐步实现提档升级,以畅通农村路网主骨架和提高农村公路覆盖范围为重点,新改建农村公路20公里。加快推进向家坝灌区北总干渠一期一步工程建设,完成14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速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加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新改建农村供水管网10公里,自来水普及率达80%以上。

    (十)持续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重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污水处理、厕所革命,聚力打造宜居宜业美丽乡村。积极探索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垃圾分类方式,配置一批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理利用设施,实现行政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全覆盖、村民小组专职保洁员全覆盖。统筹实施农村污水、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加快推进张化厂等4个城乡结合片区雨污治理,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处理设施,进一步提升东部第二污水处理厂和乡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确保65%以上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加强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效衔接,积极开展 19个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示范建设,分类有序推进无害化卫生厕所新(改)建6500户,确保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以上。

    (十)深入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健全化肥、农(兽)药等农业投入品使用减量制度,强化技术措施落实,确保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90%、绿色防控覆盖率46%以上。继续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和农膜、农药包装物回收行动,实现秸秆综合利用率90%、农膜回收利用率84%以上,农村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覆盖40%以上行政村。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85%以上。持续深化河湖长制,加强釜溪河流域、沱江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攻坚治理,按时完成长江经济带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全力助推流域水质达标。

    (十九)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建立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机制,逐步实现标准统一、制度并轨。完善乡村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办法,推进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农村学校流动。强化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变,加强农村重点人群健康服务,2021年乡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达60%以上。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调整机制,推进最低生活保障统筹发展,做到“应纳尽纳、应保尽保”。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支持农村养老事业多层次发展。建立城乡统筹的基本公共服务经费投入机制,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标准。

    (二十)加强和创新乡村社会治理。坚持党建引领,巩固深化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细化乡村振兴各项改革措施,强化对农村地区的服务管理。扎实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有序开展镇、村集中换届,选优配强镇街领导班子和村“两委”成员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村党组织书记中优秀农民工占比达60%以上。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作用,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加强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务监督管理,完成40%以上“老旧小”村党群服务中心改造提升。深入开展农村安全专项整治,统筹推进乡村综治中心、基层派出所、司法所、基层法庭建设,常态化开展农村地区扫黑除恶。持续抓实抓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永远跟党走”等系列主题活动,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村规民约作用,持续开展身边好人、道德模范、星级文明户等文明细胞创建,推广“道德银行”、积分换物等模式,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和淳朴民风,夯实乡村振兴人文基础。扎实推进乡村治理示范建设,深化培育乡村治理市级示范镇1个、示范村8个,省级示范镇1个、示范村5个,争创一批国家和省级文明镇村。

    五、探索深化农业农村改革

    (二十)持续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深化“三清两建一公开”,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治理体系,推行村党组织书记按程序担任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实行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账务分设。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新的有效途径,鼓励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规范领办厕所革命等小型公益设施建设项目,培育集体经济内生发展能力。探索股份合作、资源合作、资金入股、租赁经营等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推行“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联动发展模式,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力争村均集体经济收入达到20万元以上,集体经济“百万”村达5个以上,消除集体经济收入2万元以下的薄弱村。到2022年基本实现合并村集体经济完全融合发展。

    (二十)盘活农村可利用资产资源。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用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落实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保障政策。推行农村宅基地市、区、镇、村、组五级管理,健全管理、审批、监督、盘活利用运行机制,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做好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积极争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继续实施深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完成拆旧复垦1000亩。深入实施牛佛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

    (二十培育多元化新型经营主体。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行动,扶持更多小农户为现代农户家庭农场,到2025年基本实现每个村民小组有一个家庭农场。实施农民合作社发展质量提升行动,持续推进农民合作社规范运营管理。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多种类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品种、技术、装备、设施。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新培育市级及以上重点龙头企业1个、示范农民合作社5个、示范家庭农场10个。

    (二十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完善供销合作社行业指导体系,强化联合社行业指导作用,培育壮大专合社和基层社。深入实施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依托社有企业、基层社、专业合作社建设区域性为农服务中心,逐步建立健全区、镇、村三级供销经营服务体系,拓展农资供应、良种推广、收储加工、生产托管等多样化服务。加强农产品现代流通网络建设,积极融入自贡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争创全国供销冷链示范园区。加快社有企业市场化改革,引入职业经理人制度,推进供合联商贸有限公司、大山铺供销社等市场化运行,积极筹建供合联农资有限责任公司。分类改造提升基层供销社,统筹推进供销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三社”融合发展,建设“基层社示范社”2个、村级基层供销社2个、星级农村综合服务社1个。

    (二十)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快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优化完善运行机制,严格执行“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充实执法力量和执法装备,完善村级协管员制度,提高执法综合水平。建立渔政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多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加大非法捕捞打击力度和市场监管力度,切实加强水生生物资源保护。

    (二十强化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投入保障。发挥财政投入引领作用,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持续加大公共财政对乡村振兴的投入,确保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不断增加。实施财政乡村振兴资金专项库款保障管理,确保专款专用。研究制定土地出让收入(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实施办法,并按规定严格落实到位。深化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制度,引导辖区银行保险机构探索开发信用类金融支农产品和服务,支持区内优势特色农产品扩大保险范围和规模。

    六、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

    (二十强化党组织书记责任落实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探索将脱贫攻坚工作中形成的先进经验做法,因地制宜衔接运用到推进乡村振兴中。建立健全上下贯通、精准施策、一抓到底的乡村振兴工作体系。加强党对乡村人才工作的领导,坚持和完善驻村工作制度,深化县级干部和部门(单位)联镇包村工作制度,继续向重点村选派第一书记。开展镇、村党组织书记乡村振兴轮训,建立健全乡村振兴工作专员和科技特派员制度,强化人才服务乡村振兴激励约束机制。选派优秀干部到乡村振兴一线岗位,培养一批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乡村振兴干部队伍。

    (二十)加强农村工作领导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成员单位出台重要涉农政策要征求领导小组意见并进行备案。强化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策参谋、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促检查等职能,每年分解重点任务,落实到各责任部门,定期调度工作进展。相关部门每年年初和年底要向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本部门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工作计划和执行情况。加强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二十九)强化乡村振兴督查考核。参照省市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办法,制定出台年度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考核结果纳入区委综合目标绩效考核,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问责追责和项目资金下达的重要参考。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加大考核权重。强化乡村振兴督查,创新完善督查方式,建立健全问题会商、督办和常态化约谈机制。落实镇、村两级党组织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的制度。建立完善乡村振兴统计监测体系,开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先进乡镇、示范村考评激励。

    (三引导社会力量推进乡村振兴。制定引导和鼓励工商资本投资乡村振兴的政策措施。发挥统一战线资源、智力等优势,助力推进乡村振兴。发挥工商联桥梁纽带作用,承接落实乡村振兴“万企兴万村”行动。引导慈善资源进一步向农村地区、农村人口倾斜和汇聚。加大以工代赈项目实施力度,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建立乡村振兴荣誉制度,按规定适时申报表扬为乡村振兴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加强乡村振兴宣传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共同推进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

     

    中共自贡市大安区委

    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