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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管执法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
    作者:程素梅(区综合执法局局长)  阅读数:271   更新时间:2022年07月12日

         城管执法问题历来备受社会关注。

         一、城管执法现状

         虽然近几年坚持“721工作法”“强转树”工作作风建设提高了城管执法的文明程度,但由于城市执法人员和执法对象的经济水平、文化程度、法律意识等方面差异较大,仍常常引发各类矛盾和问题。如何做到文明严格执法与提升城管队伍形象相统一,关键是要有效提升执法能力,努力形成城管和经营者之间“共赢”局面。

         二、主要问题

         (一)城管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城管队伍中有执法人员与协助执法人员,队员文化水平、业务能力、综合素质良莠不齐,存在较大差异。一是有丰富城管工作经验的老同志往往法律知识与业务知识相对缺乏,城管执法专业技能较低,导致部分执法行为不规范。二是有较高文化素养和法律意识的新城管又缺乏工作经验,在与群众打交道上理论有余实践不足,不善于用党和国家的基本政策开展工作。三是少数城管队员韧劲不够、自控力不强,面对部分情绪激动、有意挑衅的商贩,缺乏耐性,造成执法不规范。

         (二)“疏堵结合”不到位激化群众矛盾。一是现阶段城市经济发展水平难以接纳所有的人力资源,无固定工作及收入时往往只能选择在街头以各种低层次的生产方式谋生,如加工、维修、小吃摊等投资少、见效快的行业。二是不论是从城市的规划、建设还是管理来说,建设的违规违章、管理中的脏乱差、游摊商贩随意占道等行为的整治势在必行。三是“堵大于疏”管理难度加大,多方面综合考虑规划设置的临时经营场所往往不会选择摊贩倾向的主街大道,需求与规划的矛盾导致执法人员整治市容秩序时,只能采取一味劝离甚至驱赶,造成野蛮执法和暴力抗法难以根治。

        (三)执法力量与监管执法任务不匹配。一是城管所涉职责包括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容貌秩序、住建领域执法、扬尘治理、市政环卫设施维护等城市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后更是将行政处罚权增加到397项。二是随着城市扩张及新城开发,城市管理的范围也随之更加扩大,管理及执法力量逐渐分散。三是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后,区级执法力量不增反减,就我区综合执法局而言,原有执法编制25名,改革后仅保留17名,极易出现监管盲区。

        三、对策建议

        (一)坚持“强转树”,建立高效城管队伍。一是强化基层执法。完善镇街综合执法体制机制,采取跟班学习与针对指导配合方式加快推进综合执法工作重心下移,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责任到人的全覆盖执法网络。二是强化执法培训。推动综合执法队伍培训教育常态化、规范化,探索建立需求导向、全员参与、分层实施的综合执法培训体系,通过开展“大学习、大练兵、大提升”活动,加强队伍培训,特别是加强乡镇综合执法中队人员的培训,有效提升综合执法队伍能力水平和业务素质,锤炼一支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综合执法队伍。三是强化作风建设。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灵活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行政手段,杜绝粗暴执法,大力提升城市管理效能,全力服务和促进大安经济社会发展。

         (二)坚持为民服务,相互增进情感认同。一是积极倡导“721”服务管理工作法。牢固树立“服务+管理+执法”新模式,聚焦大安经济发展重点任务,系统推进,靶向突破,努力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诉求,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二是精细化管理。在日常管理中,注重加强与市民和管理对象的沟通交流,争取理解和支持;在执法过程中,讲究工作方式方法,坚持“疏”“管”并重,先疏后堵;在管理方法上,实行分类、分时、分段管理,既坚持规范化管理,又做到“情、理、法”相结合,有效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为优化大安营商环境作出积极贡献。三是强化部门联合。疏堵结合,面对农民工和下岗职工组成的“弱势群体”,各职能部门要积极对接,制定疏导方案,切实为商贩解决实际困难,让群众不仅在理智层面认同并接受执法管理,且在情感层面上尊重并信仰执法权威。

         (三)完善治理机制,提升城市治理水平。一是突出抓好执法重心下沉乡镇机制。进一步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属地管辖、条块结合、分级负责、统筹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加强考核,兑现奖惩,做到敢抓工作,善于攻坚,将环境整治工作重心下移至乡镇,配合打造好镇街中队,督促镇街落实好执法重心下沉后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二是规范城管执法程序。结合《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相关程序性制度,加强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依法执法的监管,推行温情执法、人性化执法,切实把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衡量标准。三是标本兼治,探索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在治标上,要集中力量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以街为市、冒店经营等问题,以主街大道、城市广场为重点,开展市容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对乱搭乱建、占道经营、乱停乱放等顽症要出重拳、出实招进行整治。在治本上,要结合城镇建设,统筹规划配套基础设施,如集贸市场、美食街区等,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规划临时摊区,发展地摊经济,处理好供求矛盾,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法治宣传,打击违法行为。